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 远 别 对 生 活 冷 感 |
这不是男女第一次为冠姓权掐架了。
一位女性博主,因为公开述说自己“因为冠姓权跟老公离婚”的经历,突然被推上风口浪尖。她说她试图给孩子改姓,但遭到家里所有人包括自己亲妈的反对,后来跟前夫协商离婚。这是因为女权意识的觉醒,她说。
原本我觉得这举动过分像一个姿势了,她的生活似乎过分被主义指引。但看着留言的魔幻评论,男人女人在集体嘲笑她的愤怒:老公都那么优秀了还挑事,你把姓这事看得太重了。
▲ Comme des Garçons, 1980s-1990s.
甚至人们将这发展成一场女权的猎巫。大家都指着她的鼻子,说,你看,女拳就是这么无理取闹,没事找事。终究嘲笑的不是她,而是女权的概念。
我很想替她说两句话。
如果对姓氏无所谓,那么改了姓也没关系才对。
到底是女人把姓氏看得太重,还是大众把姓氏看得太重?她的老公,因为没同意改姓才和女人离婚。他对姓氏的看重,也不会弱于女方。
她和她丈夫爱情破裂了,我不太相信只是姓氏的故事。
▲ Katherine Lam
这跟她老公是不是高材生,是不是有钱,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见过好多传统定义的好男人,性别观特别糟糕。包括有一些男性知识分子,一谈起男女关系来立刻让我幻灭。就连拿过诺贝尔奖的大江健三郎,作品里常有对女性充满戒备的奚落。
我们似乎越来越接近平等了。现在双胞胎的孩子,也有好些一个随父、另一个随母姓的例子,现代都市逐渐习惯这种潮流。可主流社会从来没把随母姓作为主流选项。随母姓的孩子必然遭遇猜测,是不是离异了,是不是家中有什么变故?老爸是不是不行?
但要是真接近平等了,应该可随父,亦可随母才是。饮食男女,不该想性(别)什么性什么,想姓什么姓什么吗?
姓氏确实都是符号,但符号也是有意义的。
有时它是权力的博弈。
和我的朋友聊起她随母姓的妈妈,竟然聊出一种人类学研究的意味。纵观我周遭那些少有的随母姓的例子,大多并非源于先锋意识,不过另一种陈旧的烙印。无论随父还是随母姓,到底还是随着男权的姓。
▲ Silke Otto Knapp, German, 1970
比如我朋友Y的妈妈,是随母姓的。
Y外公是地主的儿子,在那年是件顶坏的事情。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由于成分不好,一直到接近三十还没找到对象,当时算超大龄光棍,最后只好入赘到Y的外婆家当上门女婿。外公家曾家大业大,后来家道中落,外婆是独生女,家里没有男丁,所以当年一心要求女婿入赘。
外公的失势算是时代的意外。残忍点讲,在婚恋市场上,由于“地主家的儿子成分不好”+“大龄”长期处于劣势,外公处于下风。
所以,Y妈妈随外婆姓陈。但这姓陈,不是出于外婆的意愿。而是外婆的父亲、家族,强烈继承姓氏的意志。可能是为了照顾外公面子,几姐妹生活中常用的还是随父姓邱,在生活中应用得还更广些。但在户口簿身份证,印着都是陈的姓氏。
▲ Jarek Puczel, 1965, Poland
那年的入赘,不是对父权社会的反制,并不是外婆作为女性的胜利,而是宗族与宗族之间的博弈之间,Y的外公家族失势,使他丢失了谈判的筹码。
这类入赘、随母姓不过是顺从父权体系的扭曲产物。Y的外婆也不是权利意识的女权先锋,归根到底是为了延续香火的繁殖需要,只不过延续的是邱氏的香火。
前人改来改去,争来争去。但再争来争去,其实也跟女性没什么关系。这终究是男权的天,男权的地。哪个姓氏都是男的姓氏。不管姓氏如此,财产与资源亦如此。
这背后是一套陈腐的规矩:只有男人的姓氏,才应当继承的。用男人的姓氏来定义血缘亲疏、地位高低,人归属于谁。似乎同一个姓氏才算是最亲的人。到底是一套吃人的体系。在一个更平和的体系,应该随谁姓都没有关系。当所有人都跑来说,随母姓就是女人胡搅蛮缠、不守本份的这个逻辑,这才最让人震惊。
