一、吐蕃历史文化概述
根据藏文史料《王统世系明鉴》(rgyal-rabs-gsal-bavi-me-long,索南坚赞著,成书于14世纪中叶)、《青史》(deb-ther-sngon-po,管洛·薰奴贝著,1476-1478年间成书)、《西藏王臣史》(dpyid-kyi-rgyal-movi-glu-dbyangs,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1642年成书)等记载,远古时代传说古谭大约在公元前,青藏高原上人种繁衍形成聚落,兼有农牧生产。这时,吐蕃先民中出现了第一个赞普,史称“聂墀赞普”(nyang-khri-btsan-po),这大概是吐蕃形成过程中的部落阶段的开始。在青藏高原的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了大小若干土著部落,其中雅隆部落的鹘提悉补野“以天神而为人主,伟烈丰功,建万世不拔之基业焉”。这时的赞普实际上相当于部落长,与汉文两《唐书》《吐蕃传》所记“雄强丈夫”意义大致差不多。依《王统世系明鉴》等书,其后又有天墀七王、上下二王、中累六王、地岱八王、下赞三王和人间五王。
大约在隋唐易代之时(公元600年左右),雅隆部落中出现了一位伟人囊日松赞(nam-ri-slong-btsan),他是吐蕃社会从部落组织向王国政权过渡过程中的领袖人物。在他执政期间,雅隆悉补一批贵族反对他的扩张活动,将其毒死,分裂的危险迫在眉睫,形势岌岌可惧。囊日松赞之子——松赞干布(srong-btsan-sgan-po,?-650),便是在此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登上赞普大位,开创显赫政绩。
在松赞干布执政的27年中,戡平内乱、定都逻些(今拉萨)、扫平诸羌、安抚四境、确立制度、制定法律、创造文字、引进佛教;和亲唐朝、通好天竺,为吐蕃王朝的繁荣强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雅爱唐风、虚心学习,尽量模仿唐朝的典章,把部落联盟与文官制度结合起来,设置了各级机构,任命部落头人充任各级官员;又创造了一整套完整的军事制度,把军事和地域、生产及血缘诸因素结合起来,组成了一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的军队。西部、北部和东北部的苏毗、羊同、附国、白兰、党项及吐谷浑诸部,陆续被吐蕃征服、兼并和消灭。到公元7世纪上半叶,吐蕃已完全统一了青藏高原各部,建立了强大的奴隶主专政的军事部落联盟。
政治上的大一统,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松赞干布时,农业生产已有一定的水平,培育和引进了新品种,农作物以青稞、小麦、荞麦和豆类为主。在耕作技术上,采用“二牛抬杠”式的犁耕,掌握了浇灌排涝的技术。饲养的牲畜以牦牛、马、羊为主,亦杂有猪、狗等家畜。春夏逐水草而居,秋冬有专门的牧场。冶金技术亦有发展,已掌握了淬火和磨砺技术。还统一了吐蕃地区的度量衡制,加快了农牧业产品的交换和贸易。
他还派遣大臣通米桑布扎(thon-mi-sam-bho-tra)去迦湿弥罗(今克什米尔)和南天竺一带学习梵文和天竺文,结合藏语特点,创制了藏文。从此吐蕃有了自己的文字,开始有了本民族的著作和译著,极大地推动了吐蕃各项文化事业的开展。
松赞干布以后,吐蕃赞普传9代。他们大多能继承祖先的事业并发扬光大。他们向西域进军,与中亚民族、突厥各族、大唐王朝角逐于丝绸之路;多次进兵青海,最后征服了吐谷浑;然后又动员全境的主要兵力,争雄西域。经过几代赞普的努力,通过东西两线(东线经吐谷浑、白兰故地、柴达木、阿尔金山,过鄯善、且末而入西域;西线经羊同、勃律、护密,过葱岭而入西域)的包围,在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吐蕃第一次占领了西域的安西四镇,此后的170多年间,整个西域都在吐蕃手中。吐蕃在西域设置了大行军衙(khrom), 统一指挥各路兵马;置“通颊”(mthong-khyab)管理新占民户,开拓了吐蕃崭新的军、政齐头并进的局面。吐蕃在西域留下了大量的遗迹,近百年来陆续发现的吐蕃简牍就是其中之一。
吐蕃与唐朝在西域展开了激烈的角逐,吐蕃实行的“联胡抗唐”政策获得了成功,突厥、大食、南诏等先后与吐蕃或结盟或联姻或通使聘问。安史之乱使吐蕃得以乘隙而东,相继攻占了瓜、沙、甘、肃、河、湟、凉、秦和河西、陇右,甚至在763年还曾一度占领了唐都长安。十几天后,吐蕃兵力陆续后撤,但在秦、陇一线,却与唐朝展开了长达几十年的对峙。此进彼退,犬牙交错,吐蕃军队和人民得以和内地汉族有大幅度的、极广泛的和长时期的接触往来。敦煌石室所藏的吐蕃占有敦煌时期留下的大批藏文文书便是这一时期珍贵的文物和历史见证!
总之,吐蕃时期是藏族历史上建树辉煌、奴隶制文明空前繁荣的时期。无论是立法组军、经济文化、典章制度、宗教哲学、艺术歌舞等都达到相当的高度,使僻处西部的小邦顿成煊赫一时的强藩。我们在此利用敦煌吐蕃文书来剖析、介绍吐蕃文化,可以看出藏族人民对祖国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贡献,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
二、敦煌吐蕃文书
敦煌文献中除大量的汉文文献外,还有若干民族文字,诸如婆罗谜文、怯卢文、回纥文、西夏文和西藏文的卷帙。其中又以西藏文文献比重最大(7000卷左右),材料最多,内容最为丰富。这批藏文文献都是吐蕃时期的遗物。遗憾的是这些吐蕃文书绝大多数被法人伯希和(P·Pelliot,1878-1945)和英人斯坦因(A·Stein,1862-1943)窃运海外,分别收藏在巴黎国家图书馆和伦敦印度事务部图书馆(后改归大英博物馆图书馆)。在法国的那部分,由拉露女士(M·Lalou,1890-1967)以毕生之精力编成3本目录,分别在1939年、1950年和1961年出版。原件藏于巴黎国家图书馆。目录名称是《巴黎国家图书馆收藏的伯希和搜集的敦煌藏文写本清册目录》。其中第1册:自1—849号;第2册:自850—1282号;第3册:自1283—2216号(M·Lalou:Inventaire des Manuscrits Tibetains de Touen-Houang.Conserves a la Bibliotheque Nationale,Fonds Pelliot Tibetain,Paris.I、1939;II、1950;III、1961)藏在英国的一部分,由比利时人威利布散(Vallée Poussin),在旅居英伦期间把它编成目录,直到1962年才得以出版,题名为《印度事务部图书馆所藏敦煌古藏文文献写本目录,附:木夏一雄译汉文目录》(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Catalouge of the Tibetan-manuscripts from Tun-huang in the India Office Library.with an appendix on the Chinese Manuscripts by Kazuo Enoki,1962)。