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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想变更抚养权 法官:和谁生活孩子说了算

  母亲欲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她人在大连,孩子的父亲身在丽江,孩子的户籍在肇源,此事究竟该如何解决?且变更抚养权到底由谁决定?

  3月22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母亲想变更抚养权 法官:和谁生活孩子说了算

  孩子入学想更变抚养权

  几年前,小丽(化名)与王刚(化名)在他人的介绍下结为连理,是他人眼中的模范夫妻,他们育有一子,取名乐乐(化名)。

  随着孩子的到来,家中增添了很多欢乐,但更多的琐事也随之而来,渐渐地,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小丽怨王刚不顾家,王刚嫌小丽不理解自己,双方感情亮起红灯。

  两年前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乐乐由父亲王刚抚养。

  由于王刚经常外出,家中老人年事已高,不方便照顾孩子,后来乐乐随母亲定居大连。

  转眼间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却因户籍限制无法上学。

  孩子上学是大事,不能耽误,于是小丽通过代理人,向肇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儿子乐乐的抚养权。

  法官调解孩子顺利入学

  “我是孩子的父亲,变更了抚养关系将来前妻再婚,孩子改了姓,岂不成了别人的孩子?”

  王刚不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想将孩子接回老家。

  承办法官李佳音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这起案件是家庭纠纷,情理比法理更具说服力,就想通过调解解决,然而受疫情影响,小丽在辽宁省大连市,王刚在云南省丽江市,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李佳音法官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网上开庭。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向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耐心疏导,让他们为了孩子的未来宽容彼此。

  “你们是孩子的父母,都希望孩子好,孩子大了和谁生活,应该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行不行?”

  听了法官的话,两人均表示赞同,乐乐随即表示,自己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

  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协议:乐乐由原告小丽抚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今乐乐已可以顺利入学。

  记者 尹淇 图片由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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