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为闽越地,秦属闽中郡。盖秦统一全国后,“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便在全国各地废分封,推行郡县制。郡设守、尉、监三官;守治民,尉典兵,监则负责监察的工作,与后来的御史相类似。郡管县,县分二等:万户以上设令,不及万户的为长。秦时,在今浙南和闽地所设的闽中郡。当属虚郡,不领县。
秦代闽中郡
汉初,“激秦孤立亡藩辅,故大封同姓,以填天下”,即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割裂疆土,恢复分封,实行郡国制度。自是“藩国大者跨州兼郡,连城数十”,且“居天下膏腴地”,“实富于天子”;天子只能直辖十五郡。由于封国强大,诸侯“睽孤横逆”,“或亲弟谋为东帝”,甚至公然举兵反抗朝廷,“大抵强者先反”。故为消除这一隐患,文帝时贾谊就向朝廷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先是采用“削藩”之策,后又用“推恩令”之计,使王国不能领有侯国,王国的封地也被中央陆续收回;最后除衣食、租税外,再无其他权利。
西汉闽越王国
汉初恢复分封制,无诸起兵反秦有功,被封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冶”,是属异姓王。武帝时,余善出兵反汉,兵败国灭,闽越人被徙江淮,汉廷便在闽越故都冶设立东部候官,驻军看守。东部候官隶属会稽郡东部都尉),初为军事机构,后兼理民政,因为机构设置在冶(或称东冶),兼有县官的职能,故又称此机构为冶县或东冶县。
西汉会稽郡东部侯官(冶县) 西汉会稽郡东部侯官(冶县)
东汉会稽郡南部都尉
东汉末,孙吴占有闽越地,用心经营,经济发展,人口增加,遂分东部候官为五县(建安、汉兴、建平、南平和候官),并立南部都尉于今建瓯,分领以上五县。
三国吴建安郡
按汉恢复分封制,又行郡县制,最初郡设守、尉,废去秦的监官。都尉一般一郡一个,边郡上军事繁多,再增一至数个,都以东、西、南、北都尉命名。都尉统领候官,有些候官尚在个别地方兼有县官职能。此后,随着疆土的扩大和王国封地的被收回,特别是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郡、县急增,给中央直接管理郡、县带来困难,遂有十三刺史部的增置。十三刺史部也称十三州,原是中央派遣机构,担负地方监察工作;每年八月,以中央派员的身份“巡行所部郡国”,治所不固定,“岁尽诣京都奏事”,只有劾举权,没有黜退权。到了成帝,土地高度集中,农民失业,陷于饥馑,“怨恨者众”,纷纷揭竿而起,略郡县,杀长吏;即罢部刺史,“更置州牧”,州牧位次九卿,负责维护地方秩序,俸禄也由六百石升至二千石。迄至建武十一年(35年),“初断州牧自还奏事”,州牧才有固定的治所和幕僚机构,且有黜退权;过后,更派九卿出任州牧,州牧也就拥有地方军、民、财政的管理权。至是,州牧遂成地方最高长官,地方政区也由郡、县二级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那时闽地所设南部都尉,属扬州(治历阳,今安徽和县)统领。
孙吴永安三年,复以南部都尉改置建安郡,仍属扬州(治建邺,今江苏南京市),领建安、吴兴、将乐、昭武、建平、南平、候官、东安等八县;又在闽东设立罗江县,另归临海郡统辖。
西晋再增一郡六县,时由建安郡分领建安、吴兴、东平、建平、将乐、邵武和延平七县;又立晋安郡,分领原丰、新罗、宛平、同安、候官、罗江、晋安和温麻八县,其中邵武、延平、晋安系由昭武、南平、东安所改名,其他则为新设的县。二郡同属扬州(治建邺,今南京市)统领。
西晋建安晋安二郡
永嘉之乱,中土尽弃,北人大批南渡,晋室迁都建邺,史称东晋。东晋“九分天下而有二焉”,版图仅及西晋九州之大,设州却达二十多个。迨至梁大同间,竟又增至一百零七个,郡更多,超过六百个。那时,“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被称为“侨人”。时为安置这些侨人,并得避乱江左的北方士族的支持,就在南方士族势力较弱的地方设立大批侨州、郡、县,这些侨州、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州、郡、县的名称“皆取旧壤之名”,或加“南”字,以示区别。侨人迁徙路线一般是:住在北方沿海的民众迁至长江下游,中部地区迁至长江中游,西部地区则迁入四川各地;以长江下游为多,但未及福建,所以福建未置侨州、郡、县。然经侯景之乱,临海、会稽诸郡大饥,人们纷纷流入晋安郡。晋安郡人口增多,荒地开拓,经济发展。又为照顾当地素族阶层的利益,至梁时复增梁安一郡(后改南安郡)和一批新设的县。陈时,复立丰州于今福州,以统晋安、建安与南安三郡;未立丰州前,建安、晋安二郡隶属江州,治柴桑(在今江西九江市西南);梁改属东扬州,治山阴(今浙江绍兴市)。
东晋南朝,到处滥置州、郡、县,“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导致地方官吏大增,形成“十羊九牧”的局面,财政负担过重,选拔人才困难。故隋统一全国后,“遂罢天下诸郡”,且将许多州、县加以省并。隋炀帝“改州为郡”,仍行郡、县二级政区制。时闽地只留建安一郡(治闽)与闽县、建安、南安和龙溪四县及属临川郡的邵武县。
南朝梁晋安建安梁安三郡
南朝宋齐建安晋安二郡
南朝梁晋安建安梁安三郡
南朝陈丰州
李渊建立唐朝,忌炀帝名声太坏,“罢郡置州,改太守为刺史”,再次以州领县。玄宗时,求得灵符,以为是天意,又将“天下诸州改为郡,刺史改为太守”,并为抬高皇帝身价,升其都城雍州为京兆府,陪都洛州为河南府。此后凡是皇帝驻跸的地方,也都升府;但府不多,只是地位略高一些,与郡仍为同级政区单位。“安史之乱”后,又复唐初州、县的制度。
隋代建安郡
贞观年间,“因山川形便,分天下为十道”。道只属地理区划而已,福建划归江南道。武周时,道设存抚使、巡察使,使者仍属临时性的差遣,回京后,职务就被废除。至开元间,道设采访处置使,“检察非法,如汉刺史之职”,才成监察区。至是重新分道,遂分十道中的江南道为江南东道和江南西道,且有固定治所及其常设机构,福建就改属江南东道。“安史之乱”后,出于军事需要,废诸道采访使,而设节度使。初时,节度使大多设在边地上,系属军区性质;此时已被推广到内地而另行分道,且兼军、民、财政之大权,福建即先后隶属相当于道的福建观察使、福建经略使、福建节度使等。道也称镇,或称方镇、藩镇,除京兆府、河南府、同州和华州外,其他各州都属方镇分领。方镇来自都督,都督本身又是一州的刺史,再兼数州的刺史,所以从其职务看,此时的政区实际上实行的应是一种介于二至三级的政区制度。为区别州的地位的高低,又称都督自管的州为都府、会府,兼辖的州为支郡、巡属;前者待遇较高,后者略低一些。
唐代闽泉等五州
唐代,随着移民多次的入闽与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等,闽地州、县的设置日多,至元和年间已有五州二十四县,其中福州领县九,建州领县五,泉州领县四,漳州领县三,汀州领县三。史书有“福建”一名,也是始于唐代。
唐代长乐等六郡
