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逍遥镇胡辣汤”到“潼关肉夹馍”,又有“库尔勒香梨”、“云南眼镜”,近期,商标权之争频现,一波未停一波又起。维权风波发酵至今日(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逍遥镇”“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山东“单县羊肉汤”也已注册集体商标引发关注,单县长寿食品文化协会负责人表示,“单县羊肉汤”商标授权对所有人开放,成立协会是为了推动单县羊肉汤的产业振兴。
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侵权
近日,全国多家小吃店主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涉及河南、广东、上海、福建、吉林、内蒙古、贵州等多省区市,索赔金额在4万到10万元。还有店主被该协会告知,如想继续使用该字样须加盟,“加盟费是9.9万元,每年还要交会费。”
南都记者在民政部官网查询获悉,“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系潼关县民政局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是“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潼关肉夹馍
河南多家胡辣汤店使用逍遥镇招牌被告侵权
11月16日,河南焦作50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因他们的招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被指侵权。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商户们若想继续用这牌子,需每年交一千块钱会费,否则就得赔偿3万~5万。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表示,虽承认方式不够人性化,但也表示接下来会全国范围内维权。
11月19日,河南开封多家胡辣汤店因担心被起诉侵权连夜拆除逍遥镇字样。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 的报道视频显示,其中一家胡辣汤店的老板掩面哭泣,他说自己和父亲开了25年的早餐店,摘掉“镇”字真的是万分不舍,感觉失去了对家乡的思念。
对此,网友纷纷评论,“带镇的胡辣汤以后都不喝了,就喝逍遥胡辣汤”“我直接注册商标胡辣汤,全国的胡辣汤都得是我的”“把早餐注册个商标,是不是别人都不能随便卖早餐了”。
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被库尔勒香梨协会告侵权
除了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风波还波及到了水果。近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为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11月21日,@大参考 的报道视频显示,有水果商户表示,22元的一箱香梨,罚我6000元。做水果都30多年了,还没听说过这个是侵权。还有商户表示,“肯定不会再卖这个香梨了,这纯粹坑了俺。”
据央视财经报道,巴音郭楞库尔勒香梨协会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只有通过律师和解,因为这块不归我们负责。”律师赵世峰指出,作为商标的持有人,库尔勒香梨协会是可以向侵权人去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的,这个行为是完全合法的维权行为。但是作为水果的经销商而言,他们本身并不知道产品上是否有一些侵权信息。同时他们如果也能提供这些产品来源的话,这种情况下,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经销商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香梨协会可以去找真正的侵权人来主张赔偿。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的涉诉关系就有759条,开庭公告有684条,仅在11月份开庭就有21次。据天眼查信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为巴州民政局。
云南昆明:多家餐饮机构因名称含有“眼镜”被起诉
因为商标惹上官司的,还有云南昆明的餐馆经营者们。近日,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眼镜”二字的餐饮经营者,都因为涉及商标权纠纷而被起诉,其中包括黄瓜营眼镜烧烤、眼镜粑粑等。
据了解,原告包某某是“眼镜”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在2000年5月7日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准使用项目包括餐厅和餐馆。包某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们停止使用“眼镜”商标标识的店招、门头,禁止在提供服务或对外宣传时使用上述标识。同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还要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而这些餐馆负责人则表示,自己的店名“眼镜粑粑”“黄瓜营眼镜烧烤”“正宗眼镜烧烤”等都有自己的商标注册,并没有侵权行为。他们给自家店取名眼镜,是食客根据他们的外形特征叫的,因为他们清一色全部戴着眼镜。
记者查询发现,有关原告包某某名字的相关起诉达数十条。涉及四川、福建、广西、陕西、湖南等多地。但这些案子中,有的法院驳回了原告请求,有的则是判处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000至6000元不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潼关肉夹馍”等商标维权争议持续发酵,11月26日,南都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该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防止知识产权滥用。该局指出,该商标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此外,针对同期发生的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维权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称,经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潼关肉夹馍协会道歉!有地方的集体商标授权开放
据@大参考消息,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发表致歉信,向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道歉,并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对前期维权的相关事宜,将积极妥善处理。
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经过全国众多媒体朋友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就是把协会“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潼关肉夹馍经营者服务”的宗旨丢掉了,我们深感自责,在此,诚恳向大家深深致歉!
近日,单县羊肉汤已注册集体商标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担心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后,“单县羊肉汤”会不会也引发维权风波。
据齐鲁晚报11月26日报道,被问及“单县羊肉汤”集体商标是否会进行“商标维权”后,负责集体商标的单县长寿食品文化协会会长时群超表示了否定,“我们不会用‘单县羊肉汤’商标去告状收费,以后也不会利用它来维权。从一开始我们成立协会的目的,就不是为了盈利,不是为了加盟收费。”
时群超表示,即便是经营“单县羊肉汤”的商家不加入单县长寿食品文化协会,不成为会员,也可以正当地使用“单县羊肉汤”这一集体商标里的地名,也就是“单县”二字,继续打“单县”的招牌,“因为我们这个协会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品牌,推动单县羊肉汤的产业振兴,因此我们要保障品牌的公益性。”
综合:南都记者 冯奕然
资料、人民日报、央视财经、大参考、齐鲁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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