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华是近代留日学生中有名的笔杆子。他写出了《猛回头》、《警世钟》、《狮子吼》等宣传革命的小册子,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震撼。
同盟会成立后,他被推为会章起草员,同盟会的著名文告——《革命方略》即出于他的手笔。
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创刊后,他担任主笔撰述员,在第一期上就发表了《中国革命史论》、《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及《今日岂分省界之日耶》等论文和时评。
因此,孙中山称他为“革命党之大文豪”。然而,陈天华并非出身于富豪之家,他的文化素养从何而来呢?
陈天华出身于一个“家无石斗储”“敝衣粗食终身”的贫寒家庭。他的父亲陈宝卿(单名陈善,喜留长须,人称“宝胡子”)是个落魄书生,在本乡私塾任教,擅写讼状,喜为他人打抱不平,由他写状诉讼者无不胜诉,故在当地颇有名气。
据说,他的妻子罗氏也是替人打官司而得来的。
有一年,陈宝卿进县城赶考,在街头见到一个中年人和女孩抱头痛哭,逐问其故,原来当地一个恶霸抢走了他颇有姿色的妻子。陈宝卿见义勇为,为其写状诉讼,一次胜诉,夫妻得以团圆。老头为感其恩,将女儿许配宝卿为妻。
此虽为传闻,但陈天华的母亲罗老夫人确系外乡人,操洋溪、水车(罗姓聚居地)一带口音,比陈宝卿小12岁。
陈天华五岁时随父亲读书,后因其父致力于为人打官司,得罪了富豪,无人请他当塾师,以致家境贫寒。陈天华只好停了在私塾的学业,先给人家放牛,后来提篮小卖,一边劳动,一边自学。
放牛时,他把牛绳系在树干或石头上,牛绳拉得很长,任牛儿吃草,他就在树下看书。卖瓜子香烟时,他也常常看书,有时调皮的小孩拿走了他的东西还不知道。他常向别人借阅历史书籍、传奇小说等,爱不释手。
21岁(1896年)时,他随父亲到新化县城居住,开始也是提篮叫卖,以维持生计。后经族老陈云帆先生周济,得入资江书院就读,开始了两年正规系统的书院学习,打下了深厚的文化根底。
陈天华虽然家道贫寒,读书却非常刻苦。冬天,有钱人家子弟提着铜炉或烘笼(篾织木炭火炉)取暖,他家无钱置办烤火手炉,便四处捡来鸡鸭毛晒干,置于篾篓中,两脚伸入篓中取暖,自称鸭绒炉。
夏天读书酷热难耐,蚊虫叮咬,他就打两桶水,把两脚踏入水中,既凉快,又避蚊子,一举两得。陈天华天资聪颖,学业超群,过目不忘。
据现年93岁的陈松侯老人的父亲集蓉公生前对他说,陈天华在新化县城读书放假时,搭他家的货船回家。上船时,他一手拿着一本新书,另一手拿着两根苦瓜,几个辣椒和小包食盐,上船后,专心专意地看书,直至看完,将书扔入河中。
吃饭时,他把放在饭锅内蒸熟了的苦瓜和辣椒捣烂,加点盐就吃。集蓉公就问:“显宿,你为何这么节省,吃菜为什么不放油呢?”陈天华说:“没有钱买油。”集蓉公又问:“你有钱买书,为何不买油?”陈天华一本正经地回答:“油不吃可以,书不看不行。”集蓉公打破沙锅问到底:“你既然爱看书,为何又把一本新书丢到河里呢?”陈天华笑着回答:“看一遍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行了,何必留着再看呢?我今天看的是《唐诗三百首》,看了就能背诵,何必留着书占地方呢?”集蓉公不信:“你莫吹牛,未必你都能背?”于是,陈天华就流畅地背诵起来。此事虽有点夸张,陈天华博闻强记却是可信的。
1898年,陈天华考入提倡新学的新化实学堂(即今新化一中的前身)。两年后,他又得到族人帮助,入读省城岳麓书院,由此学业更有进步,文章经常名列前茅。
当时,维新运动从兴起到蓬勃开展,新学广泛流传,陈天华博览新学群书,嗜读中西史志,曾有感于国家的兴亡盛衰,以至涕泗纵横,表现了一个有为之士的爱国热情,他以笔做刀枪,投入了反清革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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