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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亦称方志,乃一方古今总览,包罗万象,举凡一地历史沿革、山川形胜、行政建制、人物传记、武备兵防、经济物产、风俗民情、宗教信仰、异闻逸事等等,可以说无所不载。方志源远流长,代代相传,绵延不绝。究其源流,大约源于春秋战国,至秦汉杂述中之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都各自以所载内容和所取形式,开创了后世方志中的人物志、地理志、都邑志之先河。自东汉迄于北宋,千余年间,地方志书的名称和形式多种多样,曾以地记、地志、图经、图志等名称和形式长期流行,迨至南宋,才多数称为"××志",少数仍称为"图经",或称为"乘"、"略"、"典"、书"、"录"等。方志分为总志、地区志、专志三类。总志,又称为"一统志",它以一朝一代的行政区域为纲,用地方志的体裁记述全国的情况。总志不具备地方区域性,不属"地方文献"的范畴。民国以后也未再修总志。地区志有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都邑志,此外,还有因军事、民族事务等特殊需要而划分的区域,也往往修有志书,如卫所志、边关志、土司志、盐井志等。专志是专门记述某一地区的某一项特定事物,如山志记山脉;水志记河、湖、塘、泉等;名胜志记一地的名胜古迹;风土志记一地的风俗、民情、特产;金石志记当地的铜器、碑刻等文物;经籍志或艺文志专介当地人的著作;人物志专门记述当地的著名人物。地方志具有地方区域性、历史资料性、内容综合性、时间连续性等特征,起"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它的特征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地方文献中的主体地位。要了解、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文献资源,就必然要了解、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地方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文献宝藏,它悖离文献老化规律,要求我们不断深化对它的认识和研究,充分发掘它的利用价值,为当今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湖南省地方志源在何时?历代修过多少?这些都难以有一个清楚、准确的说法。为方便叙述,下面分若干个历史时期进行介绍,旁及建制沿革、修志源流,并对有代表性的志书撮要说明。

1、魏晋南北朝荆湘地记

湖南省夏周荆州地,春秋战国时属楚。秦属黔中、长沙二郡。汉置长沙国、桂阳、武陵、零陵三郡,皆隶属荆州。三国属吴,晋属荆州,置武陵、天门、长沙、衡阳、湘东、零陵、邵陵、桂阳8郡,另有南平、临贺2郡错入湖南境内。晋怀帝永嘉元年(307),曾析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及江州之桂阳8郡为湘州,治临湘(今长沙市),旋于晋成帝咸和三年(328)省。

荆湘地记亡佚无可考,有辑佚本者,《桂阳记》为湖南省最早志书,《桂阳记》,魏杨元凤纂,存金谿王氏《汉唐地理书钞辑本》,魏吴荆州桂阳郡,今湖南衡阳以南郴州一带。最著者,有(刘宋)盛弘之《荆州记》、(晋)罗含《湘中山水记》。撰《荆州记》者,有晋范汪,刘宋盛弘之、庾仲雍、郭仲产、刘澄之及佚名6家,以盛弘之所撰最为有名。清王谟指出"按《荆州记》作者数家,惟盛弘之最著,诸书称引,盛弘之亦最多。"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了清陈运溶、王仁俊辑、石洪运点校的《荆州记》九种,列入《湖北地方古籍文献丛书》。各种《荆州记》均已佚亡,原书无考,现只存王谟及陈运溶辑佚文字,以陈运溶辑(刘宋)盛弘之《荆州记》辑幅最大,体制亦最近原书。佚文是依晋郡县次序,钩稽排比,分条载事,内容约分为述地理、载物产、明旧事、记古迹、录神话传说。辑录盛记原文之后,并附佐证文字,为辑佚本的四分之三,可目为《荆州记辑本考证》。考弘之,《宋书》无传,其事迹莫详,仅《隋书·经籍志》云:宋临川王侍郎盛弘之。晋罗含纂《湘中山水记》,该书《水经注》、《白氏六帖》、《太平御览》均引作《湘中记》。辑佚文一是记水,二是载山,三是述物产,四是明古迹。罗含(293~369),字君章。耒阳人。祖父彦,官临海太守。父绥,官荥阳太守。少孤,养于叔母。荆州刺史庾亮以为江夏郡从事,旋转州主簿。桓温任荆州刺吏,转州别驾。庾亮称含为"湘中之琳琅",桓温赞之为"荆楚之材"、"江左之秀"。屡官至宜都太守、散骑常侍、侍中,后转为廷尉、长沙相,以老致仕,加中散大夫。含既为地学家,又是哲学家,有其哲学代表作《更生论》行于世。

地志与地记实质上无多大区别,不过名称略异而已。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梁元帝萧绎撰《荆南地志》2卷,《汉唐地理书钞》、《麓山精舍丛书》有辑佚文,一是述地理疆域,二是释地名,三是标山川,四是载居民,五是标物产,六是明旧事,七是记冢墓。《荆南地志》所载为荆南一地疆域、地理、民情、物产、旧事、冢墓等,横排门类,综贯古今。

秦汉郡书,多记郡国乡邦先贤耆旧节行,正如唐刘知几谓"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涉及湖湘乡贤人物,有存目可查者,仅后汉王粲纂《荆州文学记官志》、晋张方纂《楚国先贤传十二卷》、魏晋时人邹闳甫纂《楚国先贤传》、晋高范纂《荆州先贤传三卷》、吴张胜纂《桂阳先贤画赞一卷》、佚名纂《零陵先贤传》(《说郛》本)、晋刘彧纂《长沙旧传赞三卷》数种,均佚亡,辑本内容甚少。宋元以后,渐用专志记载一方耆旧先贤,不再纂专书。因而,"郡书"一类似可为后世"方志·人物志"之发端,张国淦将《荆州文学记官志》等列入所编《中国古方志考》中大概也缘于此。还有专记风俗的,如《荆楚岁时记》,宗懔著。宗懔,南朝梁人,以文名重于时。《荆楚岁时记》,正文以时为序,记述古荆楚大地的节令风俗,保存了大量的民俗资料,是为方志民俗志之滥觞。

上述散佚志书主要是清代学者从《补三国艺文志》、《补晋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唐书·经籍志》、《宋史·艺文志》、《国史·经籍志》、《北堂书钞》、《舆地纪胜》、《太平寰宇记》、《太平御览》、《永乐大典》等书中辑出的片段残句,编成一些辑佚书,其中有金谿王氏《汉唐地理书钞辑本》、善化陈氏《荆湘地记辑本》、《荆湖图经辑本》、《历朝传记辑本》(以上皆刊刻在清光绪宣统间湘西陈氏刻《麓山精舍丛书》中)和蒲圻张氏《大典辑本》,以陈氏(运溶)辑录最多。著名方志学家朱士嘉在《中国地方志的起源、特征及其史料价值》一文中说:"陈运溶辑录了南北朝湖广地区古方志40多部。每部篇幅有限,少则几条,多则二三十条,但还能反映各该地区的气候、地貌、土壤、水利、资源、土特产及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发展概况;关于少数民族的活动,中草药的分布和猿人生活也有所记载。陈运溶等人的辛勤劳动,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也为我们研究古方志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运溶,字芸畦,清末湖南善化(今长沙)人,长于史学,撰有《大清一统舆图海道集释》、《亚欧两洲沿岸海道纪要》、《古海国沿革考》、《后汉书大秦国传补注》、《湘城访古录》等。喜辑佚,有多种辑佚本行世,堪称清末一辑佚大家。