唐代后期藩镇割据,导致唐王朝四分五裂,衰落下去。五代十国,藩镇势力更加膨胀,他们依仗武力割据一方,“大者称帝,小者称王”,相互兼并,倒戈兵变,更换主帅,改朝换代,使社会长期陷于混乱状态。这些藩镇长期割据一方,有权兼管营田与屯田,从中截留贡赋,使“贡赋不入于朝廷”,都有足够的财源可资养兵。赵匡胤篡权后深知这一点,为消除隐患,便把节度使的军、民、财政三大权收归朝廷,再把三权委交转运使等官吏分司负责,即由转运使分掌民政和财政,称漕司;提点刑狱执司法与监察,称宪司;安抚使管军事,称帅司,合称三司。三司三权分离,互不统属,互相制约。三司分路不尽一致,初以漕司为主,迄至宋、金对峙,才以帅司为主。那时,在今闽地设立福建路,自为一级政区。至是,政区制度又为之一变。
唐代福建观察使
唐末五代天下大乱,王绪等率军入闽。王审知后裔建立闽国,都福州,升福州为长乐府,仍置建州、泉州、漳州和汀州,凡府一、州四、县二十九。后王延政据建州称帝,另立殷国。当时闽国有府一、州三、县二十五;殷置建、镛、镡三州,有县五。至南唐,吴越分占闽、殷之地,又有彰武、清源、永安三节度使的设置。那时,福州彰武节度使驻福州,领县十一;泉州清源节度使驻泉州,兼领南州,有县十二;建州永安节度使驻建州,有县六。另有剑州,领县五,汀州领县二,皆为南唐所占有。
五代闽国
五代闽殷二国
五代彰武永安清源三节度使
入宋,特别是南宋,金兵南下,战火延及江、浙、赣,迫使大批江、浙、赣的难民纷纷入闽避难。难民为求生计,便在各地开辟梯田和垦海造田,或从事矿冶业、手工业与海内外交通贸易,而使过去地少人稀、经济落后的福建,一跃成为全国最先进的地区之一。至是,州、县大增:五代末,设州六,县三十六;宋府一、州五、军二,属县四十八,监一。福建称“八闽”,即始于此时一府、五州、二军的建置。
北宋福建路
宋代在今闽地设置福建路,为一级政区单位。路管府、州、军、监、县。府、州初为临时性派遣机构,派出的朝臣或京官旨在应急,为临时性差事,赴任都带旧衔,称某某权知某府某州,倘若派去的官吏是属一、二品大员,则称权判(“权”即权宜的意思,简称知府、知州),后才固定下来;“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军、监亦如之”,“兵民之政皆总焉”。府按地位高低,分辅、望、紧、上、中、中下、下七等;州也按户口的多寡,分辅、雄、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另外,又有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和军事各个等级的划分,则是因循唐代旧制。
南宋福建路
军:初为边戍部队所驻之地,将领称使。安史之乱后,因军事需要,军的设置曾被推广到内地。五代已有军设置至县。军往往干涉县令的职能,于是索性免去县令,听其军使管辖,军遂成地方政区。宋代政区有军,即源于此。
监:“掌茶、盐、酒税场务征输及冶铸之事”,是国家开办企业的机构,经济地位很高。由于企业办事要与地方发生联系,政府便划一片土地让其单独管理,监遂成地方政区。
宋代的军、监有二等:一等军、监同府、州,直属于路;次一等为县级,属府、州统领。与军同为边戍机构的,还有城、堡、寨、关、镇等。城、堡、寨、关有的属于路,或分属府、州;镇是唐末五代节度使派军所驻之地,为数众多。至宋,藩镇兵权被收,镇大量裁减,只留一些人口密集或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方为镇。此时不让武夫任镇职,镇成为民政机构,而归县管。
县:宋初多差武臣赴任,至绍兴间,除沿边溪洞外,“专用文臣”。县分赤、畿、赤次、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十等,同样以其户口多寡作为定级的依据。
迄至元、明、清,政区制度又有变化。先是,元代实行行省制度,也称省,是行尚书省、行中书省的简称。这一制度源于魏晋,至金再次出现,最初为应急而在个别地方临时添置,后金人受到蒙古、西夏和南宋的夹击,出于军事需要,增设日多,应急的措施宛如定制。蒙古人南下中原,不但与金人作战,也向金人学习,就把这一制度加以推广。《元史·职官志》载,行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由此可见,行省的设置最初只因某地战事需要,才加添立,是临时性的,故“未有定制”。到中统、至元间,正式立省,行省官吏仍由中央直接派出,赴任照样系带中央的官衔,称丞相(或平章政事)某人行省事于某处。迨至平宋后,又以宰执行某处之省事“嫌于外重”,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某人。
行省始分时,“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元初,先置福建行省,后并入江浙行省,设福建道宣慰司,分领八路、二州、四十八县。元末复自为省。行省的权力甚大,地方上军、民、财政“无不领之”。职官有丞相、平章、右丞、左丞和参知政事等。接着,又有分省的建制,福建曾有建宁分省、泉州分省、兴化分省和延平分省的划分。
元代福建行省(一)
元代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使司
元代福建行省
明初沿袭元的旧制,全国仍设十三个行省。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有感于行省权力太重,即废行省,而设承宣布政使司,将民政、财政和刑名按劾及其军事分别授予布政使、按察使与都指挥使各自分管,简称“三司”。至是已无行省制度可言。但由于只改官制,政区名称与其辖区范围基本不变,所以人们出于习惯,仍有称承宣布政使司为行省的。时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统福州、建宁、邵武、延平、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及福宁直隶州,属县五十七,布政使司的治所仍在福州。
明代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然自永乐、宣德后,地方多事,布、都、按三司分离,已无力应付局势。有鉴于此,中央只好复派部、院大臣(即六部和都察院)下去镇抚,遂有巡抚一职的产生。巡抚初为暂设,旨在事件平定后撤销。不料到了正统、景泰间,地方纷乱愈演愈烈,巡抚制止不住,有些地方便加派总督。而随社会内忧外患的加剧,派出的总督与巡抚日多,几乎遍布全国。总督、巡抚乃部院大臣,派驻地方,又使地方三权的分离重新走向集权。至清,满洲贵族入主中原,为镇压汉人的反抗,便将督、抚委为一省之长。后为精简机构,才以巡抚一职为主,并将巡抚的辖区与其行省一致化。
清代行省长官有总督(世称制台)、巡抚(世称抚台)、承宣布政使司(世称藩台)和提刑按察使司(世称臬台)。督、抚是“封疆大吏”,为一省最高长官;总督统辖一省至数省的军政、民事,巡抚是一省之长。总督有兼巡抚的,也有一些行省不设总督,就视巡抚如总督。其属僚有二:布政使司分管财赋与人事,按察使司专执刑名。清初,改福建承宣布政使司为省,置闽浙总督,辖有府九、直隶州二,厅、县六十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复台湾后,在台改承天府为台湾府,也属福建省;至光绪十一年(1885年)另行建省,才与福建分治。
另外,元设行省,省辖路,路统府,府领州、县,州有属县。但也有府、州不隶路,而直属于省,称直隶府、州;路、府、州也有不领县的。路分上、下二等,依户口划分,十万户以上为上,不足者为下,只有要冲之地例外。路置达鲁花赤(意为“长官”)一员,总管一员;达鲁花赤多由蒙古人担任。府、州、县也按户口的多寡,定为上、中、下三等,置达鲁花赤和知府、知州、知县各一员。
