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故居坐落于阳明山的半山腰上。时值深秋,台北的秋意似并不浓郁,阳明山上依然满目苍翠,然而远远的,见一抹黄、绿、红相间的树影从先生故居的墙头探了出来,几片橙黄、殷红的秋叶飘飘然落在我们面前,不由得忆及先生《八十自叙》中关于秋天的一段文字:
……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地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
在我们眼前的这个院落里,先生度过了他最后的十年时光,这段关于秋的文字,恰是他生命之秋的绝佳写照。伴着先生的“落叶之歌”,我们走进他的故居。
(一)
林语堂故居的色彩非常特别,粉白色的墙体,湛蓝色的琉璃瓦顶,深褐色的门窗,色调明快而简洁。故居的结构乍看像是中国传统的四合院,但中庭四面的回廊却是典型的西班牙建筑风格,乳白色的廊柱带着螺旋形的纹饰盘旋向上,于简朴之中现出几分婀娜。中庭院落的一角种有竹子、枫香和一些蕨类植物,拥着一个不大的鱼池,几尾锦鲤鱼在里面欢快地游弋。池塘边有一个石头的条凳,可供主人观鱼、赏月和冥思。故居的整体风格典雅、别致却并不奢华,非常契合先生《生活的艺术》中关于建筑美学“平和幽静安宁”的旨意。
传说故居是林语堂亲自参与设计的,而他最为满意的,还是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早年先生居住上海时,曾嘲讽上海的富翁“占着小小的一方地皮,中间有个一丈见方的小池,旁边有一座蚂蚁费三分钟即能够爬到顶上的假山,便自以为妙不可言,他不知道住在山腰茅屋中的穷人,竟可以拿山边湖上的全部景物作为自己的私产呢。这两者之间的优劣,简直是无从比拟。山中往往有地位极佳的房子,人在其中能将全部风景收到眼底,无论望到哪里,如遮着山尖的白云飞过空中的鸟,山泉的琤琮,鸟喉的清越,种种景色,都等于自己所私有”。先生的故居恰恰处在阳明山的半山腰上,读书笔耕之余,他常常叼着烟斗,在面向山谷的阳台上小坐,远眺台北城高低错落的建筑,近观山峦褶皱间忽深忽浅的树影,或是凝望天边不断变幻着色彩和形状的云霞,以及夜深人静时铺满整个天空的星斗,真正是“将全部风景收到眼底”了。
据林语堂次女林太乙回忆,先生晚年选择迁居台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思念家乡,而阳明山的风光人情,与他的故乡福建龙溪(今属漳州市)更有许多相似之处。
林语堂自1966年回台定居,此前他与夫人已在海外漂泊了三十年。1965年林家三姐妹在纽约为双亲做七十大寿,一位友人写了《临江月》庆贺,先生依照原韵写了一首词答谢:“三十年来如一梦,难鸣而起营营,催人岁月去无声,倦云游子意,万里忆江城……”词中充溢着浓浓的思乡之情。不久后,他去了一次台北,见到了许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还接受了闽南同乡会的宴请。“父母亲无论走到哪里,处处听闽南话语,令他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好像在做梦”(林太乙《我心中的父亲——林语堂传》)。这次的台湾之行,促使他下决心定居台北。
台北的闽南文化风情,让林语堂夫妇如鱼得水。“有了佣人,母亲不必再自己操劳家务。早上有人挑刚刚从山上砍下来的竹笋来卖,中午杀一只鸡炖汤吃,那是几十年来没有尝到的美味!进城吧,到圆环去吃蚵仔煎、炒米粉,或是去‘一条龙’吃饺子。要不换换气氛,到统一大饭店的咖啡室饮一杯咖啡,吃一块奶油蛋糕……但是最美妙的还是人人讲闽南话。”先生很喜欢和小孩子接近,一次他为了逗一个看文具店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开心,竟花了两百多元,买了一大堆家里已有的东西,见小男孩瞪大了黑漆漆的眼睛,“他高兴,我也高兴”。
这期间,林语堂曾效仿金圣叹批《西厢》中三十三个“不亦快哉”的笔法,写下自己来台后的二十四条“快事”:“初回祖国,赁居山上,听见隔壁夫人以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小孩,北方人不懂,我却懂,不亦快哉”;“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壁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不亦快哉”;“黄昏时间,工作完,饭罢,即吃西瓜,一人坐在阳台上独自乘凉,口衔烟斗,若吃烟,若不吃烟。看着山慢慢沉入夜色的朦胧里,下面天母灯光闪烁,清风徐来,若有所思,若无所思,不亦快哉”……
阳明山的湖光山色酷似故乡,然毕竟不是真正的故乡。不知先生凭栏远眺之时,思绪可曾越过海峡,飞向龙溪故里那个小山村?那时的对岸,正轰轰烈烈地开展“文化大革命”,先生纵然思乡思到肝肠寸断,也是断然回不去的,也唯有借台北相似的风光人情,来慰藉一颗孤寂的游子之心了。
