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这种习俗起源于上古东夷地区的巫术。在东周后期由齐燕之地的方士们发扬光大。这种信仰认为人的名字有着十分重要的“玄学”意义,因为一个人灵魂就居住在他或者她的名字之中。太上道君在《道德经》里说得清楚: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
鸿蒙之初,一切无始无名,没有意义,也没有方向,而自从我们将万事万物命名开始,这个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才有了存在的意义。
故,伟大的宗教家、土御门神道的教祖安倍晴明,曾经说过:
“名字,就是最短的咒语 ”。
注意,这不是梦枕貘的小说家言,而是家喻户晓的传说,据说安倍晴明曾经来到中原向伯道上人学道,并且获得了《金乌玉兔集》的秘传心法。所以这位最伟大的“阴阳师”其一生绝学《占事略决》就是完全六壬式占的内容。而其后人土御门家也一直通过各种渠道向龙虎山请授天师法箓。而土御门藤子在陪伴和宫亲子内亲王下嫁阪东时,还曾将法箓请进大奥供奉。
所以,按照古代阴阳五行家言,一旦名字被旁人给知道,那么自己身体里面的一部分运势也会被那个人给带走。更可怕的就是如果被心术不正的人得知了自己的名字,就有可能会被巫术所摆布,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对名字保持一定的秘密。久而久之,这种信仰就成了一种习俗——直呼其名是不怀好意的行为,也就是避讳。
而避讳之俗确切起源于何时至今仍是个迷案。主张早的认为是说起源于夏朝。比如明朝钱希言就在《戏瑕》中提出,避伟之俗夏商时已有之,因为《山海经》中往往把夏后启写作夏后开,这就是夏人避讳的实例。但事实上《山海经》成书于前汉,书中之所以讳启为开,则是汉人为避汉景帝讳(帝讳刘启)所致。
“扎小人”的降头术也和“名讳”习俗紧紧相连。
目前最可靠的说法是:避讳的习俗大致上起源于武丁迁都至周公东征的这两个世纪。除了巫术因素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影响,就是来自于先民们对于鬼神的敬畏。比如在甲骨卜辞中,夏桀的废后妹喜,这个命运多舛的女性被称为“蔑”。而她的情人、商朝的国父伊尹则被成为“黄尹”。那个令妹喜爱恨交加的故国“夏”则被称为“西邑”。武王伐纣之后,这种习俗也被周人接受。所以《左传·桓公六年》曾总结到: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
《礼记·檀弓下》也指出了避讳之俗首先是在宗教伦理上的存在:
“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
所以西周的吉金铭文以及流传下来的文献中都没有对君王名字的避讳。比如周文王的名字“昌”、周武王的名字“发”、周公的名字“旦”、周成王的名字“钊”都被周人正常使用。
也就是说,至少在西周时期,避讳的习俗只是为了对鬼神的“敬而远之”,而且仅仅是在祭祀活动中才偶尔使用。所以《礼记·曲礼上》总结有:
“诗书不讳,临文不讳”。
到了东周,由于文化中心的东移,诸多古东夷的习俗逐步的普及,而这些习俗本身也在逐渐的发生变化,于是避讳君主名字的事情就开始出现。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于是鲁人就改掉具、敖二座山名。《左传•鲁桓公六年》: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先君献、武废二山’”
晋杜预注:“二山具、敖也。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更以其乡名山。”
此事也见于《国语•晋语》:
“范献子聘于鲁,问具山、敖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何?'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
此一记载说明鲁国负责对敖山的祭祀在当时已是诸夏各邦国的外交常识。但是鲁国之所以突然废除了对这两座二山的祭祀,乃是因为避讳先君之名的缘故。
此外,不仅鲁国,其他诸侯也有类似举动:晋僖侯名司徒,故晋人废司徒之职;宋武公名司空,宋人改司空为司城。这都可证明避讳信仰在当时已经是深入人心。
敖山就是现在新泰市的莲花山。
秦以后,避讳开始由一种习俗升级为制度。人物姓名的避讳,主要有这几种:一种是帝王的名字,被称为“国讳”或“公讳”;父母和先人的名字则是“家讳”或“私讳”;到了清朝,孔子的名字“丘”也必须避讳, 比如丘姓改为“邱”,这叫做“圣讳”;而官场生活中对大官长吏的名字和家讳也要注意回避,这叫做“宪讳”。最典型的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明朝后期也有一个很具有典型的例子:鲁藩长史张耀方用十七只犀牛角杯换了从常开平王府中流出的龙形阴沉木,并将它进献给当时的鲁宪王。但因“木龙”二字合起来是个“栊”字,冒犯了鲁藩前辈的名字,所以鲁宪王只能拒绝了这个稀世文玩。
历史上避讳之风大兴于唐宋,衰于元明,中兴于清,但是将避讳之风登峰造极的却是一个被很多历史学者视为“反封建”的政权——太平天国。
对此,太平天国的研究者罗尔纲曾经解释道:
“因为太平天国要求完满,要取吉祥,反对亏缺,避忌有欠缺的事物”。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天国最高统治者天王洪秀全的饭菜都得吃整个的。无论是鸡、鱼、猪、羊、牛、马、猫、狗——还有他最爱吃的蜈蚣,都得完整的烹饪,之后再端覆盖上羽毛装饰,端上餐桌。既然吃的都如此“讲究”,那其它的方面就更可想而知。
太平天国良民牌,注意最后一行的“癸好年”
比如太平天国的避讳制度,始见于“辛开(亥字不好,改为开)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发布的《永安封王诏》,其中就要求:
“天父(爷火华,即耶和华)”才是真神,才是上,才是帝,才是爷;而且“天父天兄(天兄是基督耶稣)”才是圣,其余不得僭越;故而“神”、“圣”、“上”、“帝”、“爷”、“火”、“华”就被当做“国讳”。对天王洪秀全的称呼也就“为主则止”,“不宜称上称圣”,以免“冒犯天父天兄”。而洪秀全手下的东、 南、西、北等王则垄断“王”字的使用,太平天国境内王姓都要改为“黄”、“汪”等姓氏。
此后又颁布了《太平条规》,其中规定:“火”避讳作“烧”;“中华”改为“中花”——“种花”一词的来源明白了吧?
此外太平天国以清朝统治者为妖,“龙”就是“东海龙妖”,也要避讳。于是所有的“龙”字就得改为“隆”,在太平天国的地图上黑龙江就改“乌隆江”。并且,天王在“癸好(就是癸丑,太平天国将'丑'字避讳为'好')三年”降诏:
“贬‘北燕’(即北京, 讳‘京’字而改)为‘妖穴’,且妖有罪地亦因之有罪,故并贬直隶省为罪隶省。”
此外前代帝王也必须避讳太平天国制度,比如周文王、周武王父子要避讳王字,改为“周文狂”、“周武狂”。前代帝王一概避讳为侯,比如明太祖要写作“明太侯”。而对于那些不同于太平天国主体思想拜上帝教的宗教也一概归为妖魔。“菩萨”避讳为“该杀”,词牌菩萨蛮被写为“该杀蛮”——但是,当时中原江南的百姓因为太平天国的领袖多为岭南人,于是就称太平军为“蛮兵”,而太平军自己竟然发明出了“该杀蛮”的词牌,在日后可谓一语成谶。
从这个角度来看,“避讳”这事儿,还真的是有点“意思”!
天王玉玺
幼天王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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