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凝聚14亿中国人民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法典;
这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10多部民事单行法“聚沙成塔”,1260个法条,每一个都对应着民生关切;
这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息息相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民法典的审议通过,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
知法才会懂法,懂法才会用法。
本报从今日起开设“群众身边的民法典”栏目,通过通讯、访谈、以案说法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以及通俗易懂的语言,条分缕析,对群众关心关切的民法典内容展开深入解读,旨在让民法典渐进融入群众心坎,促使群众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民法典亮点 自然人的姓名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案例】2009年1月,吕某和张某的女儿出生了。因夫妻双方均酷爱诗词歌赋,吕某和张某共同决定为女儿取名“北雁云依”,并以“北雁云依”为名为女儿办理了新生儿出生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落户备查登记。
2009年2月,吕某前往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以下简称燕山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被民警告知拟被登记人员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否则不符合办理出生登记条件。因吕某坚持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登记,燕山派出所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于当日作出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吕某认为,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为其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女儿的合法权益,遂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北雁”为姓氏,选取“北雁云依”为姓名给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理由是“北雁云依”四字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国古典诗词,寓意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此理由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其情形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遂判决驳回“北雁云依”要求确认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2017年,西安一位王者荣耀的忠实玩家给自己的孩子取名“王者荣耀”。据媒体报道,孩子的父亲从事IT工作,王者荣耀这个名字就是“冲”这款游戏取的。
【解读】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省律协副会长 方燕
姓名权包括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等,是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人格权。“北雁云依”案是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件,曾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该案主要涉及姓名权的自由限度问题。
姓氏看起来简单,实际上蕴含着诸多信息,小到亲缘关系,大到民族、文化、历史等,尤其是在我国,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具有一定的身份属性。然而,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公民在姓名的决定上显现出多元化趋势。
对于上述案件,法院之所以判决驳回“北雁云依”要求确认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是因为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可能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
方燕说,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将上述司法判例转化为明确的法律规范,这也就意味着,给孩子取名也要依法行事,随意取名是行不通的。”方燕说。(记者 马黎)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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