(二)
林语堂故居中堂左侧,辟有一间史料特藏暨阅读研究室,橱窗里陈列着先生各个时期的中外著作,包括小说、传记、散文随笔、学术专著等八十余种,向世人展示着先生无比壮阔、无比丰富的学术和文学人生。几乎每一种著作,都收集到不同时期的不同版本,其中仅《生活的艺术》,就有中、日、韩、英、德、法、意、西、葡、丹麦、芬兰、挪威等十多种语言的译本。先生学贯东西,尤在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方面,有着突出的贡献。他最负盛名的《吾国吾民》《生活的艺术》,以及《孔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苏东坡传》都是先用英文写作出版,之后再翻译成中文;他的小说《京华烟云》,也是用英文写作出版,之后由郁达夫翻译成中文出版。1976年先生去世时,《中国时报》曾发表社论称:“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渲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和学人……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知有中国,知中国而后知中国的灿烂文化”。
然而许多人未必知道,这位名闻天下的国学大师,当初对国学的了解和认识竟曾一度滞后于西学。
林语堂于1895年出生在福建龙溪的一个叫坂仔的小山村,身为乡村牧师的林父受“百日维新运动”影响,希望儿子读英文,接受西方教育。因此林语堂六岁起就进了教会办的学校,大学本科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16年,林语堂大学毕业来到北平,在清华大学教授英文。皇城脚下无处不在的文化遗迹和浓郁的文化氛围让林语堂倍感“窘迫”,他发现自己“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林语堂《从异教徒到基督徒》)。
为了“洗雪耻辱”,林语堂开始恶补中文。他常去琉璃厂淘旧书,“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继而通读孔孟老庄和历朝历代的诗书经典,“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
林语堂后来回忆道,他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曾和两位“有一流才智”的人接触,“他们给了我难以磨灭的影响,对我未来的发展有不同的贡献”。这两位高人一为胡适,林语堂说他和胡适的首次相会,有一种“像触电般的经验”;另一位则是辜鸿铭,“也许没有辜鸿铭,我也会回到中国的思想主流,因为没有一个富有研究精神的中国人,能满足于长期对中国本身一知半解的认识,去认识自己国家的历史遗产的声音是一种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渴求。”辜鸿铭对林语堂最大的影响是帮他树立起为学之质疑的精神,“辜鸿铭帮我解开缆绳,推我进入怀疑的大海”。故此,他对传统的学习绝非囫囵吞枣,照单全收,他后来逐渐形成的生活艺术的美学思想和林氏幽默理论,以及关于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的诸多理论和观点,都是在对诸子百家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思考和辨析,创造性生发之后的产物。
曾有人评论林语堂“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先生对这句评语十分认同。他说:“我常徘徊于两个世界之间”,“我的最大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他在评说孔孟老庄之时,常喜欢将他们跟苏格拉底、柏拉图等西方哲人作比较,他甚至忽发奇想,要“把两千年前的老子与美国的福特氏(Henry Ford汽车大王)拉在一个房间之内,让他们畅谈心曲,共同讨论货币的价值和人生的价值。或者要辜鸿铭导引孔子投入麦唐纳(前英国内阁总理)之家中,而看着他们相视而笑,默默无言,而在杯酒之间得完全了解……”
(三)
在林语堂故居移步至一个空间,又一个空间,丰富的展陈不断拓宽、刷新着我们对大师的认识。
故居的玻璃展柜里有一个先生自创的中文打字机的模型常令参观者啧啧惊叹:原来林语堂不只是大作家、大学者、语言学家和翻译家,他还是一位了不起的发明家!展柜里除了中文打字机,还有他发明的可以挤出牙膏的牙刷,以及许多份发明专利证书。
