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想要孩子,却要不上。一个熟人给抱来一名女婴,他们当亲生的一样去对待。但因为孩子的来源不明,所以落户就成了问题。
杨先生今年31岁,家住在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街道纪杨寨村。因为身体等原因,结婚了四五年,他和妻子都没要上孩子。但两人又非常渴望一个孩子。2018年年底,多年没见的一个熟人突然给他打电话,两人闲聊的时候,他说了自己的情况,对方就说,可以帮忙留意着,看谁有孩子不想要了,可以给介绍。
杨先生说,这个熟人姓冯,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七八年前,两人在一个纸厂上班时认识了,他离开后再没联系过,但他的手机号码一直没变,时隔多日,对方又打过来了,“我只知道这人老家应该是兴平的。”
今年2月3日,冯某再次打电话给杨先生,说有个亲戚生了个女孩,家里想要男孩,可以把女儿送给他,“我一听,是好事,和妻子商量了一下,她也没意思,就答应下来,当天上午10时许,冯某开了辆面包车,在王寺街道,把孩子抱给了我,还让我好好看娃。也没提钱。”
把孩子抱回家后,杨先生夫妇视为己出,购买了奶粉、衣服,给起了大名和小名,还给孩子拍了一套宝宝照。
27日下午,杨先生说,他父母和80多岁的爷爷,也都非常喜欢这个抱来的孩子。
两个多月以前,杨先生开始想起来给孩子上户口,却一直没有上成,“派出所说是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我就和送来娃的冯某联系,但冯某的手机号码成了空号,怎么都联系不上,后来,我的手机丢了,冯某的电话号码也没了,所以孩子户口的事情,一直都没有着落。”
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和杨先生一起前往沣东新城民政局,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另外,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根据杨先生提供的情况,目前,还没走到民政局这一块,”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得先确定孩子的来源,看有没有问题。
下午5时许,沣东新城党委宣传部的负责人和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起,前往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沣东大道派出所,和派出所的户籍民警一起探讨,看杨先生家抱来的孩子到底应该如何落户?
警方在详细询问了情况之后表示,必须确定孩子的来源是合法的,所以先给孩子采血,录入打拐库,看是不是拐卖儿童,如果是被拐卖儿童,会立案进行调查。如果不是拐卖儿童,必须通过杨先生的通话记录找到送孩子来的冯某,再想办法和孩子的亲生父母联系,在孩子亲生父母的户籍所在地落户,如果符合送养条件,可以将孩子进行送养。
如果经过调查,排查孩子是被拐卖儿童,又实在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的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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