非常令人遗憾,吐蕃历史文书原是一个完整的卷子,被人为地分裂为两件。两卷合起来全长为4.34米(巴黎部分长0.70米,伦敦部分长3.64米),宽0.258米。于道泉教授20世纪30年代初就致力于藏学研究,在巴黎大学师从巴考教授(J·Bacot,1890-1967),研讨古藏文,曾与拉露女士同班,希望对于探索敦煌古藏文文书作出贡献。后来当他在伦敦印度事务部提出为中国复制有关藏文文书资料时,受到管理人员小翟尔斯(中文名叫翟林奈,L·Giles)的百般阻挠,搪塞敷衍,推托缠磨,最后没有任何结果,抱恨归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际藏学界对我们敞开了大门,中国人这才能对藏文文书有一个通盘的了解,有计划地进行探索。
(一)历史文书
我们首先对敦煌的吐蕃历史文书翻译、注解和研究(P.T.1288、1287、1286等),提供了论证吐蕃社会是奴隶制的重要材料。历史文书按其内容分为3部分:
1、吐蕃大事纪年
起自狗年(唐高宗永徽元年,庚戌,公元650年),终于猪年(玄宗天宝六年,丁亥,公元747年),合计98年。下面又根据伦敦所藏S.8212(187)号的卷子补充,起自羊年(玄宗天宝元年,癸未,公元743年;年代残阙),终于猴年(代宗广德二年,甲辰,公元764年;年代亦残阙),共补充出21年。其中又有4年重出,实际总数为115年。这100多年中吐蕃一侧记载的大事,悉备于中。藏人自行记录的这份珍贵的《历史文书》,是有关藏事的第一手资料,对于汉文记载可起到纠谬、补阙和印证的作用。如关于赞普墀芒伦的薨逝年代,《通鉴》载:
调露元年(按:己卯,公元679年)二月,壬戌,吐蕃赞普卒,子器弩悉弄立,生八年矣。(《资治通鉴》卷二零二,《唐纪》卷十八)
《册府元龟》载:
调露元年,十月,吐蕃文成公主遣大臣伦塞调旁来告丧,并请和亲,帝不许之,遣郎将宋令文往吐蕃会赞普之丧。(《册府元龟》卷九十九,《外臣部·和亲二》)
看来,该赞普应卒于调露元年(公元679年),而告丧在次年的十月。可是在《册府元龟》的另一段记载中却又含糊起来:
裴行俭为吏部侍郎,仪凤中,高宗闻吐蕃赞普卒,而嗣未立,诏行俭为安抚使乘间经略之。行俭以赞普新立,复委政于钦陵,未有间隙,乃止。(《册府元龟》卷六六二,《奉使部便宜》)
这里只说“仪凤中”,不提具体年代,叫人犯疑。而在《大事纪年》第27节载:
及至鼠年(按:仪凤元年,丙子,公元676年)夏,赞普驻于“札”之鹿苑。冬,赞普墀芒伦薨于“仓邦那”。赞普子墀都松(按即器弩悉弄)继位于“折”之“拉垅”。
这一记载说明,赞普死于679年。接着,又记载:
及至牛年(按:仪凤二年,丁丑,公元677年),赞普父王之遗体隐匿于“巴拉木”。
及至虎年(按:仪凤三年,戊寅,公元678年),赞普父王遗骸隐匿不报,厝于“巴拉木”。……冬,为父王发丧。
及至兔年(按:调露元年,己卯,公元679年),赞普驻于辗噶尔。祭祀父王赞普之遗体于“琼瓦”。
这样,我们才清楚赞普墀芒伦确实死于仪凤元年(公元676年)。由于赞普新故,嗣君新立,政局不稳,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匿丧不报。直至仪凤三年(公元678年)冬,才公开发丧。调露元年(公元679年)才将遗体运至故都琼瓦,进行公开的正式祭祀。唐朝官方当初并不了解这些情况,只将公开发丧的时间记为薨逝的时间。后来,宋令文到了吐蕃参加会葬典礼,大致了解到实情,又不便于明载,所以就支吾其词,作“仪凤中”了事。
2、吐蕃赞普传记
它包括历任大论的位序,共10节,举凡会盟、征战、颁赏、联姻一类大事,均有记载。还记录了民间传说、神话、轶闻和古代歌谣等口头创作,完全保留了古人行文的风貌,是十分可信的传记史料和文学作品。如在《赞普传记》第4部分载:
后,南木日伦赞执划地界之鞭分勋臣,赏赐娘·曾古者为念·几松之堡寨布瓦及其奴隶一千五百户。赏赐韦·义策者为线氏撒格之土地及墨竹地方奴隶一千五百户。赏赐农·准保者为其长兄农氏奴隶一千五百户。赏赐蔡邦·纳森者为温地方孟氏堡寨、奴隶三百户。
根据这些,再结合其他材料就确定了吐蕃是奴隶制社会,而各部落之间的联盟是加强政治、军事同盟的纽带。关于盟誓,《新唐书·吐蕃传》云:
赞普与其臣岁一小盟,用羊、犬、猴为牲;三岁一大盟,夜肴诸坛,用人、马、牛、闾为牲。凡牲必折足裂肠,陈于前,使巫告神曰:“渝盟者有如牲。”
《旧唐书·吐蕃传》所载大致相同,录了一则盟誓时的咒词:“尔等咸须同心戮力共保我家,惟天地神祗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
在《历史文书》中对盟誓又有比较完整的记录,在《赞普传记》第4部分载:
伦赞赞普与伦果尔兄弟二人同娘·曾古、韦·义策、韦·梅囊、韦·布策、农·准保、蔡邦·纳森等六人盟誓,誓词云:自今而后,定将森波杰弃于背后,定将悉补野搂于胸前,决不背叛悉补野赞普,决不使其丢脸,绝对保守秘密。决不把外人当自己人,决不三心二意,决定要英勇献身,决定要拼命忘己,决定要听从赞普命令,决不受他人甘言诱骗,(若有违者,即为违誓。)如此盟誓。
赞普墀伦赞乃发布命令。改岩波之地名为彭域。娘氏、韦氏作歌以纪其事。歌曰:天神来至人间,伦赞伦果尔系出世天神,天神来至人间。枭鸟已为鹫鹰所杀,是蔡邦纳森所杀,真正的人主已登大位,真正的鞍鞯已备马身,令人欣羡有如坐在膝上,(稳妥可靠)像小羔羊产在怀中(美好吉祥)。
此后,岩波地方之民庶以及韦·义策等人乃上赞普号。云:政比天高,盔(权势)比山坚,可号南木日伦赞(天山赞普)。
更为重要的是,在《大事纪年》中,记载了140多年的逐年会盟的事实,包括会盟的时间、地点、主盟的人、解决的问题(战争、和亲、田猎、税赋、官员任免等)。这使我们对于盟誓的背景和内容均有较透彻的了解,有助于确定吐蕃是军事部落联盟的奴隶制政体。
3、吐蕃赞普世系及各小邦邦伯、家臣表
该材料经巴黎大学藏文教授巴考、杜散和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托玛斯(F.M.Thomas)3人共同协作,锐意钻研,中间得到藏族学者——《丁香帐》(li-shi-gur-khang)一书的重编者噶钦顿珠 (ka-chen-don-grub)先生的帮助,前后往复达15年之久。1940年,在巴黎出版了名为《敦煌本西藏历史文书》一书(Documents de Touen-Houang Relatifs a L、histoire du Tibet,Paris,1940)。该书的出版,将西藏史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成为研究藏族古代历史、语言和社会的最有影响的着作之一。于道泉教授1948年回国时,将此件带回,嘱托我译出,终于使这份珍贵的文献资料为国人所知!