林语堂同时代的大家中,学贯中西的不在少数,但文理兼通的似并不多,像他这样能够为自己的发明痴迷到不惜倾家荡产的,大概只此一人了。先生曾回忆说:“自从小孩子的时候,我一见机器便非常的开心,似被迷惑。所以我常常站立不动定睛凝视那载我们由石码到厦门的小轮船之机器。至今我仍然相信,我将来最大的贡献还是在机械的发明一方面。”
有感于当时的中文打字机太过笨拙,操作太过复杂,林语堂很早就萌发了自创一部简便易学的中文打字机的愿望。1931年,他先是发明了“汉字号码索引法”,继而又发明了“末笔检字法”,试图解决汉字键盘输入的难题。同年他去瑞士出席国际联盟文化合作委员会年会之后,顺道去英国,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与工程师研究制造打字机。因为钱不够,只带回一叠图纸和一架不完整的打字机模型。家人至今还记得,他回到家时,“口袋里只有三毛钱”。
十四年后,旅居美国的林语堂因先后出版了多部畅销书,有了十多万美元的积蓄,他决意重启中文打字机的发明梦想。林太乙回忆说:父亲翻出当年在英国绘制的设计图纸,“像着了魔似的,每天早上五六点起床,坐在书房的皮椅上,抽烟斗,画图,排列了又再排列汉字,把键盘改了又改……”
先生亲自到华人街请人排字铸模,并在纽约郊外找到一家小作坊制造零件,还聘请了一位意大利籍的工程师协助解决机械方面的问题。由于问题层出不穷,同时许多零件都是手工制造,很快便花光了十多万元的积蓄,还借了不少债。
先生的执著终于有了结果。林太乙回忆:1947年5月的一个早晨,父母和她小心翼翼地像抱着一个婴儿一样把打字机抱回家。父亲叫她随便捡起一张报纸就打,虽然一开始很慢,但能像英文打字机一样看得见就打得出,不必受训练,“简直是个奇迹”。虽然打字机并不完美,打字时声音很大,有时会跳行,但重要的是,林语堂呕心沥血的这项发明终于成功了!
林语堂称这台打字机是“送给中国人的礼物”,打字机在美国申请获得了专利,也为他赢得了许多赞誉,但终因造价过高,未能大规模投产。先生一家的生活也由此陷入了困境。为了生计,他经朋友举荐,接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组主任一职。这个机构当时设在巴黎,林语堂变卖了纽约的公寓和家私偿还部分债务,并预支了《苏东坡传》的版税,才得以去巴黎就任。
打字机虽未能得到普及运用,但先生之后对他发明的检字法做了多次修改完善,定名为“上下形检字法”。上世纪80年代,林氏姐妹授权台湾神通电脑公司,将这个检字法运用于电脑中,称之为“简易输入法”。产品宣传推广时,神通公司以“两个钟头学不会请吃一碗牛肉面”作招揽,证明简单易学。如今林语堂故居的展柜里,放置着一台早期神通电脑的样机,先生若知自己的创造发明,在今天高新科技时代有了用武之地,一定会非常欣慰吧?
(四)
在林语堂故居,无论你走到哪个角落,总感觉先生“智慧而快乐”的灵魂如影随形,步步相伴。
故居最重要的展区是先生的书房,这里按原样陈列着先生的手稿、藏书,先生使用过的书桌和英文打字机。书桌旁,有一组黑色的皮沙发。先生看书时,喜欢斜躺在上面。茶几上有台北故宫博物院赠送的一大一小两只仿古的青铜鼎,小的被先生用作烟灰缸,大的那只则成了先生的点心罐,里面通常放着牛肉干和巧克力,都是先生最喜爱的零食。
在先生书房,讲解员为我们讲了一桩趣事。先生的一位外甥女曾经做过他的秘书,一次姑娘有事呼唤先生,明明听见他在书房里应了声,进了房间,却四处不见他的身影。讲解员让我们猜,先生躲哪儿去了?见我们一脸迷茫的样子,便含笑指向一张长沙发。原来沙发的背面有一个暗箱,本来是用作储藏杂物的,却变身为老顽童林语堂的隐身之地。先生用它跟不少来访的大人孩子开过玩笑。遥想当年先生屈膝躬背,蜷缩在沙发箱里的模样,那表情一定是精灵古怪的,嘴角挂着几分戏谑和得意。
先生推崇庄子、陶渊明、苏东坡,赞赏他们洒脱、淡泊、快乐、闲适的人生态度。进入耄耋之年,先生著作等身,功成名就,又拥有这样一个“宅中有园,园中有屋,屋中有院,院中有树,树上有天,天上有月”的理想居所,他理所当然可以舒适、潇洒地颐养天年,去充分实现他在《生活的艺术》中描绘的美好人生。但先生在台北的最后十年并不轻松悠闲,因为他受香港中文大学之托,接下了主编《当代汉英词典》的宏大工程。
编一部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汉英词典,是林语堂萦绕心头数十年的一个梦想。但及至正式启动,他才意识到这份工作的艰难。据家人回忆,他几乎每天都要工作七八个,甚至十二三个小时。他终日坐在书桌前,用手写出每个字和词的英文释义。草稿中如有疑问,他必反复问明出处、用法。译到得心应手处,他会将纸片交司机送到双城街办公室所在地,供大家共赏……如此繁重的工作持续了五年多。在先生故居的书房里,有一个临窗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先生编撰《当代汉英词典》的手稿,可见工作量之巨大。先生说:“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词典出版不久,林语堂迎来他的八十寿辰,这部词典成就了先生语言学的一座巅峰。