明初改路为府,府分三等;分等不按户口的多寡,而依纳粮数量。州分直隶州、属州(也称散州)二类。直隶州直属布政使司,与府同级;属州隶府,视县。
清设府、厅、州、县。州分直隶州、属州二类。直隶州视府,为二级政区;属州视县,与县同为三级政区。此时属州不领县,与明有别。厅为创新的制度。厅本为府的派遣机构,府置知府,又设同知、通判作为知府的属僚,一般同驻一地;边境地区府的辖境较大,就派同知或通判前往治理,驻地即称厅。厅多数设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地带,也有设在内地情况比较特殊的地方。厅也分直隶厅与散厅二类,前者视府,后者视县。此外,又有道的建制,乃属监察区。福建有道四:宁福道驻福州,辖福州、福宁二府;延建邵道驻南平,辖延平、建宁、邵武三府;汀漳龙道驻漳州,辖汀州、漳州二府与龙岩直隶州;兴泉永道驻厦门,辖兴化、泉州二府与永春直隶州。
清代福建省(一)
清代福建省( 二)
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划分为东路、南路、西路、北路4道。民国三年(1915年)以原辖区改为闽海道(闽东)、厦门道(闽南)、汀漳道(闽西)建安道(闽北)。民国十四年(1925年),废除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民国22年(1933年),十九路军在福州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定福州为首都,将福建划为闽海、延平、兴泉、龙汀4个省和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辖64个县。民国23年(1934年)人民革命政府解散,又成立福建省政府,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制度,将全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公署,仍辖64个县。民国24年(1935年)设立厦门市。民国27年(1938年)福建省政府迁往永安,全省行政区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1个市、62个县、7个特区。民国30年(1941年)福州沦陷,第一区专署迁往福安。民国32年(1943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4县、2个特区。民国34年(1945年)省政府迁回福州。民国35年(1946年)福州市正式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9个行政督察区、2个市、66个县。民国36年(1947年)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67个县、2个市。
民国福建省(一)
民国福建省(二)
明清民国县界沿革
1949年8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行政区划调整为2个省辖市、8个行政督察专区、67个县(含金门县)。1950年,8个专区依次更名为建瓯、南平、福安、闽侯、泉州、漳州、永安、龙岩专区;泉州专区更名为晋江专区,漳州专区更名为龙溪专区,建瓯专区更名为建阳专区;德化县由永安专区划归晋江专区;林森县复名为闽侯县;设立泉州市、漳州市(县级)。1951年,福州市设立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水上、盖山、鼓山、洪山9个区。1952年福州市设立新店区;厦门市设立开元、思明、鼓浪屿3个区。1954年厦门市设立禾山区。1955年撤销福州市盖山、鼓山、洪山、新店4个区。1956年,撤销建阳、闽侯、永安3个专区和水吉、宁洋、柘荣3个县以及福州市大根、小桥、水上3个区;三元、明溪2个县合并为三明县;设立南平市(县级);闽侯县划归省直辖。变更后,全省共辖5个专区、2个地级市、3个县级市、63个县、7个市辖区。1958年,撤销厦门市禾山区,闽侯县划归福州市,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59年恢复闽侯专区,辖闽侯、闽清、长乐、连江、永泰、福清、平潭7个县,专署驻闽侯县。松溪、政和2县划归福安专区。1960年设立三明市(地级),以三明县城为三明市行政区域,三明县归三明市管辖;清流、宁化2县合并设立清宁县,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龙溪、海澄2县合并设立龙海县;撤销南平县并入南平市;福州市设立马尾区。1961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清宁县,恢复清流县、宁化县。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县和政和县;连江县、罗源县分别从闽侯专区和福安专区划归福州市;龙岩专区的永安、清流、宁化3县划归三明市。1963年设立三明专区,三明市改为县级市,三明专区辖三明市和三明、永安、清流、宁化4个县;福州市撤销马尾区;连江、罗源、古田、屏南4县划归闽侯专区;晋江专区的大田县划归三明专区;福州市撤销马尾区。1964年从南平市、建瓯县、顺昌县析出建西县,三明县更名为明溪县。至1965年全省共辖7个专区、2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63个县、6个市辖区。1966年厦门市开元区更名为东风区,思明区更名为向阳区。1968年福州市鼓楼区更名为红卫区,台江区更名为赤卫区,仓山区更名为朝阳区;福州市、厦门市均设立郊区。1970年撤销建西县并入顺昌县;撤销柘荣县,并入福安、福鼎2县;撤销松溪、政和2县,合并设立松政县;福州市撤销郊区,设立马江区和北峰区;福安专区的松政县划归南平专区;闽侯专区的古田、屏南、连江、罗源4个县划归福安专区;晋江专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闽侯专区;厦门市的同安县划归晋江专区;南平专区的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划归三明专区;南平专区驻地由南平市迁驻建阳县;福安专区驻地由福安县迁驻宁德县。1971年各专区更名为地区;南平地区更名为建阳地区;福安地区更名为宁德地区;闽侯地区更名为莆田地区。1973年莆田地区的闽侯县划归福州市;晋江地区的同安县划归厦门市。1974年恢复柘荣县;撤销松政县,设立松溪县和政和县。1975年福州市撤销北峰区设立郊区。1978年厦门市设立杏林区;福州市设立环城区,撤销马江区;福州市红卫、赤卫、朝阳3个区分别更名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1979年厦门市东风、向阳2区分别更名为开元区和思明区。1981年撤销龙岩县,设立龙岩市(县级)。1982年福州市设立马尾区,撤销环城区。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设立三明市(地级),三明市设立梅列区和三元区;撤销莆田地区,所属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5个县划归福州市,莆田、仙游2个县划归晋江地区;撤销邵武县,设立邵武市(县级);设立莆田市(地级),莆田市设立城厢区和涵江区,辖晋江地区的莆田、仙游2个县;宁德地区的连江、罗源2个县划归福州市。