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狗而生于早上的人,较无胆量,为人较懦弱,相当保守,因此,做事会害怕困难,患得患失,看到有权势的人就自然生起胆怯之心,静立在旁,提心吊胆。此种男性在社会上会被认为没出息,工作平平,只能在分内达成,没有进取心,适合做职员,回到家里也是一样,唯妻子之命是从,平淡过一生。若是女性则对丈夫和子女很坚贞,有嫁狗随狗的认命天分,不怨地为家庭付出一切,是很理想的主妇。
肖狗而生于午间的人,活动力强,眼光锐利,嗅觉灵敏,是狩猎型人物,对事业雄心勃勃,能看出社会上商机处处,勇于去获取目标,因此终日在外,忙于事业和社交,较不会守在家中,但对妻子是很疼爱的,很忠心的。若是女性,对爱情敏感也直率,又富于魅力,所以大多早婚,也如此会得到幸福。不过,同样不喜守在家中,会继续婚前的工作,属上下班族或拥有家庭事业型的人。
肖狗而生于晚上的人,充分发挥忠诚心,无论对老板、老师、长辈等,都忠心耿耿,不会变节,大至国家小至朋友,都能尽忠到底,而且成为朋友之后,可以维持终生不变的友谊。此种男性,性情平和,忠于任何事务,忠于家庭,会认为家庭及友情比金钱重要,会疼爱妻儿,也是一位很好的男人。若是女性,则做人圆滑,易与人做朋友,也会让同事同学有好感,所以同事结婚比例较多。
东周时期,那时的贵族们喜欢驾马驱车去狩猎,狗则是必不可少的伙伴。这个车马坑的主人是东周25位天子中的一个,他生前酷爱狩猎游玩。发掘时人们发现,这个车马坑中有7只狗,其中6只出现在最北面的马车车轮下。专家们分析,这些狗是被绑缚在车上活埋的。填土时,惊恐万状的小狗们纷纷躲藏在车轮下,结果当车兜压塌后,那6只小狗也都被压死在车兜里。而只有一只小狗的位置十分奇特,它出现在马坑的半中腰,伴随它的是一块卵石。也就是说,这只小狗当时挣脱了绳索向坑外爬,就在距离逃生仅一步之遥时,被人发现了,一块卵石击中头部,中断了小狗的逃生,也结束了它的生命。厚厚的黄土掩埋了这一切,托举着这个小生命悬停在马坑的边缘。
看着这个颇令宠物爱好者心酸的场景,我的心里也像打翻了五味瓶。这些小狗虽不是宠物,而是主人的狩猎犬,曾伴随在主人的车前马后,叱咤风云,扬威猎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到最后却成了殉葬品?也许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让心爱的猎犬为自己殉葬,就是给爱犬最高的荣誉了。
其实,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之一,这一点毋庸置疑。它被驯化的年代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在西安半坡文化遗址的先民生活区中,曾发现为数众多的狗的骨殖。此外,甘肃秦安大地湾新石器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壶上,也发现了4只家犬的形象,而且都描绘得生动可爱。这都说明,当时人与狗之间的关系相当明确,狗已经成为人类的亲密伙伴。
在中国,从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已不断有关于狗的发现。例如在距今7000~6500年前的浙江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有狗的骨架;在河北省武安县距今7000年前的磁山遗址,发现有狗头骨的前半部和下颌骨,从其构造上来看,无疑属于驯养成熟的狗,与它的祖先--狼相比,差异甚大。
最令人期待的是,在中国吉林榆树县周家油坊等地层中,即旧石器时代的更新世晚期,约在公元前2.6万~公元前1万年,发现了大量哺乳类化石,除人类的化石之外,出现了家狗的头骨“半化石"。虽然有人认为它属于更新世动物化石,但更多的专家则认为它们是全新世或现代动物的遗骸。这类旧石器时代的家狗遗骸,可以表明中国东北地区的居民已开始将狗家化。也就是说,东北家狗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出现,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万年以前。中国东北的原初人类是蒙古通古斯族,因此有理由认为,东胡、戎、狄、肃慎的先民,首先驯养了狗,其中狗戎就是有名的养狗氏族。
由此可见,东北和蒙古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早、中期的家狗驯化的中心。除此之外,在河南安阳、河北磁山、陕西西安半坡、山东大汶口、江苏常州等地均发掘到全新世后期家狗的骨骼化石,由此可以肯定,中国是家化狗的中心之一。
