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最高法院正式宣判,目前民法与户籍法规定的婚姻关系中,夫妇需要“同个姓氏”一事表示合乎宪法规定。
日本民法750条与户籍法74条规定,在同一户籍下的夫妻必须采用相同姓氏,因此除非男方入赘,通常女方都要跟随丈夫姓氏。
最高法院大法庭指出“家族姓氏称呼定为一个是合理的,就算对女性来说可能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但是通常称呼习惯下,已经出现若干缓和”。
从国家法律层面把压迫女性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你可能再也找不到第二家……
对于当代中国大陆女性来说,这种问题已经很难想象,但是,就在几十年前的旧社会,妇女在姓名权这个问题上也是饱受压迫的。
大家对于张王氏,张李氏这样的称呼都不陌生吧?其实,直到民国的法庭上,这样称呼女性都是司空见惯。
1929年公布的中华民国《民法》里还明文规定: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
这是因为那时女性的名字很少对外人说起,多数情况下只能让自己的父母和丈夫知道。
就算是今天的中国,我们依旧可以在香港等地的公共生活中听到很多女性的名字前面冠有丈夫的姓氏。香港在2017年产生了第一位女特首,她也依然被叫作林郑月娥、林太……
香港立法会议员,建制派大佬叶刘淑仪的丈夫叶文浩早于1997年去世,但叶刘淑仪这个名字却会被使用下去。
2003年,时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在一次群众集会上,她拍枱大喊:“叶局长系冇呃你哋㗎!”(叶局长我是没有骗你们的啊)……听来十分喜感。
日本等国家妇女冠夫姓的问题至今依然,说明了改变压迫女性的旧俗绝非易事,那么经历数千年封建旧道德的中国社会,如何快速改写了历史呢?
1现在被有些人搅得乌烟瘴气的“女权”,对人类来说其实是个相当新的概念。
20世纪初,随着“女权”一词的兴起,“男女平权”的说法逐渐流行。1920年代,Feminism按音写成弗弥涅士姆或妇女主义。Feminism的词根是female,而非woman。female强调生物性分类,woman侧重社会性。所以用这个词,强调女性是作为相对于男性的一个生物和社会群体提出的要求:以男性为对照物,要求同等权利和机会。
“女权”概念很早就传入了中国。金天翮在1903年撰写的《女界钟》是中国人最早的女权论著,列举了中国女子首当恢复的六种私权:入学、交友、营业、掌握财产、出入自由、婚姻自由。这六种权利都是个人行为之自由。女权运动的主要方式是推动立法改变,“权利与法律相依相保而相安者也”。
这样的女权运动,被称为自由主义女权。
提到自由主义女权,不能不提的是以唐群英为首的一众早期女性革命家。
唐群英,1871年12月8日出生于湖南一个武将家庭。
唐群英的叛逆从小就很明显。10岁时,别的女孩子学女工、学织布,她却和别人大不一样。看到父亲练剑的小群英,央求着父亲一定要教她习武。
耐不住掌上明珠的多番恳求,相对开明的父亲开始教导唐群英习武。当小伙伴们手持缝衣针时,小群英便挥舞三尺青锋在庭院里与父兄过招。
当时不事生产的高门女性都要缠足,一开始,唐群英以为缠足不分男女,就忍痛接受了。没想到哥哥居然不缠,而且健步如飞,她就联络两个姐姐扯掉裹脚布。姐姐胆怯,她就独自扯掉了。几经抗争,母亲无奈同意,唐群英终于赢回了脚的解放。
唐群英的夫家曾家与湘乡荷叶的王家有亲,王家有一位新妇名叫秋瑾。同为巾帼豪杰,两人自然一见如故。
1904年春,秋瑾在北京冲破封建阻力,赴日本求学。同年秋,唐群英在湖南得到消息后,应秋瑾之约,立即追随而去。1905年8月20日,华兴会与兴中会合并成立中国同盟会,唐群英是第一个加入同盟会的女会员。
辛亥革命,进攻南京之战,唐群英杀关夺锁,惊得两江总督仓皇出逃,南京遂克。孙中山称赞唐群英“不愧是创立民国的巾帼英雄”,并颁下总统府“二等嘉禾勋章”,以表彰其功绩。
(堪比穆桂英挂帅一样的战场经历)
然而,自我实现解放的女中豪杰,却发现自己帮助创建的民国,并未努力让中国社会实现男女平等。
清帝退位之后,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南京政府通过《临时约法》。这期间,唐群英等女界代表不断上书,要求在《约法》中写进保障妇女参政权的条款,结果等3月11日《约法》出台后,女界代表气愤地发现里面对此不置一词。
一个星期后,便发生了“大闹参议院”事件。这些参加过革命的女杰,对男同志的背叛异常愤怒,在议事厅上“咆哮抗激,几至不能开议”。唐群英拳打卫兵,当堂怒斥一众男性参议员。