2、隋唐荆湖图经

隋置长沙、衡山、桂阳、巴陵、零陵、武陵、澧阳、沅陵8郡,唐分属江南西道(治洪州,今江西南昌市)、黔中道(治黔州,今四川彭水县),在湖南境内共置14州郡和1个羁縻州。代宗广德二年(764)置湖南都团练守捉观察处置使,简称湖南观察使,驻衡州,"湖南"之名由此始。大历五年(769),湖南观察使徒治潭州(今长沙市)。五代十国在湖南境内建马楚政权。

魏晋南北朝,图经之书未能发达,始兴于地记和地志转衰以后,即隋唐二代。图经是从古地图演变而来的一种有图有文字说明的志书体裁。秦汉以后,绘制地图的技术日趋成熟。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三幅西汉初年的地图,其中一幅是地形图,画的主要是汉初所封长沙国的南部,即今湘江上游潇水流域一带。这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以实测为基础绘制的地图,图例统一,比例大致适当,图上有山脉河流的名称、居民地的分布。西汉绘制的大量地图,启迪了东汉图经的出现,但至隋以后,才有记载。据不完全统计,隋朝30余年,各地修图经6种,无湖南一地。唐代图经,《中国古方志考》载有《武陵图经》、《岳州图经》、《邵阳图经》、《湘阴图经》、《茶陵图经》,全佚,无可考。陈运溶在《荆湖图经》中说:"兹所辑者,如《长沙图经》、《衡州图经》、《衡山图经》、《道州图经》、《朗州图经》、《澧州图经》、《湖南风土记》,以上皆唐人所撰也,其作者姓名无考。"但考察当时的历史情况,似还不止此数。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在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因谏阻宪宗迎佛骨,第二次被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安)刺史,将路经韶州(今广东韶关)时,向韶州太守借看图经:"曲江山水由来久,恐不知名访倍难。愿借图经将入界,每逢佳处便开看。"(《将至韶州先寄张端公使君借图经》)唐纂"韶州图经",史书无载。韩愈两次被贬广东,数次过湖南境地。第一次被贬是贞元十九年(803),京畿大旱,上书请宽缓征赋,被逐为阳山(今广东阳山县)令。永贞元年(805)遇大赦,离阳山到郴州待命,盘桓三月,遍游郴州名胜,写有《郴江》、《叉鱼诗》、《郴江祷雨》等诗篇,可能在郴州浏览时也是"每逢佳处便开看"图经的,有元王都中诗"叉鱼亭"(后人为纪念韩愈赋"叉鱼诗"而修)"昌黎(韩愈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曾此赋叉鱼,披荆寻碑考郡图"为证。韩愈在湖湘期间,吊屈原,谒南岳,都有诗篇遗世。每到一地,也是有可能借看图经的。在唐朝,现仅存《南岳小录》一卷,唐道士李沖昭撰,是专记南岳衡山的志书,也是湖南现存最早的志书。沖昭,一作仲昭。卷首自序云:"弱年悟道,近岁依师。洎临岳门,频访灵迹。遍阅古碑及《衡山图经》、《湘中记》,仍致诘于师资长者,岳下耆年。或得一事,旋贮箧笥。撮而直书,总成一卷。"该书成于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全书列34目,6000余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书中先列五峰三涧,次叙宫观祠庙坛院之属,而以历代得道飞升之迹附之。虽黄冠自张其教,不无夸诞之辞,而唐世名山洞府之书,如卢鸿一《嵩山记》、张密《庐山杂记》、令狐见尧《玉笥山记》、杜光庭《武夷山记》,今并无存。此独以旧本流传,胜境灵踪,足资掌故,是亦考图经者所宜征据矣。"可见《南岳小录》是唐代唯一留下的关于名山洞府之书。收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为明代蔡汝楠守衡州时所刻本。

3、宋元湖南地方志书

湖南一境宋属荆湖北路和荆湖南路,荆湖北路今湖北、湖南两省西南部地,荆湖南路,今洞庭湖以南地。在今湖南省境内,辖12州。元时,除永顺安抚司地属四川行中书省外,绝大部分地区属湖广行中书省。

到北宋时,朝廷几次下令各地纂修图经,特别是宋真宗时期,任命翰林学士李宗谔等人,按照统一的体制,对所有的图经重新加工。到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修成《祥符州县图经》1566卷,另有目录2卷,抄成342本,在第二年颁发各地。湖南一境甚多,比较重要的有《祥符衡州图经》、《祥符茶陵图经》、《祥符郴州图经》等。前两种有清陈运溶从《舆地记胜》中辑录的佚文,记山川河流,考地理沿革,明故城古迹。《中国古方志考》说《祥符衡州图经》"宋李宗谔纂"不准确。于《祥符郴州图经》,李宗谔写了一篇很长的"序",详细地叙述了郴州从夏周至西汉景德元年的建置沿革,间有户口数,脉落清晰可考。还有属于"通志"性质的宋佚名纂《荆湖北路图经》六十三卷、《荆湖南路图经》三十九卷,宋《绍兴秘书省续到四库阙书目》卷二、《国史·经籍志》都有记载。图志是一度出现在隋、唐、宋、元的一种地方志书,它同图经实是一类,内容和形式并无多大差别,亦是先有图有文,后图亡而仅存文字。隋唐二朝,湖南无图志记载。至南宋才有图志数种,绍兴《衡阳图志》(宋张敦颐纂),淳熙《舂陵图志》(宋赵汝谊修,章颖纂)、《邵阳图志》(宋李韦之纂)、《桂阳图志》(宋郑绅纂),淳祐《湘阴图志》(宋胡哲纂),《澧州图志八卷》(宋霍箎纂),均亡佚无从考察其内容和体例。

地方志书在南宋有很大发展,方志体例、结构已基本定型,图经、图志与方志已融合为一。正如方志学家张国淦在考察早期志书后所言:"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隋唐以前,则多分别单行,各自为书。其门类亦不过地图、山川、风土、人物、物产数种而已。"(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叙例")南宋时,湖南称为"图经"、"图志"的志书不多,而"志"的数量有较大增加。有目可查的有《长沙志五十二卷》(宋赵善俊修,褚孝锡纂)、《续长沙志十一卷》(宋佚名纂),录绍兴以后事,《星沙集志》(宋真德秀纂),《渌江志十二卷》(宋张耕纂),《浏川记》(宋佚名纂),(淳祐)《攸县志》(宋佚名纂),《都梁志二卷》(宋郑昉纂),《岳阳甲志二卷》(宋马子严纂)、《岳阳乙志三卷》(宋张声道纂),(宝祐)《平江志》(宋佚名纂),《衡阳志》(宋宋刚仲纂),《零陵志十卷》(宋张埏纂)、《零陵志十卷》(宋徐志明纂),《桂阳志五卷》(宋周端朝纂),《黔阳志》(宋饶敏学纂)等。张埏,孝宗朝知永州,淳熙年间修《零陵志十卷》,徐自明在嘉定十年知永州,越二年,重修成《零陵志十卷》,其间40年,两修《零陵志》,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南宋时期湖南地方志纂修工作的迅速开展。上述志书全佚,有辑佚文字行世。