我们讲述的故事是:狼或野狗与人类初次相遇,或者在野外被猎,或因偷食被捕,结果大狼和大狗成了人类的美餐,幼狼和幼狗成了俘虏,并被带回原始村落关养起来。待它们长大了,部分将作为食物被杀掉,而另一部分幼狼和幼狗主要在妇女和孩子们的喂养下慢慢长大,平时还与孩子们嬉耍。到了发情交配时期,有的狼或狗仍会跑到野外物色配偶,交配期过后又会乖乖地回来;有的狼或狗则在被俘虏的同伴中找“对象”,繁殖出后代。这样代代相传,就逐渐豢养成了家狗。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虽然说所有动物的驯养似乎都是妇女的功劳,但只有狗是男子所驯养的。在当时,男人们出猎时常有野狗跟在后面,因为他们也猎食动物的肉类。当兽类被猎人打伤时,野狗要追食,人将它赶开,将所要的那部分拾起来,不要的就给狗吃。久而久之,猎人与野狗之间渐渐熟悉并建立了感情,愿意互相帮助。有的野狗特别勇敢、灵敏而且喜欢接近人类,它们就常常在夜晚走近人的住所,驯熟无猜之后,就和人类住在一起,而不再四处乱跑,因而成为家畜了。
由于年代久远,这些只是人们的想象和推测而已。不过,自从狗参与人类活动,成了"沉默的朋友"之后,人们发现它嗅觉灵敏,忠实勇敢,具有追踪、防御、善战、助猎等能力,于是才开始有意识、有目的地驯养,带领它们出去狩猎,利用它们看家,训练它们当"检验员"和表演......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狗的品种越来越多,狗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泛。经过人类长期不懈的观察、选择、改良、驯养和训练,才驯化培育出各种具有不同特征、品质和功能的家狗。
正因为在长期驯化的过程中,人类对狗倾注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使得人们对于狗有着特殊的感情。传奇故事见诸文学作品与民间传说。
《续搜神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晋代有个姓杨的后生,养了一条狗,他与这狗出入相随,形影不离。一次,他喝醉了酒,路过一片沼泽地,躺到草地上就睡着了。时逢野火燎原,风势正盛。狗惊恐大叫,可是这后生酣睡不起。狗情急生智,跳到了水里,带上一身水,洒在了后生所卧的草地上。这样反复多次,周围的草变得湿漉漉,这后生也避免了一场灾祸,而狗却因之累死了。
唐人《集异记》亦云:有个叫柳超的朝官,因犯了王法,被贬到江水,随从只有二奴一狗。两个奴才图谋不轨,想谋害主人,窃资逃走。狗得知内情,便咬死了两个奴才,保全了主人。
在满族的传说中,狗是少年努尔哈赤的救命恩人:明军追杀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又饥又渴,昏倒在草野。明军放火想烧死他,而狗却蘸水灭了火,救了努尔哈赤。《晋书·陆机传》载:陆机羁寓京师,与家人久无书信来往,他思家心切,请求自己驯养的一条名叫黄耳的狗帮忙。狗摇尾允肯,遂修书系于狗项。狗寻路南走,将书信送回家,随后又带回了家里的消息。
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从这些记载者与传说者那欣赏的笔触中,我们看到了人们对狗品格的褒扬。中国人喜欢狗,就是喜欢狗的这种品格。宋朝李至的《呈修史钱侍郎桃花犬歌》说得很明白:“宫中有犬桃花名,绛缯围颈悬金铃。先皇为爱驯且异,指顾之间知上意……”在皇帝眼里,这条皇家花犬简直比大忠臣还要忠诚。
对自己忠诚的狗,谁都会欣赏。如果这个忠诚对象换做了别人甚至是自己的敌人,狗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改变了。人们通常会对自家的“狗”宠爱有加,对别家的“狗”则讨厌无比。于是,“走狗”、“看门狗”或“狗腿子”成了送给某些人的“帽子”,更有甚者,谩骂之言也与狗发生了关系,诸如“狗娘养的”、“狗头军师”、“狗血喷头”、“狗仗人势”、“狗屁不通”、“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在这里,狗的忠诚变成了奴相,为人所鄙视。
不过,这并没有影响民间百姓对狗的宠爱。我们村男孩子以狗为乳名者颇多,如狗剩、狗娃、狗蛋之类,汉代大文学家司马相如的小名即叫“犬子”,古人有时也谦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那么,古人为什么要用犬名?为何谦称“犬子”?其实在这一极普通的民俗中,蕴含着原始图腾的意味。从前生育成活率低下,孩子夭折者甚多,故以犬名“利于成长”。原始人为了获得图腾神的保护,往往利用文身、头饰、衣着等手段,把自己打扮成图腾物的模样,以求获得图腾神的认可。取名犬子,无疑与此同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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