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浙客家先贤3000里往返回闽祭祖的感人壮举——《回闽路程》:香火堂与移民先祖之祭(下)
□王 媛 曹树基
三、筑屋、醮墓、移香炉 阙玉镳一行回闽的主要任务是修建荣厚公“香火堂”。具体而言,则有造屋、祭坟、移香炉、整理尝田、委托管理房屋、田产等事项。 造屋 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初一日,即阙玉镳一行回到原乡的第二天,就将修造荣厚公香火堂的木工活计,承包给了木匠王炳福;泥工活计,则承包给了王钦行。 对于所修房屋的结构,《回闽路程》第13页记曰:“一栋三架,出水及柱头、衔桷、栋梁、水木呈(左右组)一任便用等项,俱一在内。”并未涉及房屋平面结构。第28页载有一份“承领字”称:“立承领字人郑天赐,今来领得阙荣厚公裔振章、玉镳先生等祖屋一堂(三间二客轩)。”方知这一香火堂的结构与本文前引一份嘉庆九年“承田契”所载阙天开所造之“三值两厢房一回廊”可能是相同的。 两幢房屋之间的最大差异在于嘉庆九年香火堂有一回廊,而光绪三十二年香火堂是否存在“回廊”呢?尽管上杭县的这两所香火堂现已不存,但天开童年居住过“五间两搭厢”至今仍存于石仓茶排,并中心部分被称为“盛宗公香火堂”,其屋被称为“阙氏家祠”。据此,我们将石仓的“五间两搭厢”缩小改造成为“三值两厢房”。
江南第一客村:浙江松阳石仓
无论是石仓的“五间两搭厢”,还是上杭的“三值两厢房”,都会在天井的四周形成一个回廊。据此绘出的光绪三十二年“三值两厢房”与嘉庆九年的“三值两厢房一回廊”是相同的。 闰四月初四日是正式开工的日子。《回闽路程》第13页记为:“起工,红包洋一角。”似乎无大事发生。实际上,这一天阙玉镳一行还举行了一个隆重的移香炉仪式,可以看作新屋的开工仪式,工人师傅及来宾受到很好的宴请招待。详见下文: 闰四月十一日是立柱架梁的重要日子,据《回闽路程》第19页记载,阙玉镳给工人发红包钱米若干。这一天的所有花费项目,包括2只鸡、16斤肉、银红布、黄丹红布、五谷袋、挂梁用的红头绳和笔墨、香纸、土烟、面、茶叶、草席2面、木匠用的绵线、墨、盐、柴、酒米和饭米、红烛、豆腐干、鞭炮。这一天的早上、中午与晚上,各办4桌酒席,一共12桌。这一仪式共耗资9.42元。 五月初三日,进入到香火堂的核心部分即香火龛之建造。《回闽路程》第12-13页有详细记载。如“神龛上面加遮神主板壹块,即日去龙洋叁元正。”五月十三日木匠活计结束,全部费洋85.121。 在房屋建筑中,泥工虽然重要,但据《回闽路程》第14页,除了“砌墙脚,打墙头”,却没有什么精彩之处。泥工每日工钱为洋2角,不包工人饭食,但每做100个工,贴补肉3斤,油3斤,柴盐茶叶用主家的,另补贴1.9元。柴盐茶叶不计,全部费用41.49元。 据《回闽路程》第16页,闰四月十七日,油漆师傅杨经营承包做神主牌1座,“又领包漆金并工食洋二元六角正,共金字壹百五十字”。字数之多,令人猜想写入了荣厚公以下诸位先祖。漆匠师傅是包伙食的。加上伙食费用,全部费用5.9元。只不过,其中包括了香炉费洋1元。 据《回闽路程》第16页,新屋上瓦由专门的“瓦司”负责。荣厚公香火堂共来瓦18403片,包括运费共花费29.1元。合计全部建筑费用143.311元。加上上梁仪式所花费的钱,合计耗资171.031元。 醮墓 闰四月初一定下了筑房的木工与泥水工之后,阙玉镰一行开始了紧张的祭坟醮祖。据《回闽路程》第17页,闰四月初三日,祭荣厚公坟,又祭宇忠公坟及尚亨、志亮公坟。尚亨是荣厚的五代孙,虽非玉镳一行的直系先祖,但他的坟墓与宇忠、志亮在一起,所以一并祭扫。玉镰一行所携祭品为鸡、肉、豆腐干、建卜(据石仓老人告知,“建卜”是祭祖用的小碟子,一般有3个,用来盛香茹、木耳、水果等祭品)、香纸与鞭炮。闰四月十四日,再次醮墓,但墓主不详,似乎是重新祭扫以上四墓,所携祭品基本相同。闰四月二十四日,修廷谐公婆王氏坟之石碑。廷谐是盛宗支先祖,所奉祭品除与以上相同部分外,还加了一份酒。五月初一日,祭惟良公坟,惟良为荣厚之父。