1984年撤销永安县,设立永安市(县级)。1985年撤销晋江地区,设立泉州市(地级),泉州市设立鲤城区;撤销龙溪地区,设立漳州市(地级),漳州市设立芗城区。1987年厦门市设立湖里区,郊区更名为集美区;晋江县析出石狮市。1988年建阳地区驻地迁驻南平市,并更名为南平地区;撤销宁德县,设立宁德市。1989年撤销崇安县,设立武夷山市(县级);撤销福安县,设立福安市(县级)。1990年撤销福清县,设立福清市(县级);撤销漳平县,设立漳平市(县级)。1992年撤销晋江县,设立晋江市(县级),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县级)。1993年撤销南安县,设立南安市(县级);撤销龙海县,设立龙海市(县级)。1994年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南平市(地级),原县级南平市改设延平区;撤销长乐县,设立长乐市(县级);撤销建阳县,设立建阳市(县级)。1995年福州市调整五个市辖区,同时将郊区更名为晋安区;撤销福鼎县,设立福鼎市(县级)。1996年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漳州市设立龙文区;撤销龙岩地区,设立龙岩市(地级),原县级龙岩市改设新罗区。1997年泉州市设立丰泽区和洛江区。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设立宁德市(地级),原宁德市改设蕉城区。2000年泉州市设立泉港区。2003年,厦门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七个行政区,调整为六个行政区。新设翔安区;局部调整集美区;将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将鼓浪屿区、思明区和开元区合并成新的思明区;同时保留现有的同安区和湖里区。
福建省政区
福 州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无诸受封闽越王,在此建都。元封初,平闽越,汉廷即设东部候官于此,驻兵看守,隶属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也兼县官职能,因机构设置在冶,故时人也称东部候官为冶县或东冶县。东汉末改属南部都尉。三国吴为建安郡地,时置候官县于此。晋太康三年(282年),始置晋安郡,属扬州;东晋改隶江州。宋、齐、梁因之。陈兼置闽州,寻废;又置丰州。隋平陈,郡废,改州曰泉州;大业初,复曰闽州;大业三年(607年),改为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仍曰泉州;景云二年(711年),改为闽州(并置中都督府,督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改曰福州(依旧都督府,二十一年置经略使,改督福、建、汀、泉四州);天宝初,曰长乐郡;乾元初,复为福州(改经略使为都防御使兼宁海军使,元和六年废,又置福建观察使,领福、建、泉、漳、汀五州;乾宁四年,升为威武军节度使,以授王潮)。五代时,王氏据有其地,升为长乐府,后仍旧为福州。后梁贞明六年(920年),升为大都督府;后唐天成元年(926年),王延翰建闽国;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升为长乐府;晋开运二年(945年),王延政号为南都,也作东都;三年,属南唐,明年属吴越,仍曰福州威武军;周广顺初,改曰彰武军。宋仍为福州(亦曰长乐郡威武军),为福建路治;景炎初,升福安府。元改福州路,为福建道宣慰司、福建行省治。明初,改福州府,为福建布政使司治。清仍曰福州府,为福建省治,领县十、厅一。
闽县 附郭,治府东偏。汉初为闽越王都,后置东部候官(俗称冶县或东冶县)于此,属会稽郡东部都尉。东汉建安年间,改置为候官县,改隶会稽郡南部都尉。三国吴属建安郡。晋为晋安郡治。宋、齐、梁、陈因之。隋合并候官、原丰二县,改置闽县,为建安郡治。唐为福州治。五代初,改名长乐,旋为闽县。宋、元、明、清仍为福州之州、路、府治。民国2年(1913年),与侯官合并,改称闽侯。
候官 附郭,治府西偏。汉武帝平闽越,在今福州设置东部候官驻兵看守,俗称冶县。东汉末,改置为候官县。隋平陈,合并候官、原丰为闽县。唐武德六年(623年)复,移治于今闽侯县东南上街镇候官,八年省;长安二年(702年)又置;贞元五年(789年),受洪水漂没,迁入州郭内,始与闽县同为附郭县。五代唐长兴四年(933年),改名闽兴,清泰二年(935年)复旧。民国2年(1913年),与闽县合并,改称闽侯,治所仍在福州市内。
长乐 本闽县地,唐武德六年(623年),于今长乐市东南古槐分置新宁,旋改长乐,属福州。元和三年(808年),省入福唐,五年复。上元元年(674年),移置六平山吴航头,即今长乐市治。五代梁乾化元年(911年),改名安昌;唐同光初复旧;长兴四年,又因候官更名闽兴,遂以长乐为候官县,三年后复故名。自后因之。
福清 唐圣历二年(699年),析长乐县置万安,因乡为名,治所在今福清市,属福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曰福唐。五代梁开平二年(908年),更名永昌,同光元年(923年)复旧;长兴四年,始改称福清。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为州,仍属福州路。洪武二年(1369年)复为县。清因之。
连江 唐武德六年(623年),分闽县地置温麻县,治所在今霞浦县南古县,即晋之温麻县故治,属福州;旋迁连江之北白沙,因江改名连江县,仍属福州;天宝元年(742年)移今所。元属福州路,明清隶属福州府(参见《长溪县考》。)。
罗源 本连江县地,唐大中元年(847年),观察使韦岫割连江一乡置罗源场。五代闽龙启元年(933年)升为县,属福州。宋天禧五年(1021年),避皇太子讳,改名永昌;乾兴元年(1022年),复以其溪之名改曰罗源县。自后因之。梁克家《三山志》卷一:“初治水陆寺西双溪之间,地庳潦,官物陷溺,……(庆历八年)乃移今治于旧县东北”。兹查《嘉庆重修一统志》福州府古迹永贞废县,载曰:“在罗源县南”;又引邑人陈祚《罗源县记略》:“旧治在今水陆寺西隅,界双溪之间,水潦时至,庆历八年(1048年),迁于戴坑,……即今治也”。按《嘉庆重修一统志》福州府寺观谓有圣水寺,在罗源县南莲花山下,绍兴中建,疑即是。
古田 山洞深邃,前为土豪所据,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开山洞置县,因古昔田亩垦辟而居,故名,属福州。初治在今县东北,现已为水库所淹没;太平兴国五年(980年),迁今县南水口镇;端拱元年(988年)复旧,至清相沿不改。
屏南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割古田县北境双溪地置,治所在今屏南县东北双溪镇,属福州府。
闽清 唐候官县地,五代梁乾化元年(911年),王氏于梅溪场置县,寻改闽清县,属福州,治所同今。宋因之。元属福州路,明清属福州府。
永福 唐为候官、尤溪二县地,因置于永泰二年(766年),遂以年号为名,属福州。宋崇宁初,避哲宗陵讳,改名永福。民国3年(1914年)复旧。《古今图书集成》福州府公署考:“永福县治,在磨笄山南,县建于宋初,宋末毁于兵,元至元间重建,明洪武初又毁,其后相继修之,明末毁于寇”。兹查志书,未见治所迁徙记载,当同今永泰县。