两宋时期,还有衡山李芾《南岳衡山记》,南岳释文政《南岳寻胜录》,佚名氏的《湘水记》、《沅水记》、《洞庭谱记》,周衡《湘中新记》,武陵柳拱辰《永州风俗记》,佚名氏《道州风俗记》、《沅陵风俗记》,吴致尧《九疑考古》、洛阳陈与义《岳阳记录》,临江徐得之《郴江记》,缙云田渭《辰州风土记》等。比较重要的有《南岳总胜集》、《岳阳风土记》、《溪蛮丛笑》。《南岳总胜集》3卷,为南岳道士陈田夫所著。田夫,字耕叟,居南岳九真洞老圃庵,往来于七十二峰。30多年间,访求前古异人高僧灵迹,考其事而纪之,断自三皇以来,迄于宋,凡四五万言,分上、中、下卷。首卷列1个总图、5个分图,及五峰灵迹,又洞天福地以至历代帝王为27类。中卷叙寺观及所产杂药、奇花、灵草、珍禽异兽。下卷叙唐宋异人高僧,末附隐逸之士。清阮元评曰:"征引博而叙述简,深有体要"。此书被收入《道藏》,是一部关于南岳道教、风土古迹的史料书。《岳阳风土记》在明嘉靖刻本《古今逸史》中,被收入《四库全书》,建安范致明纂。致明,字晦叔,元符进士,徽宗时以宣德郎谪监岳州酒税。《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介此书曰:"书虽一卷,而于郡县沿革,山川改易,古迹存亡,考证特详。如乐史《太平寰宇记》谓大江流入洞庭,致明则谓洞庭会江,江不入洞庭,惟荆江夏秋暴涨,乃逆泛而入,三五日即还,名曰翻流水。……沈亚之《湘中怨》,记岳阳楼闻汜人之歌,致明则核以地形,谓舟中之歌,楼上不辨。杜佑《通典》谓巴邱湖中有曹洲,即曹公为吴所败烧船处,在今县南四十里。致明则谓今县西虽有曹公渡,考之地理,与周瑜曹操相遇处绝不相干。……郦道元《水经注》谓澧水会沅,然后入湖。致明则谓澧沅虽相通而各自入湖,澧所入处名澧口,沅所入处名鼎江口,皆确有引据,异他地志之附会。其他轶闻逸事,亦颇资采择,叙述尤为雅洁,在宋人风土书中,可谓佳本矣。"《溪蛮丛笑》一卷,南宋朱辅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溪蛮者,即《后汉书》所谓五溪蛮,章怀太子注,称武陵有雄溪、樠溪、酉溪、潕溪、辰溪,悉是蛮夷所居,故谓五溪蛮,今在辰州界者是也。辅盖尝用官其地,故据所闻见作为是书,所记诸蛮风土物产颇备,如阑干布之传于汉代,三脊茅之出于包茅山,数典亦为详赡。至其俗尚之异,种类之别,曲折纤悉,胪列明析。事虽鄙而词颇雅,可谓工于叙述,用资考证,多益见闻,因不容以琐屑废焉。"以上诸书,今都有整理校勘本问世。

元代地方志书,特别是方志,继续有所发展。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二十三年命大学士札马刺丁会同奉直大夫秘书少监虞应龙修《大元大一统志》,二十八年书成,凡七百五十五卷,内容宏富,体例周备,已是定型方志。元以少数民族君临中原后,原来志事中断的广大长江以北地区的修志事业也重新恢复和发展起来,而长江以南诸省,较之南宋时代,修志事业却呈下滑趋势。《中国古方志考》记元代湖南属地方志很少,有《元古罗志》(元邓绅伯集),《茶陵州志》(元佚名纂),《岳阳郡志》(元佚名纂),《延祐平江州志》(元按摊不花纂,据《隆庆岳州府志》载:按摊不花,延祐间判平江,纂州志有功,文章政事重于时),《武陵续志》(元佚名纂,明《永乐大典》引7条),《元'衡州路'志》(元佚名纂),《永州路志》(元邓桂贤纂),《郴江志》(元佚名纂),《郴州路志》(元王都中纂,光绪《湖南通志》"当即《郴江志》",王都中知郴州,是元仁宗皇庆二年,上述"两志"都是皇庆二年以后所修,《郴江志》载王都中著《郴州北湖始末记》,可能光绪《湖南通志》所断正确),《黔阳县志》(元朵尔赤云甫纂)等,又据明崇祯十二年修纂的《长沙府志》序言,《长沙府志》始修于元大德年间,由时任潭州路学正邓桂贤纂修。上述元代方志均已散失,现见存的140余种元代方志,湖南没有1种。辑佚本大都不载具体内容,或所辑材料零玑寸壁,难以窥其全貌。

4、明清湖南地方志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湖广行中书省为湖广布政使司,仍称湖广省(治武昌),省下改路为府。清康熙三年(1664),分湖广右布政使驻长沙,为湖南建省之始,雍正元年(1723),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

有明一代,各地修志蔚然成风。明朝永乐年间,政府制定了修志条例颁告天下。到了明朝中叶,已经是"天下藩郡州邑莫不有志"(沈庠《(正德)上元县志序》)。据1958年谢华《湖南省志·总序》,湖南"明代修的有百五十六种"。方志毁于兵燹、水、火灾、虫害者甚多,在明正德年间,即有人称当时方志存者仅"十之五六"(陈珂明正德《漳州府志序》),进而可以推论,明代湖南方志远不止156种。在明代纂修的省志有:(正德)《湖广图经志书二十卷》,是现存最早的涉及湖南全省范围的一部省志,明成化二十年(1484)湖广督学副使薛纲创修,正德年间任右都御史吴廷举续而编,有明嘉靖刻本。另一部是(万历)《湖广总志九十八卷》,明徐学谟纂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学谟,嘉定人,四任湖广,习其故事,此其万历时为左布政使时所作也。"此书按事类分为32门,是参照明朝政府制定的《纂修志书凡例》来设置类目的。现存府、县志有:(嘉靖)《长沙府志》、(崇祯)《长沙府志》,(嘉靖)《浏阳县志》,(嘉靖)《茶陵州志》,(嘉靖)《湘潭县志》,(嘉靖)《衡州府志》、(万历)《衡州府志》,(弘治)《衡山县志》,(隆庆)《宝庆府志》,(弘治)《湖广岳州府志》、(隆庆)《岳州府志》,(万历)《华容县志》,(嘉靖)《湘阴县志》,(万历)《郴州志》,(洪武)《永州府志》、(弘治)《永州府志》、(隆庆)《永州府志》,(万历)《宁远县志》,(万历)《道州志》,(万历二年)《江华县志》、(万历二十九年)《江华县志》(是志万历原刻本早已散失,有顺治十五年刻本传世,史事也增至顺治十五年),(嘉靖)《新宁县志》,(嘉靖)《新化县志》,(嘉靖)《安化县志》,(嘉靖)《常德府志》,(万历)《桃源县志》,(万历)《慈利县志》,(嘉靖)《澧州志》、(万历)《澧纪》,(万历)《辰州府志》,(洪武)《靖州志》。上述府、县志,(洪武)《靖州志》为洪武初年抄本,其余为刻本,最早的是(洪武)《永州府志》,又名《永州府图志》,是志体例承袭宋元旧志,内容详收元明府事,有湖南古方志之风貌,为现存最早的湖南境属府志,有残本藏国家图书馆。最晚的是(崇祯)《长沙府志》,是志一因旧志,内容有所损益,如祥异门记崇祯四年至十二年5次地震以及崇祯末年浏阳、湘乡、湘潭、醴陵等地农民起义情况。较著者,有(嘉靖)《长沙府志》,体例别具一格,悉遵《史记》谱表结合,备载长沙历代人物、流寓、官宦;(隆庆)《岳州府志》,内容注重国计民生,记水利设施、人口增减、赋税损益、农、矿产品等,每门冠以小序,提要勾玄;(嘉靖)《常德府志》一改旧志多张罗形胜、藻饰艺文之弊,记疆域经纬、人口赋税、政教风化、民生日用,能纲目相济,条分缕析,内容于旧志增十之六七。明朝270多年间,很多府、县志都是多次纂修,如《长沙府志》,初修于永乐年间,二修于嘉靖初年,三修于万历二十一年,四修于崇祯十二年;《永州府志》一为洪武十六年虞自铬、胡琏纂修,二为弘治七年姚昺纂修,三为嘉靖二十四年戴维斯纂修,四为隆庆五年史朝富纂修,五为万历四十七年林士标纂修;五修《平江县志》,惜无存世之本。在明代,湖南地方志,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品种也增加了。有山水志,如《衡岳志》(彭簪纂于嘉靖戊子七年,姚宏谟于隆庆辛未五年重订);《九疑山志》,明万历中,蒋鐄官宁远县知县时创修,"首纪祭舜陵文,次载形胜、古迹、人物、仙释、土产,次录前人碑记、诗文。崇祯中,平陵俞向葵为令,复补图于卷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有书院志,《岳麓书院志》,明正德九年(1514),由山长攸县陈论首纂,明万历年间长沙知府滨州吴道行重修,到善化吴道行任山长再次重修,删并增补,于崇祯六年(1633)成书10卷,惜散佚;《石鼓书院志》,富顺周诏于嘉靖癸巳十二年官衡州府知府时所修,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讥为"潦草漏略,殊无义例,盖书帕本也。"万历中,李安仁官衡州府知府时"因周诏旧志重修,分上下部。上部纪地理、室宇、人物、名宦,下部艺文,采据较诏志为详。"(《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很可能还有土司志、卫所志之类型,明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元代建立起来的土司制度,土司以宣慰使司为最大,下辖安抚使司、长官司、土州和土舍等。在今湖南"苗蛮"地区,有永顺军民宣慰使司、桑植宣慰使司、柿溪宣抚司及上下峒长官司,在这些地区,按明朝政府要求,似应修过都司志、卫所志等,惜未见历史记载。明代湖南地方志,主要入藏在全国各大图书馆、档案馆、宁波天一阁,还有日本、美国一些图书收藏单位。有《湖南图书馆馆藏地方志目录》(附"本馆藏未入藏的湖南地方志目录")可资检索。

