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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窦尔墩"死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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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窦尔敦“死刑判决书”

窦尔敦,虽然是个历史人物,但由于记载太少,或记载不清,站得住脚的,大约只有下面一段文字——

窦尔敦(公元1680—1720),河北省献县人,原名窦开山,乳名二东。他上有长兄,排行第二,长得虎背熊腰,故又叫窦二墩。他出身贫苦,其父窦志忠系明朝(公元1368-1644)末年农民起义军李自成部下的将领。

但即使是这样一点文字,关于他的卒年也是错的。因为在博主最新发现中,康熙杀窦尔墩是在康熙五十六年。即1717年。

关于窦尔敦这个人物,在《清史稿》和《清实录》中都没有记载,也就是说,在清代正史中两大基本史书中,都没有记载。这样,他就很像是传说中的人物了。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只是《古城瑷珲》和《献县志》中的两段文字。

《古城瑷珲》记载——

窦尔敦(1626—1687)原名窦二东,后清政府贬称窦尔敦。明朝天启年间,窦尔敦生于河北省献县窦三香疃,逝世于康熙26年(1687年),时年62岁。其祖父、父亲都曾参加过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父亲窦自忠曾带过13万兵马,任督军。窦尔敦的母亲因窦尔敦造反抗清而被捕入狱,绝食撞墙而死。妻子齐金凤在清军攻打连环套时战亡。窦尔敦有两子,长子窦飞虎,次子窦飞豹。次子后随窦尔敦流放到黑龙江,是今黑河市爱辉县窦集屯的窦氏第一代传人。

  窦尔敦性格刚烈、豪爽,武功十分出众。康熙年间,他在河北省连环套一带树旗起义,为反抗清政府拉起了队伍,绰号“铁罗汉窦尔敦”。

  康熙21年(1682年),康熙决定在山海关外大凌河建一个牧场,饲养大批马匹,专供皇帝和皇家选用。于是,大片民田被强占,激起了当地农民的无比愤怒。此事被威震四方的绿林好汉窦尔敦知道后,他率弟兄们劫了朝廷的十几匹好马。同年又在一个叫商家林的地方劫了皇纲,并把东西分给贫苦百姓。窦尔敦成了清政府当时有名的“大盗”,康熙帝亲自下旨“限期捉拿窦尔敦归案”,并两次派兵攻打连环套,损兵折将,没能抓获窦尔敦。后来,朝廷闻知窦尔敦是个孝子,派人将窦尔敦的母亲和嫂子拿到,施以酷刑。得知此消息的窦尔敦万分悲痛,为了不牵连老母,他毅然到官府投案自首,被刑部判了死刑。

  康熙23年(1684年),康熙帝召见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安排收复被沙俄占领的雅克萨城一事。这位将军为巩固边疆,收复雅克萨,广招人才。他对窦尔敦刚直不阿的品德和过人的武功,早就敬佩不已。当得知窦尔敦被判死刑后,便在京城几经奔走,才使刑部免去窦尔敦的死罪,改判流放黑龙江。

  窦尔敦被流放到归爱辉布丁屯(江东64屯之一,现在俄国境内),萨将军选出一批年轻人,让窦尔敦教他们杀敌格斗本领,为取得战争胜利做好准备。康熙24年(1685年)中俄雅克萨战争打响,中国军队包围了雅克萨城。萨将军派窦尔敦到城中送劝降书,要求俄军投降并撤出雅克萨及占领的地区。窦尔敦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但敌军拒不投降,在清军的猛攻下,俄军大败,第一次雅克萨战争取得了胜利。

  俄军不甘心失败,在清军撤回爱辉后,他们又重新占领了雅克萨,重修被烧毁的城墙,并建起一座塔楼,楼上竖起一丈旗杆,旗杆上设有楼橹。翌年(1686年)第二次反击战开打,敌将登楼用旗指挥,战斗进行到第五天,城仍未能攻下。为使俄军失去指挥,窦尔敦混入城内将支撑楼橹的旗杆砍断。在敌阵中他只身与俄军奋战,杀死许多俄兵,第二次雅克萨战争,中方又取得了胜利,为《尼布楚条约》划定中国疆界,奠定了基础。