有时姓氏的意义就在放弃这个符号之时。
▲ “Excursion into Philosophy”,Edward Hopper, 1959
另一位朋友,她姓宋,但她本来不姓这个。她用与本名毫无关系的名字活跃着,出席媒体活动,写诗,又或者以后出书,她都会用新的姓名。姓氏这玩意被她后天消解掉了。
又或者说她在身体力行地用另一个名字盖去以往的印记。她的家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我并不清楚,但我们太知道的是,她不要姓氏的姿势,是对原生家庭的决裂声明。放弃符号是一种有意义的手势。她通过这种手势来宣布:你没有再管理我人生的权力。
▲ “Found Drowned”, GF Watts, 1848-1850
蒙古族人是没有姓的。他们不属于爸爸,也不属于妈妈。或许对游牧民族来说,他们属于大地、太阳、月亮。所以他们的生死也特别单纯,死去的人会回归到大地里去的。
世俗社会因为有太多遗物,太多财富,反而太复杂了,在东方他们建构了一种宗族体系,西方也是相似的。他们规定继承父姓,继承财产,定义谁才有捧着父母骨灰的资格。姓氏是与资源、地位、权力相挂钩的。它在现实的种种倒错,都钩连着利益,也划分血肉亲疏。
▲ Michael Andrews, 1928, UK
我们今天所讨论的冠姓权,九十年前,先驱们已经讨论过了,但是语境大不相同,九十年前讨论的是已婚妇女要不要冠夫姓——1930年4月,国民政府在南京特地讨论了姓氏问题。
也有博主说“最近几年北美很流行用夫妻俩的姓加连接符组成一个新的姓氏,然后一家三口一起改成这个新的姓,我有几对朋友都这么做的,也挺有意思,像是开创了一个新的部落一样。”
如果我以后有孩子的话,我愿意把更名权还给他/她。
▲ Mamma Andersson, Sweden, 1962
我小时候并不太喜欢我本名。觉得太无聊了,一点也不酷。我喜欢的人大多有个很利落的名字。比如缪搴人,我的不够干脆。但后来我老母亲说,最后一字是取锋利,利落的意思,突然又觉得对应起来。如果不是,我或许会去改个名。
成年以后,你会不断给自己寻找新的名字。与姓名无关。你只是想在本名以外再重新找一个社会凭证,我们在新的名字里塑造新的可能与未来,这与父母无关,这是你的主观意志。
我有过好多笔名。最终用的是顶上这个,这与我本名并无任何关系。它不带我本来血缘印记。F是自己取的,朋友说那单词是西班牙语里幸运的意思。
都市将宗族意义降得很低,反正没有什么百亿家产或香火要继承,姓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它不解释我的为人。只要你想,你可以将原名的效用降至最低。你可以塑造一个新的名字。培养一个新的名字。这是我的故事。所以姓既然没有多少意义,那为什么孩子不能从父母的姓中挑一个,又或者自己另外取一个。
▲ Milton Avery
如果觉得没有必要,就可以不用争取。但总是有人想要争取的。这不是毫无意义的手势。比如最开始的那个故事里,这是她对丈夫家庭做出的反抗的手势。哪怕这手势做得夸张了些。
正如淡豹所说,无论姓谁的姓,最后都是男权的姓,在公司里争取同工同酬,多一块钱,少一块钱,最后也是男权资本主义制度的奴隶。
但如果想争一争,为什么不呢?
▲ Katherine Lam
如果以后真的打算结婚,我想我不会强硬要求一定会随母姓。但我会特别在意,男人,是不是非得要孩子要随他姓。这是他对我们关系的手势,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宗族、荣誉凌驾于我们的合作关系之上,还是我们自己的人生更重要。至于到底姓什么,真的没有关系。
原文首发于《新周刊》旗下公众号“F小姐Mis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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