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定位一个问题的角度,那就是孩子是属于一个家庭甚至是家族的,而不是谁创造的生命体,孩子有继承性,而不是单纯的基因遗传。有了这个角度之后,孩子的归属问题也就意味着有了高度,那么谁有命名权或者冠名权,我觉得就有了商量的余地。
我们家两个孩子,老大的名字是我坚持的,我的理由很简单,我自己的名字是父母给予的,所以我希望我也能和我的父母一样,拥有给我孩子命名的权利,因为我觉得我自己的名字让我能够永远作为给孙子孩子一个提醒,就是我的名字来自于她的爷爷奶奶,我希望他们永远记住(这么说之后,我父母灰常感动,直接同意我起名字,哈哈哈)。
老二的名字是我爸爸妈妈起的,一来他们希望,此外我自己和我太太也接受他们起名字这个事情,因为我们很希望孩子能记住他的爷爷奶奶,所以我们没有发生什么争论,而是互相找到了接纳名字权利的理由。
所以我觉得,谁起名字不重要,而是找到一个能够说服自己或者让自己接纳的角度和理由,并且不会因此不舒服,那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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