然而,即便在如此沉重的工作压力下,先生还是会忙里偷闲地放松心情。林语堂夫妇非常好客,书房及隔壁的会客厅,常常成为台北文人雅士聚会畅聊的场所。在台期间,林语堂与钱穆、张大千、吴大猷、谢冰莹等众多文化名人常有来往,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蒋复璁院长更是林家的常客。一天先生在书房伏案工作,佣人进来通报:“蒋院长来了。”先生说:“请他等一等。”等手里的事情告一段落,他才来到客厅,发现来者竟是行政院长蒋经国。因为事先没有预告来访,蒋经国也无怪罪之意。
先生生性淡泊、随和,但他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和坚守:“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作伪。”故居客厅的墙上挂有他手书的“有不为斋”,这是上世纪30年代,先生在上海居住时为自己书房取的名字。先生曾在一篇小品文中解释书斋名的由来是受康有为的启发,有为则有不为,“我厌烦费体力的事,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样趋时尚,看风头……”
在《生活的艺术》里,他说:“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他深知在现代社会做人难,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文人更难,即便如此,先生一生都在努力做一个不随波逐流,“存真保诚,有骨气,有识见,有操守”的“那么样的一个人”。
(五)
故居最温情的一角当属先生的卧室了。墙角有一件先生穿过的长衫,床榻、五斗柜、小书桌都是极朴素、极寻常的样式,上面摆放着先生和家人的生活照。其中一张先生晚年与夫人的合影最是动人,相框里先生正亲吻着夫人的脸颊,夫人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目光里满是幸福与甜蜜。
林语堂和夫人廖翠凤相濡以沫数十年,堪称是中国式美好婚姻的典范。
当初两人的家境相差很大,林语堂是一个贫穷乡村牧师的儿子,而廖翠凤是鼓浪屿一位钱庄老板的千金。在与廖翠凤订婚前,林语堂曾有一位深爱的女子。他在《八十自叙》一书中写道:“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时,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好友的妹妹叫陈锦端,当时也在上海读书,喜欢画画,准备学美术。因为同为厦门老乡,交往中相互倾慕,擦出了爱的火花。女孩的父亲是厦门一位归侨名医,一心要为女儿找个门当户对的金龟婿。为了打消穷书生林语堂对他女儿的念想,陈父亲自上林家提亲,把朋友的女儿廖翠凤许配给了林语堂。
廖翠凤虽然也曾在上海教会学校念过书,但总体上接受的是传统的旧式教育。她非常仰慕林语堂的才华,一次母亲问她:“你觉得怎样?林牧师家是没有钱的。”廖翠凤回答:“没有钱不要紧。”正是这句话打动了林语堂,让他答应了这门亲事。
林语堂虽然和廖翠凤结了婚,但内心始终不能忘怀陈锦端。据他女儿回忆,上世纪30年代他们在上海生活期间,陈锦端常来家里做客,父亲每次见到陈阿姨都会脸红,显得很不自在,倒是母亲落落大方,一副很自信的模样。
廖翠凤本是富家女,却集中了传统女性忍辱负重的品格。先生在美国哈佛攻读硕士学位、在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那几年,陪同前往的廖翠凤悉心照料先生生活,为了维持日常开销,她不仅花光了一千大洋的陪嫁,还陆续变卖了不少首饰。先生为妻子所感动,也曾有过一个疯狂的举动——把结婚证书付之一炬,先生说:“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他是藉此表明对妻子的忠贞。
林语堂夫妇的个性差异其实也很大。先生说:
妻是外向的,我却是内向的,我好比一个气球,她就是沉重的坠头儿……她做事井井有条,郑重其事,衣裳穿着整齐,一切规规矩矩。吃饭时,她总拣切得周正的肉块吃,如鸡胸或鸡腿,她避免吃鸡肫鸡肝儿。我总是爱吃翅膀儿、鸡肫、鸡脖子……我是没有一刻安静,遇事乐观,对人生是采取游戏人间的态度。一切约束限制的东西我都恨,诸如领带、裤带、鞋带儿。妻是水命,水是包容万有,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对什么事都伤害克损……我们年龄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东西……在年轻时同共艰苦患难,会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牺牲自己,做断然之决定,都是为了我们那个家的利益。(《林语堂自传》)
女儿林太乙说:“母亲是这个世界的女王,她是个海葵,牢牢吸住父亲这块岩石。”