南京临时政府和参议院北迁后,女子参政代表也随后联合北上,继续要求参议院承认女子参政权。同盟会内以宋教仁为首的改组派屈从他党意见,公然将原同盟会政纲中“主张男女平权”的内容删掉了。唐群英等闻讯,冲进改组会议会场,提出强烈抗议。
这还不算完,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时,新党纲中仍未恢复“男女平权”条文,唐群英与沈佩贞、王昌国、伍崇敏、傅文郁等十余人盛怒之下与宋教仁激辩。
唐群英对着宋教仁大吼,“党纲为什么要删除男女平等!?你这么蔑视女界”,“你们应代表国民党向女界道歉,并于政纲中加入男女平权内容”,宋教仁沉默不语,唐群英大骂道:“没想到我们湖南会出来这么没用的朽货!”随即冲过去,把宋教仁的头发抓住,还抓住了他的胡子,左右起手,来回扇宋的耳光。
据现场一位幸灾乐祸的代表回忆,唐群英“以纤手乱批宋颊,清脆之声震于屋瓦”。
(宋教仁)
倒霉的人不止宋教仁,林森上前劝架,结果也跟着挨了一记耳光。会场登时大乱,直到孙中山到达会场,秩序才稍稍恢复。
这些争取妇女权益的女性代表,干脆自己成立了“女子参政同盟会”,唐群英起草政纲,并亲自设计会员徽章。等到北京政府成立,女权活动家们又北上向参议院上书。
但军阀大老爷们更加不把她们当回事,参议院讨论的国会选举法一早就把妇女排除在外。
妇女界人士愤愤不平,“民军(革命军)时代,女人当秘密侦探,女人组织炸弹队,牺牲财产,种种危险,与男子同样功劳。为何等到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于不顾!”
沈佩贞和唐群英发下狠话,“如果袁世凯不承认妇女参政,那妇女亦不承认袁世凯为大总统!”
这让老袁怀恨在心,后来解散国民党时,还特地同时解散了女子参政同盟会,并悬赏一万元通缉唐群英。
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为什么取得不了实际成效?
因为她们自认为的“革命成功”本身就是个错觉。
当时绝大部分中国女性依旧如秋瑾在《中国女报》第一期上所说的:“身儿是柔柔顺顺的媚着,气虐儿是闷闷的受着,泪珠儿是经常的滴着,生活儿是巴巴结结的做着。一世的囚徒,半生的牛马。”
这也是自由主义女权的最大漏洞,它频繁讲“平权”,却不着眼于创造平权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基础。仅凭嗓门大,或者少数巾帼豪杰的高强武艺,哪里能迎来全国女性的真正解放?
这个使命,要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女权,也就是如今我们常说的妇女解放运动来完成。
唐群英当年在北京、长沙、衡山等地创办的近十家女子学校,在她身边学习过的那些女子,后来大都参加了革命,一些人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农运、妇运的骨干。
社会主义女权,凸显的是妇女解放与整体社会制度之间的关联,认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于私有财产制度,想要真正实现妇女解放,非得彻底改变劳动生产制度不可。
(国际革命领袖、社会主义女权理论家罗莎卢森堡)
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劳动妇女的最终解放只能在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之后。所以,“劳动妇女运动”变革的目标是社会政治经济的根本制度,与自由主义的“女权运动”在既有制度下争取平权,两词所寄寓的理论内涵是不同的。
社会主义运动强调人与人的平等,强调劳动者的解放,而当一个社会有一半的劳动者处于极度不平等的地位,那么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也是不可能的。对此,教员在1939年有一个简明的概括:“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
2妇女的自主姓名权,是中国女权运动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
唐群英与秋瑾威名赫赫,社会上不可能在称呼她们时,冠上她们丈夫的姓氏。但在女子姓名权上比她们走得更远的,是她们的另一位好友,葛兰英。
葛兰英在48岁高龄时投考女校,受到了招生办的蔑视。这位老太太怒斥歧视她的工作人员,并当场宣布改名为葛健豪。
而葛健豪的三子是蔡和森,三女则是前人大副委员长蔡畅,三儿媳是向警予。
向警予是中共早期领导人中重要的女权领袖,以她为代表的中共早期妇女解放者们的斗争,始于党刚刚建立的1922年。