清代是古代地方志书发展的鼎盛时期,有人估计,我国现存方志约有12000余种,反映在《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者有8000多种,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清代纂修的。湖南现存地方志400多种,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清代方志,约占全国现存清代方志总数的四分之一。至道光年间,湖南布政使司辖4道、9府、4直隶州、5直隶厅、63县、7散州、1散厅。几乎每个府、州、厅、县都修有志,且多有几修。湖南独立建省后,而康熙二十三年和雍正十一年两省纂修省志,仍合湖北、湖南于一志,曰(康熙)《湖广通志》、(雍正)《湖广通志》。后志"据康熙甲子旧志为本,而以类附益之。其目或增或并,总为三十一门又附见者十三门。人物门内又别为子目。条分缕析,按籍可稽。惟长沙远隔洞庭,当时开局武昌、采访未周,故所载稍略,不及湖北之详备"。(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直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由湖南巡抚陈宏谋、布政使杨延璋创修《湖南通志》,范咸、欧阳正焕纂,乾隆二十二年成书付梓。这是一部独立的湖南省志,上承康熙、雍正《湖广通志》,续增雍正九年(1731)至乾隆元年湖南史事,正文凡37门,各门较前志都有所损益,斟酌精审,订伪正误,在湖南省志纂修史上起承前启后的作用。嘉庆二十一年(1816)二修《湖南通志》,二十五年刻,巴哈布、翁元圻等修,王煦、罗廷彦纂。该书二百一十九卷首三卷末六卷,附岳麓书院书目一卷、城南书院书目一卷。所列各门,征古求信,辨疑补漏。金石一门颇具特色,"以楚南少究金石者,故为(瞿)中溶所独任,遵乾嘉诸儒金石例,而不循前人通志旧例,甄录赅备,考证精详,盖秉其外舅钱大昕之学,渊源有自,故能独臻美备,为从来舆地志所未见也。"(叶定侯《续修湖南通志之我见》,见《湖南文献汇编》第一辑)。光绪年间,有《湖南通志》二百八十八卷首八卷末十九卷。同治初年,湖南巡抚李翰章倡修,后任巡抚卞宝第等人玉成其事,曾国荃、郭嵩焘等纂。是志同治七年(1868)开局采访,十三年编辑,光绪五年(1879)成书付梓,十一年刊竟行世。仿贾汉复纂修的(顺治)《河南通志》式,分十五门三十四目,卷帙浩繁,资料宏富,约1200万字,是迄清末一部内容最为丰富,最具参考价值的省志。虽仍旧志十之七八,新增者十之二三,而体例谨严,征引有据,"视旧志增并不一,所引诸书,皆俱列原文,标列出典,颇为精详",尤其是"书中间有案语,以考异同,亦均典核可取"(《续修四库全书提要》)。地理门详记湖湘舆图、郡县沿革、分野、经纬、山川、形胜、古迹、陵墓、风俗。武备门上溯秦汉至清历代战乱及其兵备防务,详近略远,记曾国藩、左宗棠等湘军将领办团防,增水师,练湘勇楚勇,征剿太平军、"捻匪",平息"回乱"等尤为详细,然立场相左,却为研究清代社会动乱提供了珍贵史料。人物门占篇幅四分之一,历代湘籍人物及流寓者,凡见之文献,悉为收录。艺文门蒐集湖湘文人墨客之述作,蔚为大观。民国二十三年(1934),上海商务印书馆缩印该志,合广东、浙江、湖北、山东、畿辅,汇印成精装本六省通志。清代纂修的湖南省府、州、厅、县志410余种,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记载,现存350种。其中体例严谨、内容丰富,参考价值比较大的有:章学诚参加纂修的《常德府志》。常德有志始于明永乐,凡六修,多散佚,清乾隆以后续修,未成稿。章学诚提出了"方志乃一方全史"之说,修志必须遵循"史家法度",体例结构是立"志"、"掌故"、"文征"三书,"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方志立三书议》,见《遗书》卷十四,方志略例一)。章氏在《为毕秋帆制府撰常德府志序》中云:"府志辑于康熙九年,故册荒陋,不可究诘;百余年之文献,又邈然无征。于是请事重修,余谓此能知其大也。虽然,方志遍寰宇矣,贤长吏知政贵有恒,而载笔之士不知辞尚体要,猥芜杂滥,无讥焉耳,即有矫出流俗,或文人矜于辞采,学士侈其蒐罗,而于事之关于经济,文之出于史裁,则未议之耳。会稽章典籍学诚,游于余门,数为余言史事,犁然有当于余心。……俗志附会古迹,题咏八景,无实靡文,概从删落。……今以艺文专载书目,诗文不可混于史裁,别撰文征七卷,自为一书,与志相辅而行;其搜剔之余,畸言脞说,无当经论,而有资谈助者,更为丛谈一卷,皆不入于志篇。"惜此志未成书付梓,然纂修于嘉庆十八年的《常德府志》续修前志,历时3月成70万字即刊行问世,是志列类设目、内容取舍都充分体现了章学诚的修志思想。王闿运纂(同治)《桂阳直隶州志》、(同治)《清泉县志》、(光绪)《湘潭县志》。闿运,字壬秋,湖南湘潭人,湘中名士,文章学问名满天下,所纂方志,信守章学诚"志即史也"之修志宗旨。(同治)《桂阳直隶州志》篇目仿《史记》,分志、纪、传、表、图,以叙录一篇殿后,交待纂修始末。创列"洞徭志",详纪瑶族源流、历史演变、民族特征、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以及统治阶级对瑶民的统治和瑶民举行起义等情况。叙述"繁而不芜,简而不漏"。弃旧志采天文星野之文,全用开方计里,咸取经纬之说。