该卷详细地列出了吐蕃王朝建立前各个地方势力分裂割据的状况:
在各个小邦境内,遍布一个个堡寨,任小邦之王与小邦家臣者其历史如下:象雄阿尔巴之王为李聂秀,家臣为“琼保·若桑杰”与“东弄木玛孜”二氏;娘若切喀尔之王为藏王兑噶尔,其家臣为“苏”与“囊”二氏;努布境内林古之王为努布王斯巴,其家臣为“苗乌”与“卓”二氏。
在此之前状况,当初分散(不统一)局面即如此说,古昔各地小邦王子及其家臣应世而出,众人之主宰,掌一大地面之首领,王者威猛,相臣贤明,谋略深沉者相互剿灭,并入治下收为编氓,最终,以鹘提悉补野之位势莫敌最为崇高。神灵降罪民庶为诸侯混战彼此争夺矣!
(二)经济文书
敦煌藏文卷子里有丰富的经济文书,各种契约、书函等,反映了敦煌一带的经济发展状况。P.T.997号是一份《榆林寺庙产牒》,详细地列举了瓜州著名的榆林大寺所属的寺庙财产和民户。P.T.1297记述了宁宗部一位名叫夏孜孜的向沙州着名大寺永寿寺借粮的详情:
宁宗部落之夏孜孜因无种子及口粮,濒于贫困危殆,从永寿寺三宝与十方粮中,商借麦及青稞八汉硕。还时定为当年秋八月三十日,送至永寿寺之掌堂师与沙弥梁兴河所在之顺缘库中。到时不还,或单独出走,借一还二。即或从孜孜家中牵走牲畜,抄去衣服用具,径直从团头手中夺走也无辩解,更无诉词。若孜孜不在。着其子夏冲赍照前项所述交来。中证人王悉道和周腊赍盖印,同时,孜孜自愿承担,印章加签字。(下有圆形印章四枚)
敦煌一带久经战火,生产受到严重破坏,非短时间休养生息可恢复。吐蕃占领该地后,社会虽然已基本稳定,但生产和生活却只能按照传统方式在原有轨道上进行,出现借粮度荒的现象在所难免。敦煌佛寺利用救灾之际,扩大了自己的影响,成为民间借贷中心。寺庙贷出的粮食均未见有利息的记载,足见吐蕃时期寺庙经济特点。贷粮人有“论嘘律藏卜”、“沙弥贝扬”、“论绮力赞”、“论诺卜赞”等有身份地位的吐蕃人,甚至连赫赫有名的洪辩大师(即《大唐沙州译经三藏大德吴和尚邈真赞》P.T.4660-25和P.T.2913文书中的主人公),官居僧统之职也曾借贷。大概是和借粮无息,人们乐于利用这些粮食有关。文契中出现的部落名称有“宁宗”、“阿骨萨”等,证明在瓜沙一带部落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上公认的组织结构。契约中没有出现银钱借贷,可能和瓜沙陷于吐蕃后唐币不流通,民间只能以粮食作为交换手段。这与汉文文书中大量出现的“便麦”、“便粟”的契约相一致。
我们还可以再列举一些经济文书:P.T.1111是一份有关瓜沙地区的粮食库存及开支清单,P.T.1203、1104、2127,均为民间借贷文书,P.T.1086猪年购房基契,P.T.1094鸡年博牛契,P.T.1297虎年借马契,P.T.1096鸡年制匾契,P.T.1297收割青稞雇工契。
对以上文书的深入研究,大致能勾勒蕃占敦煌时期的经济关系和状况。
(三)法律文书
我们接着对吐蕃的法制文书(P.T.1071、1073、1075等)进行综合研究,内容基本上是就狩猎伤人和纵犬伤人赔偿命价及盗窃追赔来标明尊卑贵贱的定级差别。如P.T.107l狩猎伤人赔偿律规定:
大尚论及其祖、父诸人或因狩猎射箭相伤,及上述尚论人等,被尚论瑟瑟告身者以下、平民百姓以上之人,因狩猎而射中之处置律:大论、大囊论、赞普舅氏任平章政事之职者、任大论助理者等四种大尚论,其本人、其祖、其父,为箭所伤害,赔偿命价相同,这些命价相同之人,若彼此因狩猎而被射中,或者这些尚论,为瑟瑟告身以下,颇罗弥告身以上,以及和他们命价相同之人,因狩猎而射中,无论丧命与否,放箭人发誓非因挟仇而有意射杀,可由十二名公正且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担保人连同事主本人十三人,共同起誓。如誓词属实,其处置可与《血亲复仇律》相同,不必以命相抵。查明实情,系被箭射死者,赔偿(银)一万两,交受害者一方与告密知情人平分。若无告密人,一万两全归受害人一方。中箭者如未身亡,赔偿五千两,由受害人和告密人平分。若无告密人,五千两全归受害人。如射中他人,进行抵赖,不予承认,或谓“此箭非我所射”,无论中箭人身亡与否,其处罚与《血亲复仇律》同对待。
大尚论本人和与大尚论命价相同之人,被尚论银告身以下,铜告身以上,或者其命价相同者因狩猎而射中,无论丧命与否,放箭人发誓非因挟仇有意射杀,可由担保人十二名,加上事主本人十三人,共同起誓。如誓词属实,其处置可与《血亲复仇律》相同,不必以命相抵。否则,被害人身亡,则将杀人者处死,并绝其后嗣;其全部奴户、库物、牲畜,均归被害人与告密人平分;若无告密人,奴户、库物、牲畜全归受害人。绝嗣之家,其妻室有父归其父,无父归其兄弟近亲。如中箭人未身亡,则赔偿银五千两,交受害人与告密人平分。若无告密人,则全归受害人。
可见因社会地位不同,赔偿命价就不同。从此我们清楚了最早的法律形式,由血亲复仇(thong-myis)到命价赔偿(stongs),应该是一个历史的进步,这说明了社会地位的差异及阶级的逐渐出现,对于后来形成六法、十善法、十三法等法律起了基础和借鉴的作用。
反映蕃占敦煌一带法律关系的诉讼文书,在敦煌卷子中为数不少。P.T.1077是一位名叫“都督”(或有都督头衔)的人,与另一位名叫“朗绮布”的人争夺一名退浑女奴的诉状。P.T.1297为放牧羊群入田之诉状及判词;P.T.1096为亡失马匹纠纷之诉状;P.T.1084为博牛纠纷诉状等。一系列诉状的出现,说明敦煌社会已趋安定,人们之间的纠纷靠法律解决,不再凭借武力巧取豪夺。吐蕃在敦煌一带也尽量完善法律制度,去应付在本土从未出现的各种民事、刑事纠纷。
(四) 民族关系文书
当吐蕃军队大幅度东下,与东部的吐谷浑、党项、回鹘、汉人等进行了大面积广泛的接触,在敦煌卷子里也有明显的反映。
1、吐谷浑文书
1926-1927年,英国学者托玛斯先后发表了两篇关于吐谷浑的论文(《新疆的阿柴》,载《皇家业洲学会杂志》,1926年;《有关中国新疆的西藏文书I:阿柴》,载《皇家亚洲学会杂志》,1927年)。在后一篇论文中,作者辑录和译注了有关阿柴的古藏文资料(即《吐谷浑(阿柴)纪年残卷》),其内不仅有《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纪年内的阿柴资料,也有新疆米兰等地出土的藏文简牍内的有关资料,这些资料具有很高的价值。1948年韩伯诗(L.Hambis)发表了《说吐谷浑》一文。作者引用伯希和编号1283藏文卷子中的“va-za”,论证藏文中的阿柴即吐谷浑,对伯希和的观点作了补证。1951年托玛斯又出版了《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II》,对“阿柴”的藏文资料再次引证。此后,国内外藏学专家纷纷撰文对这份编号为P.T.1283 的残卷进行研究,基本认为这是一份按编年形式记述吐谷浑历史的文献,对于了解唐蕃关系、吐谷浑的历史均有重要意义。如它补充了公元663年吐蕃灭亡吐谷浑之后,采取何种方式统治吐谷浑诸部的史实。过去人们根据敦煌遗书中一些片段的汉藏文书,推测吐蕃占领吐谷浑之后,保存了原来吐谷浑政权的形式,设“吐谷浑王”统治各部,成为其属国。在残卷里云:
