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别墅、XX湾、XX花园
以后大连的新小区甚至地名
在起名时不能任性了!
12月24日
市民政局发布公告
《大连市地名规划》正式实施
(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大连市各行政区内的
地名由来
住宅小区(楼)
建筑物的命名等
作出明确的规定
并提出
各产权单位应按照《规划》的相关规定
及时提出申请
办理城镇道路、建筑、公共设施的
命名和更名
为什么发布《规划》?
《规划》以大连市历史文化发展特征为研究背景,结合城乡建设现状和发展战略,以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为前提,通过地名的系统化、层次化、规范化和多元文化性的建设,形成简洁明了、易记好找、具有延续性和地方特色的国际化城市的地名体系,展现大连北方沿海重要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的风貌特色,符合大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和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的发展定位。
规划对象
此《规划》是大连市
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文件
凡在大连市行政区范围内,山体、河流、各级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线、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和地名详细规划时,必须遵循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规划范围
中山区 西岗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旅顺口区 金州区
普兰店区城区部分
地名通俗易懂 禁止有偿命名
《规划》明确,地名通名用词要简约,通俗易懂,与实体的类别、地理位置、规格规模、景观等相适应,反映自然或人文地理特点,体现时代精神风貌。
《规划》明确,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以国外地名、国内外企业名、国内外产品名和商标名为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命名,禁止有偿命名。
规划区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城市道路、建筑物、村和社区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尽量避免使多音字、生僻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字等。
“山庄”“花园”不能随便叫
根据《规划》,规划市域范围内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商场、写字楼、宾馆等建筑物(群)的命名权归属相应的开发主体,但使用下列通名的应符合相应规范:
举几个例子↓↓↓
“小区”:应为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含 5 万平方米),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住宅区;
“花园(苑、花苑)”:应为绿地率达到 50%以上,有较多人工景点和绿地的住宅区;
“山庄”:为用地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依山而建的低层住宅区或以休闲娱乐为用途的建筑物(群)。
“新村”:用于命名城乡结合部农村拆迁后或库区、深山移民集中安置的居住区。
对现状地名不宜大量改动
以前已命名,但现在看来不太符合《规划》的地名要改名吗?
根据《规划》规定,本着“保大舍小、保长舍短、保雅舍俗”的原则进行取舍。对现状地名不宜大量改动,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对部分不适用的通名应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对通名脱落的地名,应按照专名+通名的标准构词形式调整。
但同时,《规划》也规定,地名通名应遵循层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按照地名通名规范,确定通名的使用,避免随意更改或与其他类别通名混用。语词要简约,通俗易懂,与实体的类别、地理位置、规模等相适应。规划范围内现有不符合地名通名使用规范的,须在建设发展中,有计划地纠正。
地名区块划分及命名指引
《规划》还划定了地名区块
根据不同区块的特点
提出命名指引
《规划》相关内容由大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拨打0411-84319680进行咨询,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lqhdm@163.com。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规划》全文。
同时,市民政局还公布了《大连市标准地名(第一批)》。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看看市内四区的这些街巷路,你都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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