四次祭坟合计费用3.784元。 移香炉 闰四月初四日,即新屋开工的当天,阙玉镳安排了一个移香炉的仪式。《回闽路程》第18页记载:“闰四月初四日,移炉送上宇耕公香火堂并起工开用。”即将移炉之日与新屋开工之日合并在一起。查《阙氏宗谱》,知宇耕为荣厚之侄,其后代盛京一支亦迁居石仓。在当时的太平里,与荣厚关系最近且有香火堂的先祖,可能就是宇耕了。按照习俗,新买的香炉必须先寄放在同宗的香火堂中,尔后再转移入荣厚公香火堂。 可惜的是,在同一记载中,关于这个仪式的过程,阙玉镳完全没有一字着墨。只知这一天,“本家绅耆带衣帽来迎送者三十余位。大旗二名,大灯光二名,铜钟二名,大罗〔锣〕二名。凉伞一名,放三连炮一名。” 据同一记载可知,这天早上请了4桌酒席,包括“客老司并通用人等”,主要是造房工人及亲属;中午人数最多,达到10桌,主要为外来的客人;晚上又是4桌,猜想仍旧为造房工人及亲属。也就是说早上和晚上的宴会主要是招待工人及自家亲属的,中午的宴会则除工人及亲属之外,还包括绅耆与其他客人。 仍据同一记载,从开销看,可知规模较大。这个过程用掉2只6斤重的鸡,40.5斤肉,27.6斤油豆腐、豆腐干,三斗九升饭米,外加鱼、酒、面、葛粉、金针、木耳、烟丝、京果、果盒、果脯、面酱、盐以及香纸、鞭炮、红油烛、火硝、檀香等。不仅如此,玉镳等人还雇请了6名鼓吹手,请了大轿班4名。以上材料与人工合计14.221元。 新屋的建造是在五月中旬完成的。五月十八日,玉镳一行举行迎炉入新屋仪式。关于这次仪式,在《回闽路程》第20页中,玉镳的记载仍然是简单的,其内容与闰四月初四日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宴请用于采购鸡与肉的钱款都有增加,且总费用增至15.03元,可见宴请规模较新屋开工时稍大。在具体采购内容上,建卜、饼、埋门包及礼生包是开工仪式中没有的。由于也付了吹首包,所以应该也请了乐队来吹打。总之,两次移香炉之费用合计为29.251元。 整理尝田 新屋动工后的第四天,亦即闰四月初八日,石仓阙氏与上杭阙立德订立了一份换田契,内容是阙立德欲建造房屋,遂将自己的11担租田与盛宗公的11担尝田相交换,原本属于立德之田换给盛宗公亦既荣厚公作为尝田,而将荣厚公裔位于“山子坳大坡下尝田壹处共四丘”,换与立德为架造房屋。这一调换,不涉及产权过户,“其粮米各照旧户完纳,不涉调换之事”。也就是说,换田只是相互交换田产的使用权与收益权,纳税责任不变。只不过契文中记为“荣厚尝田”,批文中改为盛宗公之田。 在玉镰一行的安排中,一部分田产委托佛基管理。五月二十日,佛基签署的一份承领字详见《回闽路程》第26页: 立承领字人阙勤书,小名佛基,今来领得荣厚公裔振章、玉镳叔祖等荣厚公传下地、坟二十余穴,递年清明务宜三牲仪物祭扫,跟管调理,又盛宗公遗下尝田二处,一坐落邱姓屋门首摇钱段,禾田一丘,禾税陆秤正,一坐落含芳公屋门口下手溪边,禾田一丘,禾税七秤正,以作每祭扫完粮之需。其地坟要跟管妥当,祭扫之日,务要邀保人三四位,守祠人一位,倘日后跟管不妥,任凭保人另招他人承领跟管,不得异言霸管等情,恐口无凭,故立承领字为照。
2019年4月,龙岩市、县(区)客联会代表赴浙江客家联谊调研,在松阳石仓阙氏宗祠前与迁浙乡亲共话亲情
这部分田产主要用于每年的祭扫之资。剩下的“东里山子坳下大坡下塍外禾田二丘,禾税拾五秤”,以及新修之荣厚公“祖堂”亦即香火堂,则由郑天赐承领管理,规定:“每年要拨出税斗壹石,交保人手存贮,以备日后修整祖堂之费,倘微有上漏下湿,该守祠人自为料理,倘守祠人日后看管不妥,任凭保人另招他人跟管。”此事记载详见《回闽路程》第27页。 总之,安排了土地与房屋的分别托管,阙玉镳一行原乡之行的所有事项至此全部完成。路费不计,仅建屋、醮墓、移炉三项,合计花费204.066元。按照当时石仓的地价,大约可以购得水田5亩。 四、移民与“香火堂” 根据道光《阙氏宗谱》,康熙三十年(1691)盛宗生长子其春,六年后生次子日春,四年后又生三子其兴。康熙五十六年(1717),16岁的其兴来到石仓,与以前即已迁来松阳的两个哥哥共同经营铁砂之业。