父亲是“廖翠凤迷”,母亲烧饭的时候,有时候他站在旁边欣赏,他说“看呀,一定要用左手拿铲子,炒出来的菜才会香。”
母亲不会欣赏这种话。“堂呀,不要站在这里啰嗦,走开吧!”父亲就乖乖地走开。他说,大家都要听妈妈的话。(林太乙《我心中的父亲——林语堂传》)
林语堂和夫人五十周年金婚纪念日,有朋友上前请教美好姻缘的秘诀,他们给出了一个“让”字。林语堂特意为爱妻定制了一个手镯,上面刻有美国诗人詹姆斯·惠特孔莱里的《老情人》一诗:
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冥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在台北阳明山上,林语堂和夫人是越老情越深,俩人相携相依度过十年美好的时光。然而十年末期,他们遭遇了一桩伤心事。林家长女因婚姻变故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病情时好时坏地拖了许多年,最终不堪病痛折磨在台北的住所自缢身亡。此事对林语堂夫妇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两人感觉天塌下来一般,一夜之间老了许多。之后因词典繁重的校对工作开始了,先生强迫自己振作起来,但身体却大不如前。林夫人则从此对台北患上了恐惧症,唯有在香港小女儿家她才感到安全。先生只好台北—香港频繁往返,身体也不断地出现了状况。
1976年3月26日晚,林语堂在香港病逝,享年八十二岁。先生的灵柩被运回台北,蒋经国先生亲自去机场迎灵。依照先生遗愿,他被安葬在阳明山居所的后院里。
先生的墓园就在客厅的下方。从窗口望出去,青石板的石棺静卧在青草地上,上面是钱穆先生题写的“林语堂先生之墓”。墓园的花草树木都是当地寻常的物种,自然而随意,这正是先生喜欢的风格。此时我的耳边又回响起先生的“落叶之歌”:
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地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
参观完林语堂故居,讲解员引导我们来到设在夹弄里的“生平掠影走廊”,这里用整整一面墙,详细列出了先生的生平大事记。我特别留意了先生跟上海的渊源。林语堂一生先后有两段时间在上海居住,第一段在1911—1917年,他在圣约翰大学以文科第二名的成绩完成了学业;第二段是1927—1937年。两段相加有十六年,超过了他在台湾居住的时间。特别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这十年,是先生文学、学术生涯的关键时期。这期间,他出任上海东吴大学英文教授,出版了《开明英文读本》;他先后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三个重要的文学半月刊,由于提倡幽默文学,赢得“幽默大师”的雅号;他撰写了《语言学论丛》《吾国吾民》,并开始《生活的艺术》的写作。这期间,他的社会文化生活也异常丰富活跃,他作为发起人参与了世界笔会中国分会的筹备和成立;参加了戏剧大师萧伯纳访沪的接待;和蔡元培、宋庆龄等筹办“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与巴金、洪深、周瘦鹃、茅盾、陈望道、郭沫若、郑振铎、鲁迅、丰子恺等二十一人联名发表《文艺界同仁为团结御侮与言论自由宣言》,号召全国文艺界同仁不分新旧派别,为抗日救国而联合争取言论与文艺活动的自由……可以说,先生当年在我们这座城市留下许多重要的印迹,对我们城市的文化做出了杰出的贡献。遗憾的是截至目前,我们尚没有一个载体或空间,能够向世人展示先生精彩而丰富的人生。
从台北回来之后,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林语堂,我去上海图书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先生的作品近年来陆续出版了不少,但研究他的专著却只有寥寥几部,对他的研究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大大落后于他同时代的其他大师。对照台湾同行的建树,不能不让人唏嘘。
认识林语堂,不只是认识他个人,而是为了更全面更准确地认识那个时代文坛的真实面貌,认识那一辈大师留给我们的卓越、丰厚的文化遗产。相信先生的人生定会给今天的人们,给今天的文坛带来诸多有益的启迪。
欣闻在福建厦门、漳州先生的家乡,已先后设立林语堂故居和林语堂纪念馆,而上海文学博物馆经文学界持续多年的呼吁,也已列入建设计划。相信待到建成之日,先生,以及先生同时代的大师们,都会以鲜活、生动的面貌与读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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