平潭厅 嘉庆三年(1798年)分福清县地置,治所在今潭城镇,属福州府。民国2年(1913年),废厅改县。
废县二:
原丰 晋太康三年(282年),省建安典船校尉立,治所在今福州市,属晋安郡。隋平陈,合并候官、原丰为闽县。
怀安 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析闽县敦业等九乡置,属福州。《太平寰宇记》卷100福州怀安县:“西北四十五里”。《读史方舆纪要》卷96福州府怀安废县:“初治芋源江北三十里,咸平二年(999年),移治石岊,广故驿为县治,东南去州城二十五里。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迁于县西,寻复故。明朝洪武十二年(1379年),移入郭内。万历八年(1580年),并入候官县”。按今福州市西北有“淮安”,去其州城约二十五里,当是咸平间所迁之治;而太平兴国所设的县治,则当在今福州市西北四十五里。
兴 化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三国吴置东安县,属东安县地。晋为晋安县地。自后因之。隋开皇九年(589年),析南安县地置莆田县,治今莆田市,属泉州,寻废。唐武德五年(622年)复,仍治莆田市,属丰州,寻属泉州。五代因之。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析游洋洞地置兴化县,并建太平军于游洋地,寻改兴化军,以兴化县为军治;八年,因游洋地不当要冲,移军治于莆田,属福建路。元改为兴化路,属福建道宣慰司,后隶福建行省。明洪武初,改为兴化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因之,隶属福建省,领县二。
莆田 汉属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三国吴为东安县地。晋以后为晋安县地。隋开皇九年,分置莆田县;大业初,废入南安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复,属丰州,寻属泉州,治所仍在今莆田市。五代因之。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属兴化军;八年,移军治焉。元为兴化路治。明为兴化府治。清因之。
仙游 唐圣历二年(699年),分莆田县西界置清源县,属武荣州,寻属泉州;天宝元年(742年),又以县西有仙游山,改名仙游。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属兴化军。元属兴化路。明清隶属兴化府。《元和郡县志》卷29载,泉州仙游县:旧治县北十五里,天宝元年“移于今理”。按今仙游县西北金奎乡有城隍庙,离县十余里,地势开阔而平坦,盖清源县旧当治此;至天宝元年,始移今治。
废县一:
兴化 本莆田等县地。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纳土;四年,太宗阅游洋图志,念游洋洞地险,欲以德化之,乃即其地析置兴化县,并建太平军于此,寻改兴化军,治所在今仙游县东北古邑。元皇庆二年(1313年),迁兴化县于广业里湘溪,治所在今莆田县北新县镇。明正统十三年(1448年)废,析长乐、武化二乡六里入莆田,余为仙游地。
泉 州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三国吴分候官县地置东安县,治所在今南安市东丰州,隶建安郡。晋改曰晋安,改属晋安郡。宋、齐因之。梁置梁安郡,治晋安县。陈改梁安为南安郡。隋平陈后郡废,改晋安为南安县,仍治今之丰州,改属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分置丰州、泉州与建州,丰州治南安、泉州治闽县、建州治建安;贞观元年(627年),复并丰州入泉州;圣历二年(699年),又置武荣州,治南安县,旋迁州治于今泉州市,三年废,复属泉州;久视元年(700年)复;迄景云二年(711年),改泉州为闽州,遂更武荣州为泉州;天宝初改州为郡,名曰清源;乾元初,复为泉州,先后隶属福建经略使、福建观察使等。五代初属王闽;晋开运中属南唐,置清源军节度使。宋仍为泉州,属福建路。元改泉州路,属福建道宣慰司,后隶福建行省。明初改为泉州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因之,属福建省,领县五、厅二。
晋江 本南安县地,唐开元八年(720年)(一作六年),析为泉州治,因县南有晋江而得名,治所在今泉州市。五代、宋因之。元为泉州路治。明、清为泉州府治。
南安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分候官县地置东安县,治所在今南安市东丰州,属建安郡。晋改曰晋安,属晋安郡。梁设梁安郡,治此。陈改梁安为南安郡,仍为郡治。隋废郡,县改名南安,改属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立丰州于此;贞观元年(627年)废州;圣历二年(699年),复置武荣州,仍治南安县;景云二年(711年),改州为泉州,移州治于今泉州市,仍属泉州。五代、宋因之。元属泉州路。明、清隶属泉州府。
惠安 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晋江北乡地置,治所在今惠安县北古县,属泉州。元移至今治,属泉州路。明、清隶属泉州府。
同安 晋太康三年(282年),分晋安县地置,治所当同今,隶属晋安郡;寻废,入晋安。唐贞元十九年(803年),复析南安县西南境四乡置大同场。五代闽升为同安县,治所同今,属泉州。设县时间有三说:《嘉庆重修一统志》泉州府古迹谓,在“福州伪命己亥岁”,即后晋天福四年(939年);《读史方舆纪要》卷99断为后唐天成四年(929年);吴锡璜《同安县志》卷3大事记则称,设县于长兴三年(932年)。兹查《太平寰宇记》卷102,亦谓“福州伪命己亥岁,升为同安县”。元属泉州路。明、清隶属泉州府。
安溪 本南安县地,唐咸通五年置小溪场。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为清溪县,以溪水安流为义取名,治所同今,属泉州。宋宣和三年(1121年),睦州清溪洞盗起,恶其同名,改曰安溪,仍属泉州。元隶泉州路。明、清隶属泉州府。
厦门厅 在同安西南海中,本曰嘉禾屿,亦称鹭门。明万历间筑城,徙永宁卫中左所戍此,为漳州月港门户,时江浙商人常至此。因闽南话之“鹭门”与江浙话之“厦门”音近,至是遂有“厦门”二字见于记载,而沿用至今。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于此置思明州,康熙十九年(1680年)废;二十五年,又以泉州府同知分防设厅。民国元年(1912年)厅废,改设思明县。
马巷厅 本同安县地,乾隆四十年(1775年)析置,驻马家巷,即今同安区东南马巷。民国元年(1912年),废入同安县。