此冬……莫贺吐浑可汗娶……之女……为妃,至此吐谷浑(va-zha)王选妃之事完成……蔡牙咄到来。此后,母后与可汗及侍从、吐谷浑大尚论……浑可汗于行宫娶慕登阿里拔(mug-lden-ha-rod-por)之女慕(mug)……浑可汗娶属庐·东热孔孙(stong-re-khong-zung)之女为妃……
于此我们知道,吐蕃所立之吐谷浑王,是与吐蕃王室联姻,且自称“甥”的一支,作为吐蕃小邦王子而存在。残卷中吐蕃公主墀邦之名总在可汗名字之前,地位远在可汗之上。除吐蕃所立的“莫贺吐浑可汗”外,汉文史籍记载了其他一些在吐谷浑故地活动的吐谷浑王子,这些王子可能均为莫贺吐浑可汗所统并隶属于吐蕃。此外,残卷还揭示了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由青海吐谷浑地入藏的史实,在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学者由于缺乏资料而对唐蕃、蕃浑关系的种种猜测。
2、回鹘和北方民族文书
P.T.1188是一份登里回鹘可汗发出之盖印告牒:
授予:悉董那旺论。该员内府长官,其祖先曾攻克朵喀尔城堡,先后为王施政,广事裨益功德,并真正做到:南北东西征战,不惜人马。由此利益之功德,殿下十分满意,按所立德业,令与会议事,委任以乌浒尔伊南几“于迦”之职。天复七年,阴金兔年(辛卯)春季正月十五日,发自金门正殿盖印,授予悉董那旺论。
这份告牒反映了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的势力已经退出敦煌及河西的历史舞台,但藏浯文仍被甘州和于阗一带使用的情况。匈牙利藏学家乌瑞(G.Uray)在检阅了18个吐蕃文书后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吐蕃在占有整个河西走廊、西域垂百年,设府置官,驻军戍守,抚辑流亡,编定部落,工农商贸文化宗教等极为复杂,但藏语文却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从浩瀚的敦煌藏文文书看,当地通晓藏语的僧侣和文士为数不少,而且,从吐蕃本地迁来的随军部落与胡、汉各族共处,具备了使用藏语文的基础。所以,尽管作为统治者的吐蕃官吏和行政机构、军事堡垒早已烟消云散,但是,文化的因素却长久地存在,非一下子能消除。
P.T.1283卷子藏文原题是《北方若干国君之王统叙记》,有很多关于回鹘突厥部落的资料。如对突厥十二部的记载:
在其上,有突厥默啜(vbug-chor)十二部王者阿史那部(rgyal-po-zha-ma-mo-ngan)、颉利部(ha-li)、阿史德部(a-sha-sde)、舍利突利部(shar-du-livi)、奴剌部(lo-lad)、卑失部(par-sil)、移吉部(rngi-kevi)、苏农部(so-ni)、足罗多部(jol-to)、阿跌部(yan-ti)、悒恒部(he-bdal)、葛逻歌布逻部(gar-rga—pur)
诸小部落中无国君,胜兵六千人……
除此之外,该卷还介绍了在亚洲北部的许多国家和民族的社会风俗和社会习惯,如奚人、高丽人、吃狗肉部落和住在树上的林中部落等,卷子叙述道:
在“奚”人之东,突厥人称之为貊勾丽,汉人称之为高丽。上东地方权臣名为羌冲齐者之辖区。高丽境内之人,上颏垂于胸口,食人肉。将父母年迈者及其他老迈之人,裸裎杀死。
其东,名为蛮子百济部落,其人平素不着衣衫。
其南,有人如鱼,恒居于水中。
再南,为蛮人,肌肤黎黑,眼白,头发有如水马鬃毛,丛丛杂乱。而善游如鱼。
上述有趣的记载引起了国际藏学诸多大家的注意,巴考、聪果尔(B.Csongor)、克洛松(G.Clauson)、韩伯诗(L.Hambis)、李盖提(L.Liget)和森安孝夫等学者都对此进行了解读和分析,写了专门研究的文章。我们就该卷所涉及的北方和东北民族的情况有不同意见,作一番考释后,也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敦煌学辑刊》(第二集)上。
3、辖区内与汉人关系文书
吐蕃人占领河西走廊后,用自己的部落制来改造东部地区的原来的乡社制度,东部各族部很不适应,在生产发展上也明显是个后退。敦煌P.T.1083卷子载:
亥年春,大论于陇州军帐会议上用印颁发之告牒:
兹举唐人二部落使禀称:“此前,沙洲汉户女子每为吐蕃、孙波(部落)及个别尚论以婚配为名,抄掠而去,(实则)多沦为奴婢。凡已属赞普之民均已向上峰呈报,不得随意抄掠。应如通颊之女子,不予别部婚配,而允于部落内部婚配。”云云等情,据此,(迩后)不准无耻之辈持印牌前来择配,而允其自行择偶。
敦煌P.T.1085卷子载:
辰年冬十一月上旬,亨迦宫用印颁发之告牒:
令下沙州节儿:……
据沙州二唐人部落之民庶禀称:“沙州每年定期向宫廷及大行军衙交纳年贡礼品‘冬梨’一次,王廷虽已拥有果园多处,但仍要增加(年贡)。以往,蒙圣神王臣之恩典,我等蛮貊边鄙之民户,每户修筑一座果园,且从未交纳年贡礼品及岁赋。(如今)节儿长官等经常不断欺压掠夺乃至霸占(果园)。为今后不再发生掠夺、侵占民庶果园事,恳求颁布一严诏令,并赐以金印告牒”云云等情,据此,大尚论以下恐热,论腊藏悉通均用印并摁指印颁发如上。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在吐蕃的统治下民族关系的紧张情况,唐人不得不委曲求全,艰难地活下去,而吐蕃原有的部落制也不得不作若干修改和松动。P.T.1088有关于吐蕃瓜州节度衙的记载;P.T.1099提到了“瓜州将军”(kwa-cu-dmag-pon);P. 2449《祈福文》出现了“瓜州新节度使”:P. 2991《莫高窟素画功德赞文》有“瓜沙境大行军都节度衙”的记载;S.542《沙州诸寺丁壮车牛役簿》也有“瓜州节度”。而吐蕃本土是没有这种官职的,之所以在河陇地区设置节度使,就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河陇一带各地的军事与民政事务。错综复杂的民族关系,决定了吐蕃也必须采取一种更有效、更积极的管理模式。于是,藏人、汉人和党项人等统一在新的制度下共同生活,就在吐蕃统治的政治局面发生变化以后,河西走廊的民族关系又发生了新的令人鼓舞的组合。
4、南诏及南方民族文书
P.T.1288大事纪年反映了吐蕃向南诏地区的扩张:
及至兔年(按:中宗嗣圣二十年,太后长安三年,癸卯,公元703年)冬,赞普赴南诏,攻克之。
及至龙年(按:中宗嗣圣二十一年,太后长安四年,甲辰,公元704年)冬,赞普牙帐赴蛮地,薨。
为了和唐朝争夺南诏,赞普客死异乡,是吐蕃历史上的一件大事。P.T.1287赞普纪年则描写得更为详细:
南方之东(下)部,南诏地面,有谓白蛮子者,乃一不小之酋长部落,赞普以谋略封诏赐之,南诏王名阁罗凤者遂归降,前来致礼,赞普乃封之曰“钟”(弟),民庶皆归附庸,(吐蕃)地域,增长一倍。以南诏王降归吐蕃为民之故,唐廷政权大为低落,且极为不安。而南诏王而论,彼承事唐廷,忽转而以唐为敌,献忠诚归顺于吐蕃赞普墀德祖赞之驾前,其所陷唐廷之土地、城堡一一均献于(赞普),临阵交战时,捉拿唐人有如屠宰羔羊一般。