  窦尔敦在此次战争中负了伤,于1687年逝于爱辉镇附近的火石山(今窦集屯)。为缅怀这位民族英雄,萨布素将军在窦集屯为窦尔敦建造了祠堂,后人称为“窦尔敦庙”。

窦尔敦老家的《献县志》这样说——

  窦尔墩,原名窦开山,乳名二东,清直隶河间府县窦三町人,他上有长兄,排行第二,长得虎背熊腰,故又叫窦二墩。

  窦尔墩出身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给地主打活,他行侠仗义,嫉恶如仇,富有正义感,因不满地主老财为富不仁,遂涉足绿林,抗清反暴。当时,献县以北,河间城以南的方圆数十里区域内,就是他与绿林好汉们经常啸取聚义举之所。窦尔墩一生未婚,他获取的钱财,多用于济困扶危,个人坚持过简朴清贫的生活。当地百姓对他有口皆碑,十分敬仰;而那些豪门富户和反动官府对他却闻风丧胆,恨之入骨。

  窦尔墩少时曾拜在当地名师韩实门下习武,后又拜明末民族英雄史可法的部将石某为师。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皆精,尤擅使大刀。绿林生涯,使其深感长兵器之不便,遂自己设计改制了一种护手双钩,此兵器兼有刀、钩、匕首之功能,破长兵,敌短器,钩刺自如,攻防兼备。窦尔墩挥起双钩,疾如闪电,势如猛虎一般,故后人又称它为虎头双钩。

  为了扎下反清抗暴的大本营,他把河间府作为攻取目标,并智取得胜,首战告捷。窦尔墩虎踞河间府,义旗一举,从者如云。兵部尚书彭朋发兵河间,连战失利,因此被弹劾削职。黄三泰为搭救彭朋,派人指镖为凭,向窦尔墩借银。虽说是借,实则是依恃武力,明抢强夺。窦尔墩是血性男儿,哪买他的帐。黄三泰栽了跟斗,恼羞成怒,遂有在李家店比武较量一场恶斗。比武前双方曾商定,不得使用暗器。黄三泰是个久闯江湖的老手,虽有君子协定,但他仍暗器藏身。临阵双方交手数十合,黄渐觉气力不支,遂背弃盟约,用“甩头”击窦。窦尔墩自恃武艺在身,没提防对方会暗器伤人,遂被击中左膀,遭敌暗算。时清兵突至,窦尔墩率众出逃,失弃了河间府。

  此后,窦尔墩又在清皇陵马兰峪以北的风水禁地兴隆山,觅得一处三面临水,一面绝壁耸天的险地,扎下了连环套营盘,继续与清廷作对。后来,清太尉梁九公乘御赐金鞍玉辔追风赶月千里驹到围场行猎。窦尔墩探知这一消息后,只身潜入御马厩,用熏香熏倒守卫,用匕首杀门丁,盗走了御马。

此举,使绿林义士大受鼓舞,给了清廷又一沉重打击。彭朋因此再次被削职,黄三泰也因受到牵连。

窦尔墩终于报了李家店的一箭之仇。

  官兵攻环套数年不下,便想出了一个先捉拿窦尔墩的老母,诱其投案的毒计。窦母被捕后,官方贴出告示,称数日之内,窦尔墩若不投案自首,便杀其母。窦尔墩是个孝子,求母心切,误投囹圄而亡,时年34岁。

窦尔敦从十五岁开始,就为地主扛活种田为生。一次,他在集市上见数名流氓欺侮一老一少卖枣者,欲打抱不平,被一韩姓老者阻挡,此人是流落民间的一名起义军头领。他深爱窦的为人,便出手将流氓打倒,收窦为徒,授艺三载。后来,窦尔敦杀死作恶多端的知县父子,为躲避官府缉拿,流浪四方,遇静慈和尚,学得软、硬气功、轻功和护手双钩等技艺,武功大大长进。不久,他回到家乡举起义旗,招兵买马抗清朝统治。

