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报
1月10日,新乡当地公布6名密接者的活动轨迹,涉及当地多个区域,以下是通告相关内容。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王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号)
2022年1月9日,红旗区防控指挥部接到安阳市汤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函中信息显示:我辖区居民王某与确诊病例朱某某为密切接触者。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红旗区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王某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王某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2021年12月28日,王某早上9:32乘坐T369车次(3车厢71号)从安阳到新乡,10:30到新乡,11:20左右乘坐16路公交车回家,下午16:30骑电动车到市政府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未见其他人,取款后回家,到家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29日,王某早上7:00骑电动车到牧野广场跳广场舞,8:30回家,11:30左右骑电动车到乐佳午托班(河师大家属院3号楼1单元3楼东,午托班有8个学生),停留约1个半小时,下午1点左右骑电动车回家,回家后无外出。
2021年12月30日王某全天无外出。
2021年12月31日,王某上午无外出,下午18:00左右乘坐61路公交车去胖东来(大胖),与朋友三楼小火锅吃饭,21:00结束就餐,爱人自驾来接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1日,王某早上7:00骑电动车到牧野广场跳广场舞,10:00离开,骑电动车到万汇超市(金辰国际对面)购物,10:30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2日,王某早上5:00左右自驾到牧野区塑料机械厂接表姐后到二机床厂接吴某某和其女儿回大景城家中,6:00左右和家人乘包租大巴10:00到平顶山宝丰县三河宾馆参加亲戚家宴,于11:00左右在二楼包间12人共同就餐,期间席间与吴某某有接触(上海人)。下午14:00左右乘包租大巴返回新乡,18:00回新乡到同来顺饭店(三十中对面)13人共同就餐,晚上20:00左右与爱人、儿子自驾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3日,王某中午11:40左右与家人步行去老赵火锅(荣校东路东郡对门)与亲戚一同就餐,下午14:00左右回家。下午15:30王某自驾到高铁站送父母和弟媳回安阳(因不好停车夫妻二人未下车),16:00左右回家,王某自诉全程未下车,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期间全天无外出。
2022年1月7日,王某早上7:00左右到牧野公园跳广场舞,8:00回家;中午11:40自驾到宏力大道陈记香辣虾,和朋友2人一起就餐,13:00左右自驾回家;15:30与爱人、母亲去辉县市城关镇退伍军人事务站一楼左手边第二个门(办公室有2人)办事,18:30左右返回家中;晚上19:30左右与儿子到牧野公园散步半小时(母子戴口罩未与人有近距离接触),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8日,王某上午无外出,中午11:00左右骑电动车与儿子到乐佳午托班(河师大家属院3号楼1单元3楼东),下午13:00回家;晚上19:30左右与儿子到博物馆散步40分钟左右(母子戴口罩未与人有近距离接触),回家后无外出。
2022年1月9日,王某早上7:40骑电动车到牧野公园跳广场舞,8:30左右去渠东小学附近买胡辣汤打包带走(店名不记),然后到文苑市场买菜,9:30左右回家;下午16:00自驾与爱人、儿子、母亲、姐夫到凤凰山门口,因闭园未能进入,未下车,18:00左右返回家中。此后无外出。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王某接触的居民,立即联系所在镇(街道)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0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2号)
2022年1月10日,红旗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排查出的信息,确定我区有一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红旗区对张某某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张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1年12月28日,1:28-10:30,张某某乘坐K368车次03车厢113号从唐山至新乡,抵达新乡火车站后10:50乘坐5路公交车,11:30下车后步行回红旗区洪门镇五普社区现住址后未外出。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3日期间,张某某居家未外出,日常用品由妻子外出购买。
2022年1月4日-6日期间,张某某每天5:30-7:00左右下楼散步,期间未与人有近距离接触,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7日,15:00左右张某某骑电动车去华宏温泉洗浴中心(东明大道与新延路交叉口)洗浴,17: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2022年1月8日-9日期间,张某某每天5:30-7:00左右下楼散步,期间未与人有近距离接触,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接触的居民,特别是2021年12月28日10:50-11:30期间5路公交车乘车人员和2022年1月7日15:00-17:00期间在东明大道与新延路华宏温泉洗浴中心人员,立即联系所在镇(街道)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通告