五年之后,即康熙六十一年(1722),他们兄弟三人迎福建上杭之父母来到石仓。 阙其春三兄弟在乾隆元年(1736)前后陆续结婚。三兄弟婚前共同建造了一座“五间两搭厢”的房屋,至今仍存。乾隆二年(1737),这幢房屋便容纳了3个核心家庭,三代共9口人,他们是盛宗夫妇和未婚的小儿子其兴、其春一家3口、日春一家3口。每个家庭都有两间居室,还有一个共享空间“香火堂”。以后,新的大屋不断兴建,这座房屋不再住人,改为“阙氏家祠”。 从乾隆后期到嘉庆、道光年间,贸易和铁业成为石仓的支柱产业,石仓阙氏的财富迅速增加。阙天开是经营商业致富的代表人物之一,从乾隆五十五年(1790)开始,天有和天开共同建造一幢石仓有史以来最为壮观的大屋,占地面积2800多平方米的“九厅十八井”。这是一个来自闽西客家的住屋名称,堂号为“余庆堂”。这座大屋中轴线上的上厅作为“其兴公香火堂”,前厅(官厅)、中厅和天井及各处过道为两兄弟共有。于是这座大宅也被称为“其兴公香火堂”。 由于是两兄弟合建、合住,住宅的上厅供奉其兴公牌位,而两兄弟去世后,他们的香火只能放在自己后代的大屋里。“余庆堂”是茶排唯一一座由子代父建造的香火堂。以后的香火堂都是主人在世时建造。 根据《嘉庆十九年阙天有兄弟分家书》及《嘉庆二十一年阙天有兄弟分家书》,知嘉庆九年石仓的“余庆堂”尚未完工,阙天开就千里跋涉,回原乡建造荣厚公香火堂。天开出生于石仓茶排,属于移民第二代。所以,他的回乡,并不基于他本人对于原乡的思念,而是出于父辈对于原乡的情感。 在一般意义上,移民开基祖以最早终葬于此的先祖为准。如果将更早的先祖骸骨迁入,这位先祖也可以作为香火堂的开基祖。理论上,石仓阙氏本可以将荣厚公骸骨迁入石仓,以免千里回乡跋涉之苦。然而,由于荣厚公在福建上杭原乡仍然留有子裔,所以,荣厚公的香火堂不可能迁入石仓。又因石仓阙氏是荣厚公脉下的唯一大宗,他们必须担当原乡荣厚公香火堂的建造、扫墓、祭祀之全部责任。就这样,荣厚公香火堂不仅彰显了荣厚公支脉的存在,而且还是石仓阙氏与原乡宗族之间跨越空间的血缘纽带。 根据《回闽路程》第9页,阙玉镳一行回闽时,曾经在汀州府城里阙氏宗祠“敦睦堂”住宿过一个晚上,说明闽汀地区存在一个比香火堂层级更高的宗族联合体。同样的例子出现在石仓,道光元年(1821)建立的阙氏宗祠“维则堂”,也可以看作石仓乃至周边地区建立在阙氏香火堂之上的“宗族共同体”。如果说香火堂供奉“唯一的不被他人分享的先祖”,体现的是基于血缘的可以确认的联系;而宗祠,则可以出于各种需要被建构。 与“唯一的不被他人分享的先祖”相对应,就会产生“对先祖尽全部责任”的另一个命题。包括香火堂的建造与维护、燃香与香火不断,以及各种仪式。所有的活动都强调直系子孙对于先祖的责任,以求得先祖对于子孙之护佑。 在这个意义上,香火堂不仅体现了血缘关系的实际存在,更奠定了血缘宗族的基础。虽然我们不能推测在明代前期甚至更远的年代,闽汀地区是否存在香火堂以及类似的制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至少到清代,香火堂构成了闽汀浙南地区宗族制度的基础以及基本形态。以香火堂为纽带,远迁他乡的移民仍然承担着对于原乡的远祖的“责任”。为了这份没有经济利益的家族责任,阙玉镰一行愿意付出甚至献出生命。这样一种基于血缘责任的文化传统,一直到今天,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完) (选自《客家祖地与浙西南》一书,原刊于《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4期。《客家祖地与浙西南》由龙岩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闽西客家联谊会合编,2021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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