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最丑陋的两幕都发生在多姑娘身上,且是在同一个晚上。一个是多浑虫醉倒在自家炕上,多姑娘就带贾琏回了家。一个是贾琏在多姑娘提醒他家中女儿正在生病,他却毫无人性地沉沦欲海。这两幕场景直教人震碎三观,与之类比,怕是《金瓶梅》中西门庆与潘金莲也稍有不如。
不提贾琏的丑陋表演,说一下多姑娘为什么在丈夫在家时,仍旧将奸夫带回家鬼混。
读过《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人都知道,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是在王婆家中。而阎婆惜也好,潘巧云也罢,虽然在家与人通奸,但都是等家中男人不在,才好便宜行事。哪怕男人窝囊如武大郎,也仍旧要避讳。
然而,多姑娘的行为则惊掉人的下巴,丈夫睡在旁边,她竟堂而皇之与外人鬼混,这显然不是胆大包天能够形容。
(第二十一回)今闻贾琏挪在外书房来,他便没事也要走两趟去招惹。惹得贾琏似饥鼠一般,少不得和心腹的小厮们计议,合同遮掩谋求,多以金帛相许。小厮们焉有不允之理,况都和这媳妇是好友,一说便成。是夜二鼓人定,多浑虫醉昏在炕,贾琏便溜了来相会。进门一见其态,早已魄飞魂散,也不用情谈款叙,便宽衣动作起来。
多姑娘带贾琏回家,多浑虫就睡在家里。由此也不难想象后文晴雯病倒在外屋炕上,多姑娘却将贾宝玉拉进里屋。如果贾宝玉敢不轨,多姑娘是绝不在乎晴雯是否在场的。
这样的女人最是惊世骇俗。放之古今中外的著名文学作品也堪称唯一。实在惊叹曹雪芹塑造她的神来之笔。
多姑娘“胆子大”,不如说她“不在乎”。多浑虫是有名地“吃死酒,诸事不管”的人。既然男人只有酒是命,她又何必管他是生是死!
多浑虫已经是个“活死人”。一个每天喝死酒将自己醉倒,其他什么都不顾的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醉生梦死于他再贴切不过。
多浑虫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多”是指他的小名叫“多官”,于他身上没什么意义,在多姑娘身上则有“朋友多”的下流隐喻。
“浑虫”有浑蛋、浑球的意思,是指一个人不能明辨是非,四五六不懂。恰是多浑虫的本性!他能安心当“王八”,任由妻子广交朋友而浑不在意,这世上也就没什么是他在乎的了。
多姑娘敢于带贾琏回家,当然不是第一次作为。贾琏敢于摸过去厮混,也是早知道多浑虫在家也不怕。由此可知多姑娘家的大门常打开,开门迎接八方来客。不知道那门槛是否已经给踏破了。
曹雪芹写多浑虫的“醉生梦死”,是讲一个人麻木到极致的状态。人无进取之心,则如死也。
多姑娘也是“醉生梦死”,她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同样是心灰若死的现实。后文她对贾宝玉说“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两个“可知”中有多姑娘不可言说的心碎过往。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放浪形骸”的。尤二姐、尤三姐尚有羞耻之心,鲍二家的上吊也是个有气性的。何以多姑娘全然没有廉耻之心?只因昨日之我已逝去,今日之我已非我,又何必在意那一副臭皮囊?
多姑娘是与“金陵十二钗”完全反过来的人物。按说她是绝不会在“金陵十二钗”三册之中的。但多姑娘不薄命么?不光彩夺目么?也不是。多姑娘只凭两次出场,足以秒杀很多重要角色,不比钗黛探凤等人物差。
如果仔细咀嚼多姑娘的人生,会发现很多蛛丝马迹令人越品味越苦涩。就像那史湘云的“英豪阔大宽宏量”,何尝不是一种长歌当哭!她越活得浑不在意,越令人有种无地自容的慨叹。
文|君笺雅侃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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