2022年1月9日晚,辉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协查通报,我市崔某某(密接1)、樊某某(密接2)、王某1(密接3)、王某2(密接4)为安阳市汤阴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朱某某的同乘密切接触者(2021年12月28日同乘)。目前,密接1、密接2、密接4已在我市集中隔离,1月10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密接3在安阳市集中隔离。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将4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9日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1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28日,9:32乘坐(安阳-新乡)T369列车 (03车厢95号)从安阳出发,于10:30到达新乡火车站,随后乘坐出租车(付款时间11:34,收款人招财进宝)回到辉县市百泉镇药贸路公安局家属院家中。(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12月29日,在家未外出。
12月30日,10:40和同学骑电动车在辉县市二中附近闲逛,12:00-12:50凯晟超市购物(购买饼干和面包,付款时间12:46),13:00左右两人骑电动车到辉县市南关姐弟俩土豆粉吃饭(付款时间13:08,就餐前付款),随后到辉县市人民法院附近办转团手续,未找到地点。16:00左右各自骑电动车回家。(全程佩戴外科口罩)
12月31日,在家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6日,在家未外出
1月7日,14:00和同学骑电动车到辉县市南关新华书店一楼,未购物。15:00到南关金港超市对面胡同买红豆饼,并在附近闲逛。17:00左右骑电动车回家(全程佩戴外科口罩)。19:00左右,在家中楼下拿京东快递。
1月8日-9日,在家未外出。
密接2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28日,上午9:32乘坐安阳到新乡(T369次3车厢069号),于10:30到达新乡火车站。之后乘坐308路公交车于11:30左右到达辉县市张村乡樊庄小区门口,步行到家。
2021年12月29-30日,在小区内活动。
2021年12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在小区门口乘坐308路公交车,于11:10左右到达五龙山十字路口下车。后乘坐出租车于12:15左右到达新乡火车站。乘坐火车到达安阳,到站后乘坐7路公交车于16:00左右到达安阳师范音乐学院。
2022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00左右由专车接送至安阳市汤阴县任固镇河艺舞蹈学校,在其学校代课(8:30-17:50),结束后由专车送至安阳师范学院学校门口。
2022年1月4日,上午9:32乘坐安阳到新乡(T369次4车厢067号),于10:30到达新乡火车站。之后乘坐308路公交车于11:30左右到达张村乡樊庄小区门口,步行到家。
2022年1月5-9日,在小区内活动,未出小区。
密接3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28日09:23,乘坐T369次列车到达新乡火车站;10:49乘坐大巴(新乡—辉县 豫GA6601)到辉县众程花园小区门口下车(付款时间10:49),随后步行回母亲家(城北中学杨庄桥西小区),下午未外出。18:30步行到永辉超市购物,于19:19购物结束;19:30—20:30在新建街凯胜超市北门口西侧煎饼果子小吃店帮忙 ;21点左右随母亲骑电动车回家。
2021年12月29日,白天无外出;17:30到新建街凯胜超市北门口西侧煎饼果子小吃店帮忙;21点左右随母亲骑电动车回家。
2021年12月30日,上午无外出;12点左右其母亲骑电车送至灶君庙汽车站,于12:21乘坐大巴(辉县—新乡豫GA6585)前往新乡汽车站;到新乡下车后于12:55乘出租车到新乡东站;13:44乘坐G1952次(新乡东—安阳东)列车,于14:17到达安阳东站。
密接4活动轨迹:
2021年12月28日,上午9:32乘坐安阳到新乡(T369次3车厢),于10:30到达新乡火车站。由其母亲自驾车接回孟庄镇后李固家中。之后未外出。
2021年12月29日,在家未外出。
2021年12月30日,上午未外出。下午13:00左右到大蒲水村浦兴洗浴中心洗澡,15:00左右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
2022年12月31日未外出。
2022年1月2日,下午16:00左右由其母亲驾车到孟庄卫生院打新冠疫苗加强针。其余时间未外出。
2022年1月3-5日未外出。
2022年1月6日,与其母亲到上八里镇王家河坡村要账,未接触村内人员。
2022年1月7日未外出。
2022年1月8日,中午11:59左右到孟庄镇后李固村小卖铺买菜。其余时间未外出。
2022年1月9日,下午15:00左右与其母亲到胡桥乡董小庄村,未接触村内人员。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请与4例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间段有过交集和接触的人员,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2、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辉县发布、云上辉县APP、共通办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5、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辉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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