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县撤县设市征集“市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菏泽市曹县、单县、郓城县撤县设市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撤县设市申报“市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方式及范围
(一)征集方式
1、公告发布。在《大美曹县》微信公众平台、曹县广播电视台、曹县政府网、《曹城时讯》等媒体发布征集公告,进行征集和投票。
2、投稿。纸质稿件,请寄至曹县民政局地名办公室,地址:曹县珠江东路389号;网上投稿投票,将取名意见发送至《大美曹县》、《曹城时讯》及电子邮箱cxmzj-dmb@163.com;投稿人须在来信来件中注明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征集范围。全县社会各界。
二、时间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三、命名原则和要求
(一)原则
1、传承性:反映曹县历史传承、文化底蕴。
2、时代性:反映曹县发展理念、精神风貌。
3、文化性:突显曹县文化特色、文化内涵,品位高雅、积极向上。
4、地域性:体现曹县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区位特色和社会特征。
(二)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和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
2、不以人名命名,不得用外国地名命名;
3、不应和其他市县同名,并避免同音;
4、避免使用生僻字、歧义字,所用字字形应以国家公布的《印刷通用字形》为准。
5、文字要简洁、清晰、好读好听好记,一般不超过三个字,用字准确规范。
四、征集“市名”情况说明
(一)几个不宜采用的名称。
1、“曹州市”。曹州尽管最早设立在今曹县境内,前后存续593年。曹州作为行政区域时高于县级,而且两次在今菏泽存续668年,最后废止于菏泽,一直被认为是菏泽的前身,目前曹州作为一个古地名还在菏泽民间使用,如果曹县改称曹州市,易引起误解,导致认知混乱,故我县不能采用。
2、“商都市”、“磐石市”已被外省注册采用,故不可取。
(二)备选名称。
1、“汤都市”。曹县是商汤开创商朝建立的第一个都城,能够突出曹县历史文化特色,凸显商代第一都在曹县的历史事实,是曹县最响亮的文化品牌,能更有力地争取进入菏泽历史文化圈,打造商汤之都文化牌。
2、“曹南市”。历史上曹南是曹州的雅称,但没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使用过,且曹县大部区域在曹地(及后来的曹国)之南,境内有曹南山遗址,名称也高雅大气。同时保留了沿用648年的“曹”字,符合几代曹县人的乡愁情感。
3、“楚丘市”。楚丘为古地名,历史悠久。战国时期,楚国就在今县境东南设立楚丘县。秦汉时改为己氏县。隋开皇六年(586)复改为楚丘县,直至明洪武二年(1369)并入曹州,其中作为曹县城前身的盘石镇属于楚丘县。
4、“曹城市”。1985年11月,撤销城关镇,设立曹城镇。2006年12月部分调整区划后,改为曹城街道。“曹城”这一名称已经得到群众认可。“曹”是专用名,为传承“曹”地名,取“曹县之城”意,可设名为“曹城市”。
请从以上4个“市名”中选择1个您认为恰当的 “市名”。
(三)新取市名。可以另起 1个新“市名”。新取“市名”要附上取名理由。
特此公告
曹县县委宣传部
曹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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