漳 州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与南越国地;武帝平闽越,属会稽、南海二郡地。三国吴属晋安、绥安二县地,分隶晋安、义安二郡。南朝梁属龙溪、兰水、绥安三县地,分隶梁安、义安二郡。隋废绥安入龙溪,为龙溪县地,属建安郡。唐垂拱二年(686年),陈元光平潮州寇,割泉州西南境置漳州,初治漳水北(在今云霄县北西林村),以水为名;后苦瘴疠,开元四年(716年)移就李澳川,即今漳浦县治,属福建经略使,二十二年,改隶岭南道经略使;天宝元年(742年),改州为郡,名曰漳浦,还属福建;十年,又隶岭南;乾元元年(758年),复曰漳州;上元初,还隶福建(参见《福建未属岭南道》。);贞元元年(785年),柳少安为刺史,按部至龙溪,以今漳州“大江南旋而东注”,地势险要,又移州治于今漳州市。五代初,属王闽;后属南唐,改曰南州,常为泉州支郡。宋复曰漳州,属福建路。元曰漳州路,隶属福建道宣慰司,后属福建行省。明初改曰漳州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仍为府,隶属福建省,领县七、厅一。
龙溪 本晋安县地,梁大同六年(540年,一说天监中)置,因有九龙戏于九龙溪而得名,治今龙海市西颜厝,属梁安郡。陈属南安郡。隋属建安郡。唐初属泉州;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割属漳州;贞元元年(785年)移入州郭内,始为州治。五代、宋因之。元为漳州路治。明、清为漳州府治。
漳浦 本绥安县,治今云霄县北西林村。隋并绥安入龙溪,为龙溪县地。唐垂拱二年(686年),复析龙溪县地于此置漳浦县,为漳州治,以漳水为名;开元四年(716年),因地多瘴,移就李澳川,即今漳浦县治,仍为州治所;贞元元年(785年),州徙龙溪,为属县。五代、宋因之。元属漳州路。明、清隶属漳州府。
海澄 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议割龙溪、漳浦二县地置县,事闻,赐名海澄;隆庆元年(1567年),始设县治,治所在今龙海市东南海澄镇,属漳州府。清因之。
南靖 本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元至治元年(1321年),以其地险远,难以控驭,析置南胜县,治今平和县东南南胜。顺帝至元三年(1337年),徙治小溪琯山之阳,即今平和县东北旧县;至正十六年(1356年),以地僻多瘴,又徙双溪之北,治所在今南靖县东靖城,改名南靖,属漳州路。明、清属漳州府。
长泰 本南安县地,唐乾符三年(876年),邑长张思进为便输纳,析大同场西界六里置武德场;文德元年(888年),改名武胜;寻更名武安。五代南唐升为长泰县,治所同今,属泉州。宋太平兴国五年,以去泉州三百余里,期会征输不便,割隶漳州。元属漳州路。明、清隶属漳州府。
按长泰升县时间,《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谓在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黄子信《长泰东溪路记》谓在保大十四年(956年);而《八闽通志》、《闽书》,又称保大元年(943年)。兹以保大元年闽地未归南唐研判,元年一说当误;现据蔡元璋《历官题名记》推算,应以十三年为是。
平和 唐为龙溪、漳浦、龙岩三县地。元初为南胜县地,至正后为南靖县地。明正德十四年,析南靖、漳浦二县地置,治所在今平和县西南九峰,属漳州府。清因之。
诏安 本漳浦县地,宋为南诏场。明嘉靖九年置县,治所同今,属漳州府。清因之。
云霄厅 清嘉庆三年(1798年),析漳浦、诏安、平和三县地置,治所同今云霄县,属漳州府。民国2年,废厅改县。
废县三:
绥安 本汉揭阳县地,晋义熙九年(413年)置,治所当在今云霄县北西林村,属义安郡。南朝齐尝为义安郡治;梁、陈复为义安郡属县。隋开皇十二年(592年),并入龙溪县。
兰水 梁置,属梁安郡。隋开皇十二年(592年),并入龙溪县。《读史方舆纪要》卷99漳州府龙溪县九龙江条:“又南溪,在府城南。溪有二源,本曰双溪,自南靖县合流,……或以为即古之兰水,梁所取以名县者”。按1981年《南靖县地名录》云:今南靖县东北靖城古称“兰”,或谓“兰陵”,盖因地处丘陵,且产兰花,故以名县。据此,兰水废县或当在今靖城。
怀恩 唐垂拱二年(686年)置,属漳州;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因瘟疫流行,人口逃散,废为镇。1982年《诏安县地名录》云:今诏安县西门内帝君庙巷壁上古石刻有“怀恩古井”四字,系1300年前置怀恩县所凿。据此,怀恩废县治所或当在今诏安县城内。
延 平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建安初,析东部候官北乡地置南平县,治所在今南平市,属会稽郡南部都尉。三国吴属建安郡。晋太康初,改名延平,仍属建安郡。刘宋废,为晋安郡地。隋属建安郡地。唐为福、建、汀三州地。五代时,王审知置延平镇,王延翰更曰永平镇;既而王延政僭号,升镇为龙津县,兼置镡州;南唐取镡州,改为剑州,又改龙津为剑浦县。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剑州为南剑州,仍治剑浦,属福建路。元大德六年(1302年),更名延平路,属福建道宣慰司;后属福建行省。明初改为延平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仍旧,属福建省,领县六。
南平 本东部候官北乡地,后汉建安初析置,治所在今南平市,属会稽郡南部都尉。三国吴属建安郡。晋太康初改名延平,仍属建安郡。刘宋废。五代时,王审知置延平镇;王延翰更曰永平镇;王延政建殷国,升为龙津县,兼置镡州;南唐取镡州,改剑州,而改龙津为剑浦县,复增延平县,寻废。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剑州为南剑州,仍为州治。元大德六年(1302年),复改剑浦为南平县。明、清因之。元为延平路治;明、清为延平府治。
顺昌 本将乐县地,唐贞观三年(629年),析置浆水场;景福二年,改称永顺场;五代闽龙启元年(933年),升为顺昌县,治所同今,属建州;保大三年(945年),改属剑州。宋属南剑州。元属延平路。明、清隶属延平府。
将乐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分建安县校乡置,治所同今将乐县,属建安郡。隋省入邵武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又析邵武县地置,治所同今,属抚州,七年废入邵武县;垂拱四年(688年),复分邵武、绥城故县地置,元和三年(808年)并入邵武、建安二县;五年复,属建州。五代后晋天福八年(943年),王延政升为镛州;开运三年(946年),仍为将乐县,属建州。宋属南剑州。元属延平路。明、清隶属延平府。
沙县 晋延平县地,太元四年(379年)置戍,谓之沙戍;义熙中,升为沙村县,治今县东古县,属建安郡。宋、齐因之,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名沙县,因沙丘以为名,隶建州,寻入建安;永徽六年(655年)又置;大历十二年(777年,一作开元二十三年)割属汀州;中和四年(884年)移今治。南唐改属剑州。宋属南剑州。元属延平路。明、清隶属延平府。
尤溪 本晋延平县山洞地,后为沙村县地。唐初又为山洞地;开元二十二年(734年),经略使唐修忠以书招谕其民,酋长高伏请以千户入版籍,二十九年置县,以洲多尤姓,故名溪,又以名县,治所同今,属福州。五代南唐割属剑州。宋属南剑州。元属延平路。明、清隶属延平府。
