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8床的产妇顺产生下一位可爱的女宝宝,一家人可高兴了。到了需要给新生儿填写出生证明时,他们的想法很特别,想给新生儿起第三方的名字。
“我们就是觉得我们两个的姓太一般了,想让孩子有一个好听的姓氏。”新生宝宝的父母解释说。看来,现在的90后,想法真的很特别呢。
小两口的愿望能够实现吗?
我国公民行使姓名权,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也就是说,刚出生的小宝宝,原则上只能随父亲的姓,或者随母亲的姓。
除了父母的姓,另外起一个姓氏,行不行呢?也不是不可以,但需要满足一些具体的条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作出立法解释,就规定,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第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第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第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此外,如果是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从上面这些具体的条款,我们可以看出,除了父母的姓,新生儿可以姓奶奶、姥姥、姥爷的姓。还可以姓实际监护人的姓。也可以申请另外的姓,当然了,需要很正当的理由。
如果就是想当然,是不能随便让孩子姓第三方的姓氏的。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传统习俗的延续。
那么什么属于正当的理由呢?
我曾经看过一篇新闻,一位姓苟的男子,等到自己的孩子出生,想让新生儿姓敬。为什么要姓敬呢?这里面有一个历史典故。苟姓其实来源于敬,早在南朝梁时,权臣侯景曾建立过一个汉朝,由于敬姓人的姓氏与他的名字同音,应加以避讳,于是便去“文”旁改姓苟。后来,敬姓由于与皇帝的名讳相同,曾遇到过多次改姓现象。
十几年前,中国还出现了集体改姓的趣闻。2008年,荥阳一村里的苟姓村民找出了族谱,证明了苟姓祖上为“敬”,五代十国时期,后晋一“敬”姓大臣因为要避皇帝石敬瑭的名讳,忍痛减“文”改姓为“苟”。为此,村民决定集体改姓,在经历了派出所及上级公安分局严格审批之后,最终村民们成功将苟姓修改为敬姓。
同样在登封市唐庄乡,上百名苟姓村民借鉴他们的做法,也进行了集体改姓。这之后,陕西、甘肃、河北、沈阳、黑龙江等地的很多苟姓人,纷纷认祖归宗,成功改姓“敬”。
所以说,让孩子姓毫无关系的第三方姓,需要准备申请材料,向公证处申办上述更名声明公证,手续是很繁琐的,孩子的父母要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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