在"水道志"中,仿郦道元《水经注》,以水为纲,兼及名胜古迹、桥梁渡口、物产民情,以及神话故事,靡不备录。所书持论平正,如"洞徭篇":"徭……其于内民,初相见,格不入,稍习,亲爱骨肉不逮也。与人市,不二价,驯朴畏事,榛榛狉狉,有上古之风。""及宋、元所以致寇,由苛敛亵国威,非徭生祸也。道光时平徭,外所传将帅功烈矣,非州人所得知也。"(光绪)《湘潭县志》经王闿运删削增补总其成,亲笔书写上版,光绪十五年印行,世人为之瞩目,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也是方志学家的黎锦熙推崇备至,"观其超俗拟古,竟在章(学诚)氏以上"。郭嵩焘纂(光绪)《湘阴县图志》,嵩焘,字伯琛,号筠仙,邑人。光绪元年(1875)任福建按察使,擢兵部侍郎,旋奉命出使英国,兼驻法大臣,为我国第一任驻外公使,以熟悉洋务著称。而仕途阻滞,在湖南讲学著书终其余生。所纂《湘阴县图志》,分舆图、表、志、传四体。舆图分经纬图、总图、城图、沿革图、水道图、二十九局分图共78幅,为求舆图之精审,聘当时舆地学家邹世诒绘制。每图之后,各有详细考证注释,以符图经志纬之式。"此书名为公修,其实嵩焘一家之言也"(《湘阴县图志》卷末"跋后")。邓显鹤纂(道光)《宝庆府志》,显鹤,字子立,号湘皋,湖南新化人。博览群书,以文名于世,于湖南地方文献,搜讨尤勤。以古稀之年慨然受命总纂,并荐其同乡、著名地图学家邹汉勋任同纂,"相与援翰执素,广访博咨"。是志肇自道光二十五年(1845),二十九年而书成。仿纪传体史书体例,分纪、表、图、记、书、略、录、传8纲36目,约200万字。卷帙浩繁,搜罗宏富,编排取舍适当。所绘各图,均出自汉勋伯仲及子姪之手,于乡村界址、山水原委以及居民氏族"缕述无遗",精审详明而切于实用。是志问世后,即为方志界所称道,被视为"博赡精祥,典雅宏丽"的"最为精善"之作,梁启超称其为清代名志。著名的还有陶汝鼐纂(顺治)《宁乡县志》、王文清纂(乾隆)《宁乡县志》,旷敏本纂(乾隆)《衡州府志》,陶澍纂(嘉庆)《安化县志》等。在清朝,湘西各府、县、厅普修方志,还修有宣慰司志、卫志,如(清)《永顺宣慰司志》,是志旧传为清初彭姓土司所作,记土司历代源流及顺治前后各类情况皆详实明晰,是考证土司制度及研究少数民族人物的珍贵原始文献,惜原书久佚,仅残存抄本。(康熙)《九溪卫志》,九溪,今湖南慈利,自明初设卫,前此无志。是志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奉檄修成。后附添平(今湖南石门)、麻寮(今湖北鹤丰)二所志,为研究明末清初苗疆卫所制度的重要史料。(康熙)《永定卫志》,记山、洞、潭、溪等54处,首载风景胜地天门山16峰峰名,对开发大庸旅游资源有重要价值。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湖南各地编修了一大批乡土志,如郴州、宜章、耒阳、桂阳、清泉、永兴、桂东、邵阳、城步、益阳、会同、靖州、龙山、永定、安乡、辰州、浏阳等府、县乡土志,目的是为新式学堂提供乡土教材,教育莘莘学子爱国爱乡,图强变革,"中国维新,振兴学校。宗旨教人,爱国为要。爱国之心,始自一方",不爱家乡,何以爱国?清学部在光绪三十一年还专门颁发了"乡土志例目",列出"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旧录、人类、户口、民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共15类,统一规范乡土志的编修。乡土志要求浅显、简明、通俗,于儿童起启蒙作用,可以视为府、县志的儿童版。乡土志中有一些编得很好的,如《浏阳乡土志》,肇修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邑人黄徵纂。徵,又名祖勋,字颖初,廪贡生,擅文章,有经世之才,早年与谭嗣同同游,深受其思想影响。1907年末或1908年初成稿,终清之世,惜未付梓。由后人带往台湾,1967年,始由黄徵之子彰任、彰健、彰位以"非卖品"形式在台北出版面世,即受到方志界的推崇,被誉为晚清乡土志之翘楚。是志一是篇幅大,十五卷,约15万字,为海内乡土志所少见。二是取材谨严,于旧志"皆取其确实可据者","其为旧志所无,则悉凭此次调查所得,缀录成篇。事为其创,虽有不尽,究无不实"。三是重经济,有实业、物产、制造、商务4篇,几占全书五分之一,旧志"皆阙略不备"。各篇前缀简论,实业按土、农、工、商、计104种职业逐一序列,其余三篇均分类列表,以期文约事半。对浏阳土特产,如浏阳鞭炮、浏阳菊花石雕的记述,更是浓墨重彩,详而无遗,并强调"极人工以良其品","为营业竞争之具","尽地利以报其源"。整个清代,专志之修,杂然纷呈。山水志如(康熙)《长沙府岳麓志》、(乾隆)《南岳志》、(嘉庆)《九疑山志》、(道光)《洞庭湖志》、(乾隆)《浯溪新志》等;名胜志如(光绪)《长沙定王台志》、(光绪)《长沙贾太傅祠志》、(道光)《炎陵志》等;寺庙志如(康熙)《大沩山古密印寺志》、(雍正)《衡阳紫云峰佛国禅寺通志》等;书院志如(同治)《长沙岳麓书院志》、(光绪)《浏阳敬学堂志》等;有民族志如《楚南苗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国朝段汝霖撰。……是书乃汝霖为湖南永绥同知时所作。前五卷皆载苗人种类风俗物产言语衣服,及历朝控御抚治之法。……体例冗杂,叙述亦不甚雅驯,而得诸见闻,事皆质实。"