后,阁罗凤之大臣名段忠国者,来至赞普墀德祖赞之帐前,在庞塘大殿之中,致礼示敬。时,赞普君臣引吭而高歌……
当时在今云贵高原上的错综复杂的唐、蕃和南诏三角关系,确实影响和左右着公元8至9世纪的中国政局。敦煌文书有所反映,实属情理之中。文书还记载“使白蛮来贡赋税,收乌蛮归于治下”。
(五)职官制度文书
1、官制文书
敦煌P.T.1089号是关于吐蕃官制的文书。拉露女士于1955年在《亚细亚学报》上发表了全文译解,题作《8世纪大蕃官员请求复职表》,国内很少见到。日人山口瑞凤先生在1980年用日译文发表《吐蕃支配时期的敦煌》(收录在敦煌讲座《敦煌的历史》第4节),对P.T.1089号卷子作了详细的分析,逐一译出官称,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西藏研究》1987年3期发表了汶江对P.T.1089汉文全译文。我们认为该卷应该是5份关于职官、品级、人事安排方面官方档案文书的登录件。其划分如下:l—20行为第一部分,21—33行为第二部分, 34—43行为第三部分,44—72行为第四部分,72—84行为第五部分。
本卷材料印证、澄清了《唐蕃会盟碑》参盟官员的品级记录和《唐书·吐蕃传》中关于吐蕃职官制度的记录,可以比较清楚地辨析吐蕃的职官系统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体系。中央官员分贡论系统,主管议政、判事和主兵;囊论系统执行诏命、财政、统计、民事以及王室的生活供应(行政);喻寒波系统管审议、纠察和司法。地方官员有总管型的“节儿”(或称“节度使”)、观察使,也有负责具体民政事务的营田使、水监、税监等,还有主管军政事务的镇守官、都督、军官等。
2、兵制文书
从吐蕃文书中,我们可以了解当时吐蕃所辖地区中,共有4茹(后为5茹)和61个东岱(军事部落)。茹设茹本(ru-dpon),为一个方面的最高指挥官,由当地最大的氏族贵族担任,下设副职和文书。东岱(stong-sde)意为“千户”或“千人之队”,每一茹按定制分为10个东岱。其中包括一个直属东岱,也称为禁卫军东岱和一个小东岱,是机动队伍。领导东岱的指挥官称为“东本” (stong-dpon),由氏族显贵世袭。从敦煌文书的许多材料看,吐蕃在占领河、陇一带后,在东岱下,又分出了若干“将”。将设将头 (见S.4577),每一部又左右各十将(见S.3387)。早期的氏族组织很自然地与军队结合起来,成为吐蕃很有特色的以氏族集团为基础的“全民皆兵制”,氏族成员有义务和责任维护部落联盟,雪球越滚越大,吐蕃王朝成了一个庞大的军事部落联盟。由这些军事部落组成吐蕃的军队,十分强悍、所向披靡,成为唐王朝的劲敌。他们曾问鼎中原,逐鹿九州,在丝绸之路上驰骋,争夺安西四镇,甚至于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一度入据长安。对于这样的军旅内部结构和部落的关系以及政治上的发言权,我们是在敦煌文书中得到明证的,并据此写了篇《吐蕃兵制考》。
(六)占卜文书
敦煌藏文写卷中有相当一批关于占卜的文书,巴黎法国科学院西藏中心和巴黎国家图书馆东方手稿部合编的《敦煌藏文选集》第一、二集中属于占卜类的就有P.T.55、129、239、351、1043、1045、1046、1047、1051、1055、1134、1194、1289以及在英国伦敦印度事务部所藏的韦利布散(Valiee Poussin)编号为P.T.730、731、732、733、734、735、738、739、740、741、742、743、744均为占卜类文书。这些占卜卷子引起了不少国内外学者的注意。
P.T.1047号写卷是一份卜辞的记录,全长400行,存192个段落,每一段就是一次占卜的判词。这个卷子可能是192次占卜的记录,当然也可能是流传在巫师口中的卜辞,以后统一落笔的。卜骨是用羊胛骨,钻孔、烧灼,来观察裂纹,或者听其破裂之声来断吉凶。问卜的内容必须告知巫师,由巫师根据占卜的结果予以回答。
192例中的第8例,是由吐蕃大相邦色苏孜问卜,卜问结果如下:
邦色苏孜问社稷,二十次皆为“则木巴约档”(一种卦象)吉。三代人与国王、社稷、兴旺;其后,社稷衰败。或,人神不悦,引来魔怪、妖精、瘟疫、厉鬼等。国王与尚论生命危险,凶。
这位邦色苏孜,出身于后藏的琼保一族,曾起兵响应悉补野家族,在建立吐蕃王朝中立过功。他曾“杀后藏小王马尔门,以其首级来献”,与松赞干布的父亲伦赞赞普结成联盟,赞普以后藏2万户做为赏赐回赠了他。以后,在吐蕃的奴隶主军事部落联盟政权中担任大相,又曾“告发蒙氏温布谋逆”,再立新功,权势煊赫。由他出面问卜,也就理所当然了。
第9例,是卜问出征的军事行动:
若引劲旅出征……劲旅能取胜一次。
这说明,吐蕃王朝在军事行动前必先卜问,决其吉凶,然后根据结果来决定行止。
第16例,更有实际意义:
邦色苏孜与当聂闷忠心耿耿于赞普驾前,卜问:如向李迷聂征讨,能否获胜?得此卦辞:以后,属地将扩增一倍,途中遇大财运,大吉。卜问个人、亲属生命安危,问敌人是否来犯,均吉。惟求事缓成。
这是吐蕃王朝一次重大的军事行动——“征讨羊同”之前的卜问结果。李迷聂是羊同国小王,吐蕃曾以王女妻之,通过婚姻关系结成联盟。后来,为了扩大自己的疆域,或者别的原因,提兵将其消灭。《历史文书》大事纪年和赞普传记均有载。
写卷P.T.1055号卷子是用铜钱占卜的卜辞记录,已残,存94行,内存9个卜例。卜具是12枚铜钱,取其字与幂两面的奇偶数,掷三次,成卜,以检视吉凶。这种方法跟彝族的筮占法基本相同。卜问的内容大多是涉及家庭、个人的生产、生活上的问题。如外出的人平安与否?生病的人能否痊愈?婚姻是否适宜?有无妖魔鬼怪的侵害?能否遇到财源?等等。如第8例:
十个铜钱为“字”,其余为“幂”。属于“火土”,身无病,生命平安,吉;办事能成;求见、求事能成;盖房、成亲,吉;病人无须服药能愈;官司迅速能断;丢失财物难以寻获;搬迁无危险;出行者一时难回,中。
这都是一些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这种卜辞使用的面更广一些。
《旧唐书·东女传》描写了其国的鸟卜:“ (东女国)其俗每至十月,令巫者赍楮诣山中,散糟麦于空,大咒呼鸟。俄而有鸟如鸡,飞入巫者之怀,因剖腹而视之,每有一谷,来岁必登;若有霜雪,必多灾异。其俗信之,名为鸟卜。” 美籍德国语言学家劳费尔(Berthold Laufer,1874—1934)根据P.T.1045号卷子,为吐蕃人的鸟卜写出一篇着名的论文《Bird Divination》,引起轰动。我们曾在他的文章之后做过一点补充。
(七)伦理文书