1922年7月,党的“二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简称《决议》),显示出共产党人对“妇女运动”的认知已不再局限于男女平等、经济独立、婚姻自由等具体问题,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针,发动、领导妇女在社会阶层、斗争实践、自身解放中提升地位,发挥能力、实现价值。
伴随中国共产党对劳动妇女运动的理论建构、对运动的组织领导以及有意识地参与20年代公共话语的论辩和宣传,劳动妇女运动的可见度日益上升。妇女解放运动发展成一种有自己理论和实践特色的范式。
在城市中,中国共产党组织女工的罢工、著书立说、办报办学,为妇女鼓与呼的同时,教授妇女劳动技能与知识。
中华妇女联合会创办了第一份机关报《妇女声》,李达、蔡和森、向警予等人亲自撰写、编审解读、宣传《决议》的文章,邵力子、沈泽民、沈雁冰等知名人士也在《妇女声》多次发表支持《决议》的稿件。
不久,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党组织也相继创办《妇女周报》《妇女之友》《女星》等报刊。据统计,1922年至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出版的妇女报纸、杂志多达18种,这些报刊导向明确、立场坚定地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与妇女运动,在唤起妇女觉醒,促进妇女解放进程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
(向警予)
1922年,上海新闸、闸北一带丝织厂、纺纱厂林立,有女工10余万,她们每天劳作14—15个小时,还常常遭受工头的辱骂殴打,女工们个个愤恨满腔,怒火中烧。
向警予深入到女工中间,通俗易懂地宣讲革命道理和《决议》精神,激励她们团结起来,反抗欺压。
同年8月5日,在向警予的策划、领导下,泰来丝厂500多名女工率先罢工,要求资本家减少工时、增加工资、不许打骂。女工的壮举如燎原星火,不到两天,云成丝厂、丰水纱厂、裕经纺织厂等14家工厂万余女工纷纷群起罢工。
一时间,上海滩风起云涌,支持罢工斗争的呼声此起彼伏,中华妇女联合会、华工界协进会、工商友谊会等9个团体组成“纺织工人后援团”,为女工们提供经济、物质支持。罢工持续16天,终于迫使资本家答应了工人的要求。
在共产党的宣传帮助下,不少妇女勇敢地逃离封建包办婚姻的摧残。据说,当时参加革命的女性十有八九是逃婚而来的。向警予与蔡畅的一位学妹名叫黄淑仪,1923年,黄淑仪被家里嫁给了一个抽鸦片、打丫鬟的二世祖。
北伐前夕,黄淑仪逃婚后在汉口担任汉口妇女部的部长,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有文化、交际广,有魄力,在武汉三镇很出名。很多优秀男士都对她展开了追求。郭沫若把她化身为长篇小说《骑士》中的女主人公金佩秋。
1927年妇女节当天,黄淑仪与中共中央机关报《民国日报》主编、中共中央军委机要处主任秘书和警卫团政治指导员宛希俨结婚。国共决裂之后,宛、黄夫妇受命转入地下工作,用米汤在《圣经》中密写文件、去小旅馆对接头暗号……
从此她一生投身地下革命,智救关向应、“全国冤狱赔偿运动”、营救“七君子”出狱、打通中共海路交通线、香港文化名人大撤退等重大行动中,都有黄淑仪的身影,甚至她还曾出手策反蒋介石的儿子蒋纬国,可惜未能成功。
(蒋纬国)
对了,投身革命的黄淑仪为自己改名黄慕兰,取木兰巾帼不让须眉之意。
3教员曾经在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时称赞一些女干部:“各地女界联合会的干部都像你们这样,就能使成千上万的妇女从封建桎梏里解脱出来,投入农村大革命的洪流。”
在城市中,办报立刊、组织罢工是中国共产党的斗争方式,而在农村,情况则要更加困难。
抗日战争爆发后不久,中共将动员妇女力量参加抗战,争取抗战胜利作为妇女工作的基本任务。为了最大限度地组织团结广大妇女群众,中共在各根据地普遍建立了广泛组织各阶层妇女联合的团体——妇女救国联合会。
新兴的妇救会之于传统的乡村社会,对中共和农民双方来说都是从未有过的经历与尝试。在最初阶段,彼此之间充斥着摩擦与矛盾。深受传统观念影响的乡村妇女面对初入她们生活的新型组织,有着不同的因应与选择。
有些妇女“热心关切国事而苦于无组织。遇见妇女工作同志就拉住询问:打鬼子这两天怎样了?什么时候能打走?妇救会是干什么的?什么时候组织?我也参加”。有的妇女很积极地说:“咱们有了自己的组织,有人给咱们做主了!”
