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林焕丽”问政:
孩子今年16,想改一下名字。我想问一下,是否可以?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的问政,现在为您解答。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和记载正确姓名的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办理。
16周岁以下居民由其监护人依法办理变更户口,登记姓名业务时无法提供重名、有歧义等其他符合变更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可由父母共同填写《证明事项承诺告知书》。
如果再婚随继父姓的,需提供继父《结婚证》。离婚随监护人姓的,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未成年变更姓氏的,还需提供生父母同意变更确认书。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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