接着我们对吐蕃的社会伦理(P.T.1283)长卷作了译解,全卷分印成33页,共达532行,可谓长篇大论。它是以对话形式来论述待人接物,应对进退,处理君臣、父子、师生和主仆乃至夫妻之间关系的绝妙文章。当然,这些“问”都是虚设的,可以说是明知故问,而“答”才是实质性的阐述。像这一类形式,古已有之,著名的屈原的《天问》就是一例。这种问答形式,能突出主题,引人入胜,又以兄弟相称,叙述一些有关社会琐事和社会关系的关目,当然给人以十分亲切的感觉。卷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7-9世纪时吐蕃人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份了解当时社会风貌和阶级关系的材料。
比方说,卷子的作者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地提醒那些为官作宦的老爷们:“若为长官,应如虚空普照天下;应如称一样公平。”(第五问)“为官公正,现时即于己有益,此为颠扑不破之理。若能不偏不倚,则谁能对之不钦佩折服?”(第六问)。
同时,他也强调维护奴隶制度下的秩序:“主仆之间,官仆之间,老壮之间,行公正之法,谁不歆羡而称颂?”(第二十八问)
他在这里提出一个做人的标准,一个道德的规范:“做人之道为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第十六问)
看来他把对上级、对同辈、对下级的各种关系都考虑在内了,并且还把这种伦理标准的良好后果描写得十分动人:“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亦相安无事。子与父同心,弟与兄同心,奴与主同心,妻与夫同心,仆与官同心,如此,则公正无误,齐心协力,大家皆得安宁。”
事实上,这就是奴隶主阶级在建立了统一政权后所要求的“同心协力”。此外,在文章中对于为富不仁者,颇不客气:“敬重正直穷人,应胜过富人;敬重(乞丐)应胜过盗贼。”
把富人直截了当跟盗贼相提并论,倾向性很明显。在夫妻和男女关系上,又有一套理论:“娶妻要选有财富与智慧者,若两者不可兼备,应挑选有财富者。”
可见婚姻关系对统治阶级来说,是增加政治力量和财富来源的一种手段。
(八)本教文书
P.T.239中第1节描写了一种较为古老的本教丧葬仪轨:
灵魂回向
为了消除缠绵心中的悲痛,做了个“仪轨故事中的飘帘”,像汉人屋子的飘帘那样置于显眼的地方。(这是)各种葬礼上的悬挂物,表示心情悲痛的悬挂物,(这是)饰有泥土妥善安放的灵像。
(但)依止神中之神三宝,不应将纯美汉绸浪费糟蹋,要用于作有益之布施。熏煨洁净的供神香烟,念诵对治神咒,以此功德,愿叫这个名字的死者获得彻底解脱,升入神变无量宫!叫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于地狱,愿他不被(心坏)嗔怒执守地狱的夜叉捕俘!愿一切到地狱去的众生都被带到神变无量宫!愿一切地狱里的众生都得到救怙!叫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胎到饿鬼趣,愿他不被一切饿鬼趣中的仇敌捕俘,愿一切饿鬼趣中的饥渴众生获得救怙!叫着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胎到饿鬼趣,愿一切饿鬼趣中的仇敌……(此句与上句重复,当是衍文。据石泰安说,这一句在原件是被划掉的。但译者从复印件中,并未发现有划痕。——编者)叫作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胎到畜牲顽愚之趣,愿他不被一切畜牲趣中的仇敌捕俘,愿一切(畜牲趣中的)众生获得救怙!叫作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胎于人趣,愿他不被一切人趣中的仇敌所捕俘!愿一切人趣中的破灭之众得到救怙!叫这个名字的死者如果投胎于(非)天趣,愿他不被一切(非)天趣中的仇敌所捕俘,愿一切(非)天趣中的破灭之众获得救怙!愿一切三界众生都不被一切苦难之地的仇敌所捕俘,升入彻底解脱的无量宫!愿其亲友眷属也都获得吉祥善妙之果。
即便是这种古老的本教仪轨,也已经渗透吸收了佛教的部分经义,上述引文中的“六道”观念可为明证。再继续往下看:
温洛回向
依止三宝,发善愿,念善神咒,以此功德,愿叫作这个名字死去的人,不论投胎于何处,都不能被死鬼用各种鬼痛苦的凶器所捕俘,愿他去战胜阎王的魔鬼及一切三界中的敌人。
则是站在藏传佛教的立场去批判和取代本教丧葬仪轨了,敦煌藏文写卷反映了本教丧葬仪轨的佛教化过程。除此之外,P.T.1042也是描写本教丧葬仪轨的重要卷子,褚俊杰已将全文译出,刊在《中国藏学》1989年第4期上。
(九) 佛经文书
敦煌藏文文献里有大量的佛经文书,可以想见当时在河、陇一带翻译佛经事业之盛!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卷册:
P.T.1257是把当时已译成藏文的佛经,藏汉对照列在一起,并附有佛教专门术语。全文103行,共638组,与P.T.1261属于同一类型和同一时代的作品。
P.T.448是《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藏文注音的汉文译本。这种汉藏两种文字对音本,又发展成为汉藏满蒙四体文字对音本。
P.T.1262为一佛经的对音本残卷,仅有4行,41个音节,与P.T.448属于同一类型的残本。这一类注音本对于研究当时的汉、藏语音极为重要。罗常培先生在完成他的著作《唐五代西北方音》一书时,主要就是依靠这一类对音资料的。
P.T.330l共145行,722组词和短语(内有3组是完全重复的词语)。李方桂教授考证此卷系《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汉藏对照语词。汉本是玄奘译,藏本是智军(ye-shes-sde)等共译。在他的基础上,我们也做了点补充。
P.T.1123是为赞普墀祖德赞诵《无量寿经》功德发愿文;P.T.999是为该赞普缮写《无量寿经》卷清册。P.T.1001是一份记录尼众诵经的登录册,谁诵了什么经,数量多少,均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案,如:
比丘尼化志,宁钟部落人,本名张氏玛宁,诵《分别解脱经》一百偈,《密严刹土品》七百二十偈、《梵网经》中《菩萨戒品》一百六十七偈、《稻杆经》一百二十偈,共念诵一千九百零七偈(应为一千一百零七,原文如此,照译——译者注)。另教念《八他胜罪》经。
比丘尼性空,宁钟部落人,本名阴氏宣宣,念诵《无垢经》一千七百九十偈、《梵网经》中《菩萨戒品》二百六十七偈,共念诵九百六十七偈。
比丘尼谛义,纥骨萨部落人,本名张太静,诵《分别解脱经》八百偈、《密严刹土品》七百二十六偈、《梵网经》中《菩萨戒品》二百六十七偈、《观音普门品》八十五偈,共诵一千八百七十八偈。
国内有《贤愚经》汉藏满蒙4种文字的译本,汉文本国内外加起来共有13个卷号。而藏文本有3个卷号:S.T.217(勘同汉文本系第23品),S.T.218(勘同汉文本系第24品),P.T.943(勘同汉文本系38至49品)。