  公元1713年,窦尔敦率部劫了大名府(今河北省境内)运往京城的十万两官银。清政府上下大为震惊,兵部大臣彭朋被革职。彭朋手下护卫黄三太为捉拿窦尔敦,以比武之名约窦前来较量。比试时,黄三太违背“不用暗器”之约,暗发金镖伤了窦尔敦的左膀,窦负伤逃脱。

  后来,清军多次围捕,均未能将他拿获。窦尔敦深感他活动的河北省河间、献县一带无险可守,非久留之地。于是率部攻下河间府,夺取了河间府的印信和大量辎重,然后进入河北省燕山山脉,在一个名叫连环套的地方安营筑寨,同清庭抗争。这时他的义军已经发展到了一万余人。有一次,清太尉梁九公乘御赐骏马至围场行猎,窦得知后,只身下山,潜入梁营中盗走御马。

  清军几次攻打窦寨未能奏效,于是拘捕了窦的母亲,并张贴告示称如窦不投案即杀其母。窦乃孝子,为救其母,自缚投案。其母责备他作了糊涂事,撞墙自尽。窦尔敦悲痛万分,挣断了绳索与差人搏斗,腿部负伤遭擒,后被清廷秘密杀害。

  然而,这两段文字就行文表述而言,特别不像是历史,而特别像演义。也就是说,口头传说的成分比较重。《古城瑷珲》中说他有两子,《献县志》中又说他一生未婚。足见其模糊。

依稀记得多年前在《明清史料》中发现过窦尔墩的文字,当时,我还划了杠杠。昨天中午休息,找出那本书,信手一翻,竟找到了那两页。等于说,我找到了康熙给窦尔墩下达的死刑判决书。同时,这个发现,也给上面两段文字判了死刑。

1、“康熙五十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巳时,刑部所题,步军统领隆科多拿送大盗窦尔敦等,照例即行正法一疏。上曰:‘窦尔敦、王四老公行劫年久,甚为凶恶,杀人亦多。平人杀人三口,尚且凌迟,此为首者,亦当凌迟。本发回,着隆科多会同三法司议奏。’”

2、“康熙五十六年九月二十日,又覆请尊遵旨会同步军统领隆科多,将行劫年久,极其凶恶之贼窦尔敦拟即凌迟一疏。上曰:‘事着依议。此案内庄头王六,系太监梁九功家仆,何以做钱粱庄头?将王六挑去脚筋充发。’”

3、在隆科多于康熙五十六年五月上的折子上看,窦尔敦是康熙五十五年六月被捕,押在保定府监牢。其间其母曾给另一土匪李志虎四十两银子要求劫狱。居然成功了,窦尔敦逃跑后,又于当年八月在在山东油坊抢商人800两银子。五十六年二月十六日,在河南鹿邑县抢商人1600两银子。在劫狱时,窦尔敦的父亲也去了。不过他的名字不叫窦志忠,而叫窦吉砚。这三条重大发现,确定了窦尔敦的卒年,即康熙五十六,1717年。另外,否定了《古城瑷珲》中所记康熙23年萨布素为他说情而幸免的事。比较而言,《献县志》中的记载贴点边,但时间比较模糊,且朝廷对他的行刑,也不是什么“秘密杀害”杀了梁九功家的仆人,看来,窦尔敦最后一次的犯案确实与梁九功有关。但梁九功以牺牲仆人的性命从本案中逃了出来,四年后,他才“自缢于景山”具本时间是雍正元年二月。

现在看来,窦尔敦的生卒年代,应该是这样的——(?——1717)

这个发现,对于清史研究具有一定意义。昨天下午,我将这个事告诉了阎崇年先生,他说:“挺好,我改天也看看这一段”

(本文仅供广大读者阅读欣赏,如有作论文引用者,必须与本人联系,我到时将告诉引文的具体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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