永安 唐为沙县、尤溪二县地,宋置浮流寨,明置千户所;景泰三年(1452年),割沙县九都、尤溪四都,置县于今永安市,隶延平府。清因之。
建 宁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与东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汉献帝建安八年,贺齐进兵闽地,分立南部都尉于今建瓯市东南三里故府城,以领东部候官地。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改置建安郡,治今建瓯市西南覆船山下,属扬州。东晋改属江州。刘宋元嘉初,迁黄华山下。梁末毁,移治溪西,改属东扬州。陈又徙覆船山北,隶属丰州。隋废入建安郡(治今福州市)。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建州,治建安县,在今建瓯市东北黄华山下,后筑城,包入城内;天宝初,曰建安郡;乾元初,复为建州。五代属王闽,置镇武军节度使于此;天福八年(943年),王延政据州称殷国;开运三年(946年)属南唐,改军号为永安,寻改忠义军。宋仍曰建州,属福建路;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以孝宗潜邸之故,升州为府,改名建宁,仍属福建路。元改建宁路,属福建道宣慰司;后属福建行省。明为建宁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因之,属福建省,领县七。
建安 本东部候官北乡地,汉建安初置,治今建瓯市东北黄华山下,属会稽郡南部都尉。三国吴改属建安郡。自后因之。隋省建安郡,属泉州。唐为建州治。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为建宁府治。元为建宁路治。明、清为建宁府治。
瓯宁 本建安、建阳、浦城三县地,宋治平三年(1066年)置,治今建瓯市,属建州,熙宁间省;元祐四年,复分建安县地之半立,仍属建州;后改隶建宁府。元为建宁路治。明、清为建宁府治。
建阳 汉建安十年(205年),吴析建安桐乡置建平县,治今建阳市东南三桂里,属建安郡。晋太元中改名建阳,移治市东北建忠里。隋省入建安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八年废;垂拱四年(688年)又设,移于大潭城,即今治,属建州。宋景定元年(1260年),以县生嘉禾,改名嘉禾县,属建宁府。元复旧属建宁路。明、清隶属建宁府。
崇安 本建阳县地,王闽时,邑人彭汉请以新丰乡为温岭镇,南唐保大九年(951年),改为崇安场,宋淳化五年(994年)升县,治所即今武夷山市,属建州,后属建宁府。元属建宁路。明、清隶属建宁府。
浦城 汉献帝建安中,分东部候官北乡置汉兴县,治今浦城县东北后阳,属会稽郡南部都尉。吴永安三年(260年),改名吴兴,属建安郡。隋省入建安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更名唐兴,寻废;载初元年(689年)又置;天授二年(691年),改称武宁;神龙元年(705年),复曰唐兴;天宝元年(742年),始名浦城,移今治,属建州。宋属建州,后属建宁府。元属建宁路。明、清隶属建宁府。
松溪 本建安县地,晋置东平县,治今松溪县东北旧县,属建安郡。刘宋废。五代闽又立松源镇于此;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南唐升为松源县,属建州。宋开宝八年(975年),改名松溪,移今治,仍属建州。元属建宁路。明、清隶属建宁府。
政和 本宁德县地,五代闽立关隶镇于今政和县东南镇前村,宋咸平三年(1000年)升为县,割属建州;政和五年(1115年),改名政和,移今治,后属建宁府。元属建宁路。明、清隶属建宁府。
邵 武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末,为建安县地。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置昭武县,治今邵武市东故县,属建安郡。晋太康三年(282年),改为邵武,仍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十二年复,属抚州;大业初属临川郡。唐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增置邵武军,治邵武县,移今邵武市,属福建路。元为邵武路,属福建道宣尉司;后属福建行省。明为邵武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因之,属福建省,领县四。
邵武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分建安县地置昭武县,以地处武夷山南得名,治今邵武市东故县,属建安郡。晋太康三年(282年),避司马昭讳,改名邵武;太宁元年(323年),又曰邵阳。刘宋元初元年(420年),复称邵武,仍属建安郡。隋开皇九年(589年)废,十二年复,属抚州;大业初属临川郡。唐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移今邵武市,为邵武军治。元为邵武路治。明、清为邵武府治。
光泽 唐武德七年(624年),分邵武县北乡地置阳宁镇;五代后周广顺初,南唐改名财演,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升为光泽县,以光泽乡为名,治所同今,改属邵武军。元属邵武路。明、清隶属邵武府。
建宁 吴永安三年(260年),分邵武县地置绥安县,治今建宁县西里心,属建安郡。晋义熙元年(405年),改曰绥城(也作绥成)。隋开皇初,省入邵武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移治建宁县西南三里,属建州;贞观三年(629年)省;乾符二年(875年),又分绥城故地置黄连镇于唐故绥城县治;五年,为表陈岩功,乃改黄连镇为义宁军,并移军治于晋绥城故治,即今建宁县西里心。南唐罢为永安镇,又改永安场。至宋建隆元年(960年),升为建宁县,移今治;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属邵武军。元属邵武路。明、清隶属邵武府。
泰宁 本绥城县地,后属将乐。乾符二年(875年),析置归化镇于今泰宁县;南唐保大元年(943年)改为场;中兴元年(958年)升县,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属邵武军;元祐元年(1086年),始名泰宁。元属邵武路。明、清隶属邵武府。
汀 州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末,为会稽郡南部都尉地。三国吴为建安郡地。晋置新罗县,治今长汀县北东坊口,改属晋安郡。刘宋废。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始开福、抚二州山洞置汀州,因长汀溪以为名,治晋新罗废县;天宝元年(742年),改临汀郡;乾元初,复曰汀州;大历间,移治白石乡,即今长汀县。五代属王闽;寻属南唐。宋属福建路。元改汀州路,属福建道宣慰司,后属福建行省。明曰汀州府,属福建布政使司。清因之,属福建省,领县八。
长汀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置,治白石,即今长汀县;大历间,移汀州治此。五代、宋因之。元为汀州路治。明、清为汀州府治。
