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这龟养了四年多了,我也没想到养个龟还能犯法。”水族店老板宋某面对民警的传唤感到莫名其妙。
宋某在辽宁省朝阳市经营一家水族店,店内养了一只招揽生意的乌龟,此龟长相十分奇特,鼻部长而多肉,酷似猪鼻,通体黑色,背较隆起,背部中间有一条纵嵴。
朝阳市公安局南塔分局的民警不经意间发现此龟后,敏锐的意识到——“这只龟可不简单”。
涉案的猪鼻龟。朝阳市公安局供图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涉案龟为两爪鳖,又称猪鼻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也是世界濒临保护动物之一,并且它还是世界上最为稀有的水龟品种之一。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因此,民警立即将水族店老板宋某传唤至南塔分局。
“四年前,我花340元在天津买的。”据宋某供述,他于2017年在天津市某花鸟鱼虫批发市场以34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只猪鼻龟,带回家中饲养,因小乌龟长相奇特,为招揽生意,2020年,他又将猪鼻龟拿到自己的水族店饲养至今。
在鱼缸里的涉案猪鼻龟。朝阳市公安局供图
在宋某的水族店内,和猪鼻龟养在一个鱼缸里的还有其他几种鱼类。在猪鼻龟相关论坛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一口大缸,集齐龙鱼、飞凤、虎鱼、猪鼻龟,会带来好运。”好运气来没来不清楚,民警可是找上门来了。
这只稀有的猪鼻龟被民警立即移交给有饲养资质的动物园。而水族店老板宋某,长期售卖水族宠物,却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涉案的猪鼻龟。朝阳市公安局供图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我仅仅是喜欢饲养小动物,却违反了国家法律!”当水族店老板宋某被带至朝阳市公安局南塔分局后十分懊悔地说。
近年来,各地频繁发生养殖国家保护动物而触犯法律法规的情况。2021年4月,沈阳市于洪区一男子饲养尼罗河巨蜥和亚洲巨龟各一只,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该男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11月8日,石家庄警方在长安区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苏卡达陆龟一只。
公安机关提醒:不少野生动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市民在购买前必须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明确该种动物能否个人饲养,还要清楚动物来源是否合法。公安机关始终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编:邱宇哲、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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