通过把藏、汉(分别依据拉卜楞寺藏文刻本和金陵刻经处汉文本)两本综合比较,结果发现汉文共69品,藏文只有51品(或52品),藏文本阙译18品,而品次排列亦有参差。翻译该经的僧人管·法成,是9世纪活跃在河湟一带的藏族翻译家和佛教学者,关于他的事迹国内外许多专家已做过有益的探讨,不赘。
(十)翻译汉地和印度文学作品文书
l、《尚书》译书
松赞干布派遣豪酋子弟去长安学习,主要目的是为了学习唐朝的礼仪和典章制度,所以他们把汉文的典籍译为藏文也是自然之极的事情了。现在我们发现敦煌卷子P.T.986号是汉文《尚书》的译文。此文全卷共分157行,外1行是跋尾,这样共分4节,内容如下:
分 节
行 次
内 容
标 题
第一节
1—28
《泰誓》中
第二
第二节
29—67
《泰誓》下
第三
第三节
68—89
《牧誓》
第四
第四节
90—157
《武成》
第五
第五节
最后1行
《尚书》卷第六完
下边我们引用几行以示其风采:“及至十三年春,行次洛水北岸(王作誓),(从西方)聚集的人众,听我告诫之辞:(善人)虑及善事难成,故平日力行善事,永无懈怠。”
汉文伪《古文尚书》中的对应部分是如下记载的:“惟戊午,王次于河朔,群后以师毕会。王乃循师而起,曰:呜呼!西土有众,咸听朕言。我闻吉人为善,惟日不足;凶人为不善,亦惟日不足。”
2、《战国策》译书
编号为P.T.1291的藏文写卷,是《战国策》的古藏文译本,晚于马王堆帛书而早于南宋姚宏、鲍彪注本。共96行,包括《魏策》的6篇,具体篇名如下:《田需贵于魏王》(《魏策二》),《华军之战》(《魏策三》),《秦魏为与国》(《魏策四》),《王假三年》(《史记·魏世家十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魏策四》),《魏攻管而不下》(《魏策四》)。
该卷的第一段藏文译文如下:
襄王薨,子哀王继位。哀王为政,以田需为相臣,颇得王之信任。智者惠子对田需说:“你已为大臣,应该谦恭啊!比方说以杨树为例,横放着它,它也会生长。但是,如果一个人去拔它,它就不长了。十个人种杨树,只用一个人去拔它,它就不长了。十个人用合力去种植像杨树那样易于生长的树,只用一个人去拔的话,它就会不长,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呢?这就是因为种植、生长比较困难,而毁坏它、拔除它却比较容易的缘故啊!如今,你被任命为大臣,得到大王的宠信,那些不喜欢你、一心想把你逐出大臣之位的人很多。所以,你要警惕啊!你要以大臣的规矩来约束自己!
相应的《战国策》原文为:
田需贵于魏王
田需贵于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杨,横树之则生,倒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故以十人之众,树易生之物,然而不胜一人者,何也?树之难而去之易也。今子虽自树于王,而欲去子者众,则子必危矣。
3、《史记》译书
我们再看看汉文经典的史学、文学名著《史记》中的一个最富于戏剧性的毛遂自荐的段落,是如何被译成藏文,又改编成吐蕃历史故事的。
《史记》卷七十六《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有一段令人传诵的美谈。原文如下:
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合纵于楚,约与食客门下有勇力文武备具者二十人偕。平原君曰:“使文能取胜,则善矣。文不能取胜,则歃血于华庭之下,必得定从而还。士不外索,取于食客门下足矣。”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无以满二十人,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遂闻君将合纵于楚,约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不外索。今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平原君曰:“先生处胜之门下几年于此矣?”毛遂曰:“三年于此矣。”平原君曰:“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今先生处胜之门下三年于此矣,左右未有所称颂,胜未有所闻,是先生无所有也。先生不能,先生留。”毛遂曰:“臣乃今日请处囊中耳。使遂蚤得处囊中,乃脱颖而出,非特其未见而已。”平原君竟于毛遂偕。十九人相与目笑之而未废也。
毛遂比至楚,与十九人论议,十九人皆服。
藏文P.T.1287号《赞普传记》第四章有一段:
后,于达保地方,有已编入编氓之民户谋叛。赞普(指松赞干布之父囊日松赞)与诸大论相聚而议降服达保王:谁人堪充任将军。时有名为参哥米钦(意为参哥氏大人物)者自告奋勇,应声而起,曰:“不才堪充此任!”琼保·邦色(大臣之一)曰:“尔往昔曾充任将军之职乎?若谓聪明俊哲之士有如毛锥,置于皮囊之中,尔出任悉囊纰巴(官名)一职,已经多年,吾未闻有人赞尔能胜此任者,尔实不堪当此大任也。”米钦曰:“众人未曾称美于不才,信然!往昔,吾(犹如毛锥)未处于皮囊之中以露锋芒者,亦信然也。设若往昔,吾处于皮囊之中,别说锋刃外露,连锥柄以下早已出露于外矣,遑论锋刃?故于今日吾能有所启请也。”后,赞普竟依米钦所请,授以征讨达保、抚绥编氓之将军之职。米钦乃克达保王,收抚达保全境。
4、《孔子项托相问书》译书
在敦煌石室遗书中,有一则《孔子项托相问书》的故事,汉、藏文写本共19个,汉文写卷共16个卷号。藏文本有3个卷号,分别藏于伦敦及巴黎:S.T.724,P.T.992(巴黎出版的由麦克唐纳夫人——斯巴尼安女士和今枝由郎编选的《伯希和收集敦煌藏文写本选集》第一辑中未收),P.T.1284(同上《选集》,第二辑中仅收2行,以下各行未见。)
法国苏远鸣教授(Prof.Michael Soymie)于1954年发表过一份《孔子项托的问答对话》,文中对《孔子项托相问书》英、法两国收藏的汉、藏文本进行了比较研究,尤其是他首先介绍了藏文本,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意。我国年轻学者冯蒸先生把藏文还译为汉文,发表在1981年《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第2期上。由此可见,民间文学的作品通过口头创作的渠道也在藏族人民中流传,所以后来我们发现本教徒把孔子作为神灵就不足为怪了。今摘录汉文部分原文如下:
昔者夫子东游,行至荆山之下,路逢三个小儿。二小儿作戏,一小儿不作戏。夫子怪而问之:“何不戏乎?”小儿答曰:“大戏相煞,小戏相伤,戏而无功,衣破里空。相随掷石,不(如)归舂。上至父母,下及兄弟,只欲不报,恐受无礼。善思此事,是以不戏,何谓怪乎?”