宁化 唐乾封二年(667年),以黄连峒置黄连镇;开元十三年(725年),因有居民罗令纪之请,升为县,以地产黄连而名,治今宁化县东五里,属建州;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割属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今名。五代后唐同光三年(925年)迁竹篠窝,即今治。宋属汀州。元属汀州路。明、清隶属汀州府。
清流 本长汀、宁化二县地,一说置于宋元符元年(1098年),一说置于元祐初,以宁化清流驿(即今清流县)为县治,属汀州;绍定中废。元复置,属汀州路。明、清隶属汀州府。
归化 本清流镇巡司,地处将乐、沙县、宁化三县之交,成化六年(1470年),以其地旷远,民难治,乃析四县地置县,治今明溪县,属汀州府。清因之。
连城 本长汀县地,宋元符间置莲城堡;绍兴三年(1133年),升为莲城县,治所同今连城县,属汀州。元至正六年(1346年),因讨平“草贼”罗天麟,改莲为连,取去草之义,属汀州路。明、清隶属汀州府。
上杭 唐大历四年(769年),析龙岩县湖雷、下堡置上杭场,其地在今永定县东北湖雷;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场徙艺梓堡,在今永定县东北高陂北山。宋淳化五年(994年),升为上杭县,属汀州;至道二年(996年),移治鳖沙,即今上杭县东北白沙;咸平二年(999年),又迁语口市,即今上杭县北旧县;天圣五年(1027年),复徙钟療场,即今上杭县西北中寮;其地坑冶大发,商旅辐辏;乾道三年(1167年),又迁郭坊,是为今治。元属汀州路。明、清隶属汀州府。
武平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置南安、武平二镇,隶长汀县。五代南唐保大四年(946年),并二镇为武平场。宋淳化五年(994年)升为县,析长汀县西南境属之,治今武平县,仍隶汀州。元属汀州路。明、清隶属汀州府。
永定 唐为龙岩县地,宋为上杭县地,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分置,治今永定县,属汀州府。清因之。
福 宁 府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建安末,为会稽郡南部都尉地。三国吴析候官县地置温麻船屯于今霞浦县南古县,又在福安市南罗江设立罗江县,为建安、临海二郡地。晋武帝时,升温麻船屯为温麻县,罗江度属晋安郡,为晋安郡地。南朝齐之后,省罗江;隋又废温麻入闽县,属建安郡。唐武德六年(623年),复置温麻县于今霞浦县南古县,旋迁连江,改名连江县;长安二年(702年),又在霞浦县南古县置温麻县;天宝元年(742年),移治霞浦,改名长溪(参见《长溪县考》。),属长乐郡;乾元初,属福州。五代、宋因之。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升为福宁州,属福州路。明初降为县;成化九年(1473年),复升为州,直隶福建布政使司。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府,属福建省,领县五。
霞浦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福宁直隶州为福宁府,增置霞浦为倚郭县,治所同今。
福鼎 清乾隆四年(1739年),析霞浦县置,治所同今,属福宁府。
福安 宋宝庆元年(1225年),长溪县令范夔以县西北乡去治辽远,难于制驭,议析为县,择韩阳坂为县治,不果;淳祐四年(1244年),邑人重申前议,请于朝,许之;明年,乃析长溪县西北乡于今福安市韩阳镇置,赐名“福安”,盖以“赐尔多福,以安一县”为名,属福州。元属福宁州。明属福宁直隶州。清属福宁府。
宁德 本长溪、古田二县地。唐开成中,于今宁德市置感德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闽升为宁德县,隶长乐府。元属福州路福宁州。明属福宁直隶州。清属福宁府。
寿宁 明景泰六年(1455年),析政和、福安二县地置,治所同今,属建宁府。清改属福宁府。
废县一:
罗江 三国吴置,治所当在今福安市南罗江,属临海郡。晋属晋安郡。盖废于南朝齐之后。
永春直隶州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末,属会稽郡南部都尉地。三国吴,属建安郡东安县地。晋属晋安郡晋安县地。唐长庆二年(822年),析南安县西界两乡在今永春县西桃场置桃林场。五代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升为桃源县,属泉州;后晋天福三年(938年),改名永春。宋开宝二年(969年),移今治,仍属泉州。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直隶州,直属福建省,领县二。
德化 本福州永泰县地,唐贞元中,析置归德场于今德化县治;五代长兴四年(933年),王闽升为德化县,属福州;后汉乾祐二年(949年),改隶泉州。宋因之。元属泉州路。明属泉州府。清属永春直隶州。
大田 本尤溪县地,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析尤溪、永安、漳平、德化四县地置,治大田里,即今大田县治,因里为名,属延平府。清属永春直隶州。
龙岩直隶州
《禹贡》为扬州之域,周属七闽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武帝平闽越,为会稽郡东部都尉东部候官(俗称冶县)地。后汉末,属会稽郡南部都尉地。三国吴属建安郡地。晋属晋安郡新罗县地。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开山洞,置杂罗县,治今龙岩市,属汀州;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龙岩;大历十二年(777年),割属漳州。五代、宋因之。元属漳州路。明属漳州府。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为龙岩直隶州,直属福建省,领县二。
漳平 明成化七年(1471年),析龙岩县地置,治所同今漳平市,属漳州府。清割属龙岩直隶州。
宁洋 明隆庆元年(1567年),分龙岩、永安、大田三县地置,治今漳平市北双洋,属漳州府。清改属龙岩直隶州。
台湾府
台湾府,位于东南沿海的宝岛台湾,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隶属于福建省布政使司,距省城福州府五百四十里,又水程一十一更。四面皆海。东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广一百里;南北距二千八百四十五里。东至大山番界五十里,西至澎湖岛五十里,南至沙马矶头海五百三十里,北至鸡宠城海二千三百五十里,自府治至京师七千余里。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改置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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