5、民国湖南地方志

辛亥革命后,湖南废除府、厅、州,保留道、县两级。1922年,撤销道制,仅存省、县两级。至民国三十二年(1943),全省有2个省辖市、77个县。

1917年,北洋政府曾下达要求全国修志的通令,军阀混战,诸侯割据,"通令"只是一纸空文而已。国民政府在1929年颁布了《修志事例概要》,要求"各省应于各省会所在地设立省通志馆","即由该馆编拟志书凡例及分类纲目"上报内政部。1944年,又公布了《地方志书纂修办法》九条,规定省志30年一修,市、县志15年一修。1946年,再次重申这个"办法",并制定了《各省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章程》11条。这些措施,也无疑对修志工作起了一定的组织和推动作用。但民国时期,是中华民族灾难深重的时代,战争频仍,寇氛日炽,内忧外患,风雨如晦,浩浩中国,有几处能放下几张书桌来安心修志啊!地方志事业从清代辉煌的高峰踏上了崎岖曲折的路程。湖南省府按照国民政府的要求,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八月一日成立了湖南省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一职,初由省府主席王东原兼任,旋即由时为省参议会议员、省府顾问的仇鳌接任,聘各界名流58人为委员,组织了10多人的专门工作班子,分编纂组、采集组、整理组、总务组,各司其责。总的任务是"除计划纂修省志导修县志外,凡关文献之征集保管整理宣扬以及政制礼俗人物特产与人民生活之调查。"文献委员会成立后,拟定了《湖南省志纂修原则及征集材料项目草案》、《湖南省志材料征集办法》等文件,着手进行地方史志资料的调查、收集、研究、整理工作。在委任省志各分志主纂人时,注意了"选任专材",如主纂"艺文志"的杨树达、李肖聃,湖南大学教授,对湖湘文化研究的权威学者,杨是中央研究院院士;主纂"财政志"的李锐,财政厅厅长,曾入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进修,任过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国民政府财政部秘书、税务署副署长;主纂"教育志"的王凤喈,教育厅厅长,获美国芝加哥大学教育学院哲学博士学位;主纂"方言志"的黎锦熙,国内一流的语言学家。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七月,省志初稿尚未编写出来,有大事记、地理志、建置志、政务志、财务志、生计志、教育志、司法志、氏族志、人物志、礼俗志、宗教志、救恤志、实业志等分志的史料辑录本,记事起清末光绪迄民国,以时为经,以事为纬,从当时各图书馆、机关团体所藏图书、报刊、文书档案中有选择性地辑录材料序列成册。这些辑录出来的史料对后世修志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出版了《湖南文献汇编》(第一、二辑),还有些为修史作准备的调查资料。虽世事沧桑、人员更替,幸资料尚未流失,现保存在湖南图书馆。

民国时期,湖南所修县志很少。79个行政建置单位,正式出版的,已知有宁乡、醴陵、嘉禾、宜章、汝城、宁远、蓝山、祁阳、慈利、石门、澧县、安乡、辰溪、溆浦、永顺、龙山等县志,还有些稿本、抄本,如长沙、城步、桃源、沅陵等县志,再加上一些县乡土志,总数在30种左右。其中《宁乡县志》、《醴陵县志》、《慈利县志》为民国湖南省县志中的佼佼者。(民国)《宁乡县志》,周震麟修,刘宗向纂。纂修者均为湖湘名流,宗向曾任湖南高等师范校长,湖南大学文学系教授。是志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立局采访,次年稿成,嗣后迭经增删,至民国三十年刊行。正文记事自宋太平兴国二年(978),止于清宣统三年(1911),谓《宁乡县志》;自民国元年至三十年元月止,则别为《宁乡新志》,约10万字,附于后。记民国以来是邑之党务、选举、官政、赋税、财政、仓储、教育、实业、兵备、灾异,莫不纤细备述。(民国)《醴陵县志》,陈鲲等修,刘谦主纂。谦为湖南省文献委员会委员,字约真,邑人。与宁调元、刘师陶、傅熊湘等友善,诗词唱和。曾主编《长沙日报》以反袁。是志为历代所修醴陵县志之上乘,体例严谨,立类新颖,材料取舍适当,纸张、印刷精美,可为民国湖南县志之圭臬。正文分16门70目,记事止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记明清起义军在醴陵的活动,萍浏醴革命起义,北伐军经湘入鄂路经本邑的情况,均备载无遗。食货志工商瓷业目,记本邑民间土瓷厂20处85厂,展现瓷乡风貌,是研究醴瓷的重要资料。为适应现实需要,新设"大事记"、"教育志"、"氏族志"、"宗教志"等类。(民国)《慈利县志》,田兴奎修,吴恭亨纂。兴奎,民国初年任慈利知县。恭亨,字悔晦,号岩村,邑人。善诗能文,尤精于掌故。曾私纂(光绪)《慈利县图志》,"每篇必陈利害,寓褒贬"、"微文隐讽",致触时忌,遭毁版结案。是志始修于民国六年(1917),因时局不靖而中断,继修于民国十年,翌年书成付梓。正文分14门60目,约20万字。体例一改旧制,独到务实;内容详今略古,详地略天,详人略物。注重材料考核,补缀疏脱,匡缪纠误,且文辞典雅,意简言赅。另外还有(民国)《宁远县志》、《安乡县志初稿》亦各具特色。最为称道的是许显、修承浩纂修(民国)《沅陵县志三十五卷首一卷末一卷》。承浩,字翰青,邑人,湖南省文献委员会委员。早年与蔡锷相识,结金兰之谊。曾任云南省都督府秘书长,四川省政务厅长。后因感时局危艰,军阀横暴,民生涂炭,回乡筑庐隐居。却以花甲之年毅然受聘纂修沅陵县志,是时兵荒马乱,书院和各种公共场所都成了屯兵之处,为寻找一个可以安身修志之地,几次"挟策抱牍,狼狈迁居",最后栖身寺庙一角,历1年8个月,于1931年8月志稿竟成,因经费拮据,无法刻印面世,只得长期将志稿藏于家中。此稿本现藏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先生修志的执着和辛酸,令后人扼腕叹息。乡镇志有黄绍琼纂修的《湘阴县高明乡志》,绍琼,邑人,业教育,曾任城步县长。是志记事自清咸丰四年(1854)迄民国三十六年(1947),正文16章,分大事记、地理、水利、交通、营造、物产、生计、政治、财税、礼俗、教育、氏族、选举、人物、艺文、杂记等类,列类虽参照省、县志,而脉落清晰,内容详细具体,信实则书,疑罔则阙,成书约三万七千字。"大事记"记清咸丰四年四月太平军进入本乡起,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九月三日本乡光复止,90余年中发生在本乡,或涉及到本乡之兵事、政法、人事关系等大事,对研究湘阴县的历史有较为重要的参考价值。是志是已经发现的湘省第一部乡镇志。有关山水志、寺庙志等专志几近于无,足可反映民国时期地方志事业之衰微。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湖南地方志事业

