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英(化名)的父母是农村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所以给张小英起名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导致张小英的名字有歧义,在读书、工作中常常遭人取笑,给张小英带来很大困惑。张小英犹豫了很久,最终决定去派出所申请改名,然而派出所以改名的理由不充分为由,拒绝了张小英的改名申请。从此,小英便打消了改名的念头,只能硬着头皮忍受别人的取笑。
在一次跟好友的聚会中,好友朋友听了此事,就说认识一专业处理户籍朋友,便介绍了张小英认识。了解了来龙去脉后便回复了张小英。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变更)姓名:(一)被收养的小孩;(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三)妇女原冠夫姓需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八)名字冷僻、怪异,或属繁体字,或不属于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九)因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十)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张小英改名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处理的,给张小英详细介绍办理改名的步骤:准备申请资料->向派出所申请改名->等上级领导签字审批->打户口本、更换身份证->变更其他证件身份信息。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帮张小英改好了姓名。
根据有关户口管理规定,公民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变更姓名,考虑到社会稳定因素,一般变更姓名是比较难的,所以家长为孩子起名要考虑周全,不能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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