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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离婚能分割吗?父母欠债会被执行吗?

很多父母会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之前分享过关于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的内容,可以看这篇文章:「普法」房本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能不能把份额全部转移给子女?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离婚能分割吗?父母欠债会被执行吗?

如果父母欠债,债权人能执行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之前有当事人咨询过我类似问题,有债务尚未清偿,名下有一套房屋,想转移至儿子名下以此规避执行,问我是否可行。这种现象并不少见,让我以审判实例来剖析。

陈某欠耿某700多万元债务尚未履行,耿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登记在陈某儿子陈小某名下的房产一套,陈小某提出异议,认为:首先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和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案涉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仅为其子陈小某。其次,即便陈小某尚未成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并不影响其通过接受赠与和继承获得财产,案涉房屋仅为陈小某取得的纯获利的受赠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不得因父亲之债被强制执行。

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离婚能分割吗?父母欠债会被执行吗?

法院认为,购买案涉房屋时陈小某年仅11岁,没有独立取得经济收入的能力。陈小某自认系父亲陈某赠与,而非来自父母以外第三人的赠与,故案涉房屋仍应认定为陈某的家庭共同财产。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并不是在鼓励父母将家族共同财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降低父母的对外偿债能力,无论该债务是现实已经发生的,还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债务。陈某是案涉房屋共有人之一,故驳回陈小某关于停止执行案涉房屋的诉请。

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否会因父母之债被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对考量:

第一、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是权利推定,可以被真实物权推翻。即如果未成年子女通过继承、父母之外的第三人的赠与、报酬、收益、奖励等有合法的经济来源,那登记属名副其实。

这里为何强调是“父母之外的第三人”?因为如果未成年子女不是接受其他人而是自己父母的赠与,那么赠与人与接受赠与人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从而产生自己与自己发生民事法律行为,这样的行为一般不发生合同法上的效力而成立赠与。即亲子间赠与属于自己代理而无效的。

如果未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来源,购房款系家庭财产,那即便登记在子女名下,房屋仍系家庭共同财产。

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父母离婚能分割吗?父母欠债会被执行吗?

第二、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真实意图是赠与还是逃债。

在有债务的情况下,无论该债务是现实已经发生的,还是将来可能发生的债务,将家族共同财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都会降低父母的对外偿债能力,影响外部债权人的利益,基于此种考量,赠与也无效。

第三,如果不存在恶意逃债,或者房屋登记在先无法合理预见其后的债务, 那么房屋系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而非作为父母的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通常不得对此类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但千万不要因此产生一个误解,即认为房子不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你爱给谁给谁,没人会干预。

·骆小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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