项托有相,随拥土作城,在内而坐。夫子语小儿曰:“何不避车?”小儿答曰:“昔闻圣人有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情,从昔至今,只闻车避城,岂闻城避车?”夫子当时无言而对,遂乃车避城下道。遣人往问:“此是谁家小儿?何姓何名?”小儿答曰:“姓项名托。”
夫子曰:“汝虽年少,知事甚大。”小儿答曰:“吾闻鱼生三日,游于江海;兔生三日,盘地三亩;马生三日,趁及其母;人生三月,知识父母。天生自然,何言大小!”
藏文文书相同部分的译文如下:
从前,孔子乘车东游。他在路旁遇到三个小孩。(其中) 两个在做游戏,一个却一点儿也不玩儿,而严肃地略带笑容。孔子问道:“(你们)这三个孩子,有两个高高兴兴地玩儿,而一个却一点儿不玩儿,带着严肃的面容,这是因为什么呢?”这个孩子说:“我曾听说,二人高兴地玩耍,如果闹急了,很有可能发生斗殴。假使发生了争吵,除了撕破衣服外,没有别的好处。况且他们彼此打伤了,一方面父母会有坏的名声,而另一方面父兄会遇到耻辱,因此我不参加游戏。”
孔子问道:“孩子啊,这样年轻,你就懂得许多事情,这是从哪儿学来的呢?”孩子说:“出生三天之后,龙子便在海洋里翻腾。小马生下三天之后,就能跑得很远。小兔生下三天之后,便能跑遍视野的三倍。婴儿生下三天之后,便认得父亲和母亲。事实就是这样,这又算得了什么懂得很多的事情呢?”
5、《罗摩衍那》译书
《罗摩衍那》故事在我国藏区流传较为广泛。藏族学者曾就梵本改写为藏文。最吸引人们注意的是敦煌石室的古藏文文书中有若干片断的《罗摩衍那》。过去,由于这些文献秘藏在伦敦和巴黎,等闲人难以见到,只有少数专家才能接触到这些文书,撰写文稿。据目前所知,有下列几篇:
(1)托玛斯《新疆发现的藏文〈罗摩衍那〉故事》
F.W.Thomas,A Rama yana story in Tibetan from Chinese Turkestan,Indian Studies in Honor Of Charles Rockwell langman,Cambridge mass,1929, PP193-212.
(2)拉露《藏文中的罗摩衍那》
M.Lalou,L’Histories de Rama Rama en Tibe'tain Jounal Asiatigue ,1936,PP560-562.
(3)巴尔比《敦煌藏文卷子中的〈罗摩衍那〉故事》
J.K.Balbir,L’Histoire de Rama en Tibe’tain d’apre’s des textes de Touen-houang. E’dition du texts et traduction annot’ee , Paris , 1963.
(4)德庸《藏文中的〈罗摩衍那〉故事残卷研究》
J.W.De jiong, vn fragment de L’histoire de Rama en Tibe’tain,E’tudes Tibetaines de’die’es ala memoire de Maroeelle Lalou,Paris,1971, PP127-141.
(5)德庸《古藏文写本〈罗摩衍那〉故事研究》
J.W.De jiong, An old Tibetan Version of the Ramayana,TP.Vol, LVIII Livr 1-5, 1972, PP190-202.
我们通读了全卷,发现共有5个编号是《罗摩衍那》故事,它们是I.O.737A,I.O.737B,I.O.737C,I.O.737D(原件藏于英国印度事务部图书馆)和P.T.983(原件藏于法国巴黎图书馆),其中I.O.737D与I.O.737A两个编号本是一个完整卷子,断裂为二者,由于I.O.737D末行有7个字仅存上半部,难以贯联,就被机械地分裂为两个卷子。我们将阙文补上,使它与I.0.737A合并还原为一份完整的《罗摩衍那》译文。其余3份残卷情节基本雷同。
(十一)医学文书
敦煌卷子中还有一些关于古代藏医的文书,目前所见的有4件:P.T.1057号医疗术,P.T.127v号火炙疗法,P.T.1044号火炙疗法,I.O.56、57号。
从“吐蕃医药文书”中,我们可以发现吐蕃人的哲学思想在医学上的反映,尤其是关于人体和自然的关系。吐蕃医学的理论基础是把人体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应该也可以忠实地反映他所处的宇宙实体。宇宙时刻在养育着人体,人体总在感受着宇宙,两者息息相关。人们孜孜以求的健康状态,说到底就是人和自然的和谐与协调!一旦失去这种协调,就要生病。如果自然界对这种失调的反应是顺利的,疾病就能治疗;否则,就难以救治了。P.T.1057号医疗术是吐蕃医学的具体反映,涉及到医疗各科。如五官科的止流鼻血、喉疼、嗓子嘶哑、牙根坏烂与松动等;皮肤科有治疗皮肤烧伤、疣、痣、癣的方子;内科有心口疼、肺病、肝萎缩、肠断裂、发高烧、哮喘等;骨伤外科有头骨破裂等;此外,还有妇产科、小儿科、男性专科等,以及各种食物中毒的治疗和预防。治疗方法有熏炙法、针刺放血法、食疗法等。提供的药物包括动植物和矿物。酥油治疗是最常见的疗法,被广泛应用。
P.T.127v和P.T.1044两个卷子都是关于火炙疗法的,对研究吐蕃早期的重要治疗手段——火炙意义重大,它忠实地反映了吐蕃早期炙疗法的真实情况。两卷共载炙法66方(实际应为72方,其中第46方中包括了7个方子),先叙炙法部位,次述其适应病症,最后是具体疗方,即施炙的次数、手法。其中也有炙法兼施药物配合治疗的,如第46方就说明用藏红花、大黄、冰片和在一起外涂以配合炙法治疗流鼻血。从炙法残卷中看到吐蕃人知道取穴时患者需采取一定的姿势和体位,如第18方中说:身体平稳直立,左右脚跟着地,脚掌朝上翘起,从脚拇指量摭,触到胫骨,再往上量四指之处炙之。说得相当具体详细,便于医者掌握。有趣的是,吐蕃医生还没有统一为穴位命名,一般取穴均以局部解剖部位为依据。如:食指穴、骨突起、发际、五官、肌肉隆起,并有陷下、凹部、筋络间、骨边缘、缝隙等说明取穴的部位,这也可以看出吐蕃的炙法逐步演进的过程。在取穴时,一般用手指计量,但也提到“寸”、“关节长”等名称,以及“草”、“青稞”、“羊粪蛋”等大小的孔穴等,反映了吐蕃人用随手取来的身边熟悉的物件作为计量单位的情况。这两个卷子还反映了吐蕃人的生理学和解剖学的知识。卷子中提到了心、肝、脾、胃、肺、肾、肠、膀胱、子宫、脑等内脏器官和肾脉、肺脉等脉学知识,也涉及病因病理学、症状学和诊断学方面的原理。在治疗法上,除炙法外,还提到熏法、放血、铁械治疗等独特疗法。
总而言之,在敦煌石窟的遗书中,藏文文书占了相当的比例,内容也非常丰富,反映了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坚实的成员,同时也记录了隋唐以来吐蕃在敦煌、丝绸之路和河西走廊上活跃的基本情况。今天,我们展读敦煌的藏文文书,不由得对我们祖先所做出的文化上的伟大贡献肃然起敬。
来源:走进敦煌看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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