然而,抗战伊始,积极的妇女群体只是少数。那些保持缄默之姿、甚至持拒绝之态的妇女群体才是当时场景中的主角。
当时的普遍情况是,受千百年以来封建习俗的束缚,农村群众的思想多不开化,“女人出家门,父母不放心,兄弟怕议论,丈夫更是百般阻挠”。
老年人不让年轻的妇女出门,说:“你们大闺女出去,跟男的呆一块,学不好,学疯了。”婆婆对媳妇的管教也特别严,“媳妇和婆婆在一起时,即使听得狗叫,也不敢向窗外探望,也不敢随意讲话,一见妇救会的同志去,婆婆连忙告诉说:‘你不用和她讲话,我的媳妇是傻子,不会讲话,甚也不懂’。
为了应对这些困难,中共及时调整路线,不是灌输大道理,转为从生活习惯、语言口吻、宣传内容上适应农妇,从乡村妇女的实际生活着手来拉近与妇女们的距离。为了接近乡村妇女,很多妇女干部学会了纺线、推磨、做饭、抱孩子等本领,并且调整了沟通语言和态度。
以对妇女们的称呼为例,年老者一律是婶子、大妈,年轻者一律是嫂子、姐姐。还有的干部以“认干娘、拜干姐妹的方式和农村妇女建立感情,开展工作,深入到各家各户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的宣传教育”。
这些贴近妇女生活的组织方式、宣传内容取得了很大成效,使得妇女们参与抗战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妇救会真正担起了“娘家”的责任。1942年,清苑县冉庄北关,有一位姓李的青年无故殴打寡嫂,这在当时的农村司空见惯。
但当地妇救会知道情况后,联合工会组织,对李某进行了游街斗争,并给以物质处罚。随后,妇救会还召集妇女们,讲妇女求解放的道理,把李某上交的东西分给参会的妇女们。
另外,在妇救会所进行的反虐待、反买卖婚姻、婚姻自主的斗争中,乡村妇女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改变。特别是参加了社会活动的青年妇女,有了一定的认识与觉悟,因此,婚姻自由的条例在颁布后很快就被妇女们接受。
青年妇女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改变,“不管穷富,只要人性好就行;工作积极的干部;家里过的来,年纪相仿佛;知道心疼咱,两人对得来”;而且,“自主结婚的,也日益增多,特别是寡妇。据河北平北里峪一个村的统计,1941年共有6对夫妇完全是自主结婚的”。
在当时的农村,许多妇女不要说自主姓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妇救会的成立教会了不少农村妇女读书识字,她们纷纷起了自己的名字。
通过给妇女做主,妇救会在农村妇女心中的威信越来越高,而妇救会也可以更好地在农村移风易俗。妇救会不但告诉妇女你有什么权利,更教授妇女劳动技能,教会妇女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力。
在城市里共产党人扎根学校、媒体、工厂,为妇女解放工作而奔走呼喊,帮助女性;而在农村,共产党人更是深入每村每户,组织妇救会,在这些地方移风易俗,提高妇女的地位。
可以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才是最大、最真实的女权运动。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致力妇女解放已经融进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共的肌理之中。所以,新中国将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营造了落实妇女权益保障、男女平等这一理念的实践体系,包括构建了一套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1949年9月29日,在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一纲领是具有“建国纲领”和“临时宪法”性质的伟大文献。它的第一章总纲的第六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
接着,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婚姻制度。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当然,男女不平等是漫长社会历史的产物,它的消除,也绝非一朝一夕可成就。正如总书记所说,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努力,不是喊喊口号,更不是去刻意制造对立,“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一定是一个女性能够平等参与劳动生产,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公平保障的世界。没有社会经济生产条件作基础的“女权”,每每最终落于空谈,所以国外女权主义游行搞得轰轰烈烈,却往往连女性的姓氏权利都争取不来,要说的话,“真女权”这块,真就得上中国共产党这好好学学!
参考资料:
王微:传统、革命与性别视域下的华北妇救会
孟宪范:推动妇女解放 百年成绩辉煌
清河史话:抗战初期的清河县妇救会
《南方日报》:更深层次实现妇女解放 更大程度促进妇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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