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将编写新方志列为"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草案"的20个重点项目之一,随即成立了地方志小组,组织和指导全国新修方志的工作。1957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新修《湖南省志》,指定谢华负责筹备。1958年6月正式成立省志编纂委员会,程潜任主任,唐麟、谢华任副主任,委员60人。修志人员400多人,湖南省历史考古研究所配有3名专职人员从事编纂工作。同时,地(市)、自治州、县也大都建立了修志机构。湖南人民出版社于1959年出版了《湖南省志第一卷·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1962年出版修订本;1961年出版《湖南省志第二卷·地理志》(上),次年出版修订本和《地理志》(下),这是全国各省省志中仅正式出版的两种。1960年还油印出版了《湖南省志第五卷·交通志》,湖南省航运局编,工矿、卫生、文物、民族、宗教等志也写出了部分初稿。《湖南省志》第一、二卷,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编,实际总纂是谢华。谢华在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51年回湘后,先后任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民委主任,省历史考古研究所长兼省文史研究馆馆长、省志编委会副主任,是第一至第四届省政协副主席。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湖南地方志事业的先驱者、奠基人,为湖南地方志事业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在省志编纂出版的同时,各县、市也大多作了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有的还出了初稿,以铅印或油印方式内部出版交流。用县志编委会名义出版的有《解放十年》(《武冈县志》首卷)、《麻阳县解放十周年》、《大庸十年》(初稿)、《湘乡县志十八卷》等;其他是以市、县委办公室或宣传部的名义编辑出版的,如《长沙解放十年》三章、《湘潭市解放十年》七卷、《衡阳市志第一卷》二篇、《衡南解放十年》七卷(初稿)、《常宁十年大事》(初稿)、《常德解放十年》(初稿)、《沅陵伟大十年》(初稿)、《怀化十年》三章、《新化概况》、《通道侗族自治县概况》(初稿)、《新晃侗族自治县概况》六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概况》(初稿)、《吉首十年》、《十年巨变》(保靖)、《江华瑶自治县概况》等。还内部出版了由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湖南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合编的《土家族简史简志合编》,1959年1月油印本,同年4月油印修订稿,1963年8月铅印本。上述不少市、县"十年"、"概况"之类,严格地讲,都不能视为"县(市)志",充其量可以称作"志书"而已。1958年开始的第一次新修方志工作到"文化大革命"初期即被迫中断,随之机构解体。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一次修志并没有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地开展起来,也没有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但为下一次修志奠定了思想认识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编地方志工作正是适应这种需要应运而生,各地相继恢复编修地方志工作,从80年代开始,全面掀起了修志高潮,盛世修志,志载盛世。1978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重建省志编纂委员会,次年8月新的省志编纂委员会成立,万达任主任,周里、董志文、尚子锦、谢华、王驰任副主任,委员60人,后有所增减。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后改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在全国率先恢复修志工作。1983年5月湖南省志编纂委员会改名为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省社会科学院代管。修志工作是一个庞大的文化系统工程,要由本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才能众手成志。省地方志编委会挂靠在省委宣传部或省社科院,很多困难和问题都难以解决,必须由各级政府主持才会使修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志书即"官书",是存史、资治、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有特殊文化学术价值的地情书,是各级政府为官之"政"。因鉴于此,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33号文件,强调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本地区修志工作的领导。同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将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单列为省直正厅级事业单位,1986年1月独立办公,下设办公室、省志编纂处、市县志工作处、湖南年鉴编辑部(后改名湖南年鉴社)。同时调整了省地方志编委会领导成员,刘正任主任委员,专职副主任委员吴若虚。同年2月,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6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湘办发[1986]21号文件颁发了《批转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会议的召开和文件的下发,促使市、县级各级政府和省直各机关单位加强了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的修志格局,此后,修志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地开展起来。14个地、州、市、103个县(市、区)先后建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承担省志编纂任务的102个部、委、办、厅、局亦相继建立了省志编写组。在推动全省范围内三级修志的关键时期,吴若虚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波助澜,运筹帷幄,率先垂范,赢得了湖南省方志界的广泛认同和尊重。1991年以后,湖南省地方志编委会组成人员又作过若干次调整,王克英、周伯华先后任主任委员,禹舜、胥亚、蔡四桂等先后任专职副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工作。1996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努力实现国务院提出的2000年全国圆满完成本届修志任务的目标,以湘政办函[1996]131号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落实修志经费和稳定修志机构"、"搞好地情资料的收集和系统研究"。同年11月,省人民政府为贯彻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在长沙召开了全省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推进了全省修志工作向纵深发展。1999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湘办发[1999]93号文件发出《关于续修省市县三级志书的通知》,确定续志的下限到2000年,要求在2005年前后完成任务。

1986年以来,全省有近万人参加了修志工作,其中不少是离退休干部和教师。他们不慕名利,甘于淡泊,怀着对乡土的挚爱,对历史和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地方志事业的执着和专注,艰辛而又清苦地工作着,或爬山涉水,调查访问;或对浩如烟海的地方文献进行爬梳整理,绝亲朋之交,忘家室之业,为地方修志事业作出了无私的奉献,他们的精神是值得钦佩和尊敬的,他们的精神将和地方志永存。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逾亿元,保证了一部部志书编纂出版。历经20年的修志工作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硕果累累。截至2000年12月,全省已正式出版省志分志70多部(见附表一:"湖南省志一览表"),占计划出版数的近百分之九十。省地方志编委会直接组织编纂的专志4部,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出版社)于1996年5月出版了《南岳志》(谭岳生主编)、1997年10月出版了《岳阳楼志》(何培金主编)、1998年6月出版了《武陵源风景志》(廖振旅等主编),只有《洞庭湖志》尚未出版。有些专志是自发编纂的,如高中晓主编的《五雷山志》,湖南出版社1994年9月出版,五雷山位于慈利县东部,有"楚南第一胜境"之称。地、州、市、县(市、区)志,已基本出齐(见附表二:"湖南省地、市、县志一览表")。各地、州、市、县还正式或内部出版了几千部分志,仅省交通系统编纂出版省、地(州、市)、县三级配套、水陆空三位一体的《湖南交通志丛书》72卷、1264万字。桃源县地方志编委会在"总志"出版之前,正式出版了49部分志。省地方志编委会编辑出版了《湖南地方志》杂志(原名《湖南地方志通讯》);《湖南省情系列丛书》,该"丛书"是省、地(市)、县(市)三级志书的浓缩和补充,具有精炼、简洁、携带方便、实用性强等特点;《湖南乡镇简志》,分上、中、下三卷,按地、市收录所属县市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当于乡镇的农、林、渔、牧场,每个条目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地理位置,建制沿革、人口、耕地、经济综述、名优特产、教育、文化等方面。实际上,《湖南乡镇简志》不如叫《湖南乡镇名录》,倒还名副其实,1000字是无论如何也"志"不了一个乡镇历史沿革、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情况的。在纂修省、地(市)、县三级志书的同时,也出版了一批乡镇志,如沅陵县在县志修纂开始时,即确定出版《沅陵县地方志丛书》50部,包括专业志、区镇志。又如醴陵市《板杉区志》、《王仙区志》等;有些村,还出版了村志,如慈利县蒋家坪乡《长见村村志》,前有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正文分13章;厂矿志,如《株洲冶炼厂厂志》、《株洲电力机车工厂厂志》、《湖南省涟源钢铁厂志》、《湖南锰矿志(1908-1985)》、《锡矿山锑矿志(1982-1996)》等;农场志,如《西洞庭湖农场志》(1995年7月出版)、《西湖农场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5月)、《湖南省贺家山原种场志》(黄山出版社,1993年12月),这些志书都起着"主政、治场"之"鉴"的作用;医院志,如《湖南省人民医院院志(1912-1998)》等;学校志,如《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校志》等。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开始出版《三湘名校》丛书,是指一批创办于20世纪初叶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且办学至今者,实际上是集中出版一批学校志,有的叫"校志",如《湖南省长沙师范学校校志(1912-1992)》,有的叫"校史",如《湖南省桃源师范学校校史(1912-1992)》。更有甚者,有公安局派出所出版"所志",如慈利县《观音桥派出所所志》,15万字。纂修伊始还成了编纂委员会,下分收集、撰稿两组,本着"详今略古,再现历史,以档为据,口碑为辅。尊重客观,不褒不贬,依项横剖,纵横史实。分章设节,按时记叙。以事系人,实事求是。"的编纂原则,1997年10月铅印出版后即受到湖南方志界的好评。

