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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的店”?昆明一店铺还未开张,店名先引争议

近日,有市民反映,在昆明市新迎路附近的田园慧生鲜超市内,有一家招牌为“干部的店”正准备开张。有路过的市民看见店名后很疑惑,为什么会取这样的店名?将“干部”这一名称作为招牌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呢?

“干部的店”?昆明一店铺还未开张,店名先引争议

“干部”当店名,“吃瓜”市民各有看法

11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田园慧生鲜超市看到了这家“干部的店”的商铺,只见店名下还标注着“只售当天的肉”。但该店并未开门营业。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超市正在最后的装修阶段,12月3日才正式营业。

“‘干部’这个词一般是指担任领导工作的公职人员,店铺名使用这个词难免会引起误会。”市民刘先生表示,他看了店名后,还以为是某个单位的退休干部来开的店,或者是某位干部来开店做副业。“如果‘干部’一词能随便用于店名,那以后说不定还会出现‘局长的店’、‘校长的店’,这种指代职称的词,我觉得还是不要用在店铺招牌上为好。”刘先生说。

家住超市附近的杨大妈表示,这样的店名容易有歧义,说不定有人看见店名,误解为是干部才能逛的店,影响还是挺不好的。

除了反对声,也有市民表示这样的店名很有意思。虽然超市还未正式营业,但已有部分市民提前去超市内逛过。市民张先生表示,因为店名有趣,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果店主取名时并无恶意,只是为了招揽生意,我觉得叫‘干部的店’也无伤大雅,但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改名的。”张先生说。

店主:

“干部”是我的外号,并无其他意思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干部的店”店主李先生,他表示,当初只是想取一个和自己相关的店名作招牌。“我之前在其他超市工作,算是个‘小领导’,同事、家人都喜欢叫我‘干部’‘老干部’,这个外号已叫了我近20年。”李先生说,店名中的“干部”只是他的一个外号,并无其他意思,这两个字也是为了方便朋友、同事来逛超市时,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他的店。

当记者询问“干部的店”是否有营业执照时,李先生介绍,该店使用的是超市统一的营业执照。

“干部的店”?昆明一店铺还未开张,店名先引争议

正在装修的田园慧生鲜超市

相关部门:

超市内的店铺招牌属于他们自主管理

关于“干部”一词是否可以用于店铺名称,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干部”是一个特殊词汇,如果是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时使用“干部”两个字,系统是无法输入使用这个词的,所以经营户不能在名称中使用“干部”这两个字来登记注册营业执照。

该工作人员介绍,一般经营户安装门头招牌,需要有营业执照,然后到城市管理局办理门头装修许可证,手续办好才可以安装招牌。“我们对应的主体是田园慧生鲜超市,但超市内的店铺、摊位门头招牌如何装修我们并不知道。”

对此,记者向盘龙区城市管理局询问,工作人员表示,招牌的名称是根据店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来定。“我们对应的是有营业执照的田园慧生鲜超市,主要管理的是超市的临街招牌,但超市内的装修我们并不管理,是由超市根据自己的要求来管理的。”

超市管理方:

如果店名不能用,将帮助店主更换新招牌

随后记者联系到田园慧生鲜超市管理方,管理人员张女士表示,超市内的所有店铺、摊位都由超市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超市的营业执照。“我们当时也是觉得在店铺招牌中使用‘干部’一词不太妥当,也找店主商量过,但店主解释‘干部’只是他的外号,商量下来没什么结果。”张女士表示,如果“干部”一词不能用于店铺招牌名称,将会帮助店主制作更换新招牌。

律师说法:

“干部”一词用于门头招牌不妥当

在门头招牌上使用“干部”一词是否合法?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云龙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第八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干部的店’虽不是商标,但店主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词语作为门头招牌是不妥的。”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程沛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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