总体上讲,新编省、地、县三级志书观点正确,内容宏富,体例编排科学,类目设置合理,资料翔实可靠,行文规范流畅。特别是能全面地、实事求是地记述一个地、市、县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情况,又能重点突出,使之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点,如《韶山志》、《宁乡县志》、《汩罗市志》、《湘潭县志》分别详细地记载了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光辉的革命历程。《望城县志》突破传统框架,设专卷记述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平凡而伟大的一生和雷锋精神代代相传的生动事实。《双峰县志》既历史地、客观地评价中国近代史上有重大影响的曾国藩等湘军将领,又突出地介绍了以蔡和森为代表的革命英雄人物。芷江是1945年8月21日侵华日军"洽降"之地,载入县志从护封、图照、序、概述、大事记、军事、文化、人物、附录等各卷。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地方志》主编诸葛计说:"志书修纂者抓住最能代表本县特色、又意义重大的这一内容,详细记载,表现了他们的卓识和强烈的民族意识。仅此一项,就已奠定了本志在志林中的地位,具有了传世的价值。"中国著名的方志学家傅振伦说"今浏览新修《芷江县志》一过,经纬互持,纵横并立","《芷江县志》确是能继承前人修志传统,又能推陈出新者。"《衡阳郊区志》从郊区特点出发,将渔业、蔬菜、畜牧业独立设篇,又注意选材力求精益求精,例如在渔烽房东工河捕捞章,选了当时广为流行的一首歌谣:"渔民流浪,日畔长江。夜守孤舟,晚睡船板。曲身蹲仓,伸腰撒网。沿岸筹粮,盘腿吃饭。一年辛苦,喝尽斋汤。"生动逼真地反映了解放前渔民漂泊不定、流离失所的苦难生活。安乡是"水乡泽国"、"鱼米之乡",县志则浓墨重彩地记述了安乡水利建设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长沙县志》重点记述了农村经济的飞跃发展,反映出了长沙县在粮食生产、乡镇企业总收入和肉类总产量进入全国百强县的经济风貌。浏阳县是闻名遐迩的"花炮之乡",《花炮志》作为《浏阳县志》分志单独出版。《常德地区志》、《郴州地区志》都将"烟草业"独立设分志,纵述烟草业的发展变化历程。通道侗族自治县是个林业县,少数民族自治县,侗族人口占全县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七十,《通道县志》即把林业篇置于经济诸篇之首;设民族专章,且在全书各章都突出反映民族特色。历代旧志所忽略的生产活动、经营活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变革,在新志中得到了普遍重视,人民群众是新方志的主要角色,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历史功绩得到系统反映。省、地、县三级志书大幅度地增加经济内容的记述,一般占全志篇幅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比较好地反映了新编志书以生产力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因此,本届新修方志,整体质量上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其在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会经受住历史的检验。在1993年、1997年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中,有省志分志《科学技术志》、《农业志》、《商业志》、《军事志》和《沅陵县志》、《耒阳市志》、《黔阳县志》、《新晃县志》、《韶山志》、《湘潭县志》等10部获得一等奖,《湖南省志·交通志》、《郴州地区志》、《新化县志》等24部志书获二等奖。还有一批质量上乘的志书由于出版时间错位或其他原因未参加评奖。但也毋庸讳言,部分志书质量不高。志书的质量是志书的生命,高质量的志书必须有高质量的编写队伍。地方志是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本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因而,编修地方志是一种学术性劳动,劳动价值是要经受历史检验的。因此,要动员和集中一批专家、学者来从事这种劳动。其中关键的是总纂,要由确有真才实学又有组织协调能力、政策观念强的专家担任,才能保证志书的质量。历代名志的主纂人,都是当时一流的学者。全省数以万计的人投入方志编修,他们的思想、文化、专业、思维素质是参差不齐的,编写出版的志书,其质量自然也会参差不齐,还会遇到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部分志书的质量更难以得到保证。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又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从源头上做好志书质量的工作。在新修方志时,要注重吸收新的科研成果和考古新发现,不能妄信旧志资料,以免落入旧志的窠臼,有一个微观上的例子很能说明这个问题: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了三幅古地图,其中一幅是地形图,绘的是汉初长沙国的南部,即今湘江上游潇水流域一带,图例统一,主区画得非常准确。此图的出土,可以纠正(光绪)《湖南通志》、1961年出版的《湖南省志第一卷·地理志》(上)上关于泠道(今湖南宁远东)、南平(今湖南蓝山东)、舂陵(今湖南宁远东北)三个县位置的错误记载,见国内著名的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教授在1975年第6期《文物》杂志上发表的《马王堆汉墓出土地图所说明的几个历史地理问题》一文。1995年出版的《蓝山县志》关于南平县治罗列几说,又用考古发掘的实物论证了谭先生认定故城南平县治在古城、否定土桥墟之说的正确。1993年出版的《宁远县志》关于故城"泠道"、"舂陵"县一仍(光绪)《湖南通志》,即使县志编修者不同意谭先生的观点,也应存一家之言。

在地方志编纂过程中,省、地(市)、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逐渐成了本地区地方文献信息中心,除了编纂地方志外,还开展了方志理论研究和志书资料的整理开发,并且着手为下一届修志作资料准备,比如编纂"年鉴",年鉴是志书的资料库,是为下一届修志服务的,也是各级政府的编年史。省地方志编委会在1985年4月创办了《湖南年鉴》,1995年改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地方志编委会承编,把"年鉴"的编辑出版转变成了政府行为,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至2000年,《湖南年鉴》出版了16部,所设部类和分目由创刊时的15个部类、66个分目增加到34个部类、185个分目,在内容上注意突出湖南的地方特色和年鉴特点。1994年全国地方综合年鉴首次评奖,《湖南年鉴》获二等奖;1999年获一等奖。不少市、县和省直部门出版了综合性年鉴和专业性年鉴,参见附表三:"湖南图书馆馆藏年鉴一览表"。还有些学校和厂矿出版了年鉴,如《中南工业大学年鉴》、《湖南大学年鉴》、《株洲电力机车厂年鉴》、《株洲车辆厂年鉴》等。由于市、县综合性年鉴和单位出版的年鉴大多是内部出版,收集困难,很难有一个比较准确的统计数字。为了改善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工作环境和志书资料的收藏条件,1999年10月湖南方志馆开馆。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湖南省地方志事业虽然有过曲折和反复,但总的来说,事业发展迅猛,成绩斐然,把湖湘文化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峰。

7、并非结束语

新一轮的修志已经开始,是上一轮修志的继和延伸。可以预料,此次修志的任务和难度比上小,其规模更难以企及。但必须认真总结、分析排上次修志的成功和失误,扬长避短,使这次修志更扎实、更加健康地向纵深发展。首先仍然是提高识,志书即官书、史书,要本着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责的精神去修。其次是遴选修志人员,特别是“修”,一流的人才才能编得出一流的志书。第三,有经费保证。“附表二”中可以发现,各市、县方志不同的出版社出版,令人深感悲哀。无外乎是哪出版社要价低就在哪家出,难道不可以省些吃喝出志书吗!统一评审是必要的,也最好由一家出社统一规划出版,方可保证志书的质量。

湖南地方志是一部厚重的书,更是一部厚重的史,其史料价值是其他文献无以望其项背的。我们不仅要修志,更要用志,要切实加强对湖南地方志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社会价值,使这颗灿烂的明珠在湖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更加光彩夺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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