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xí)先生投诉称,儿子在办理出生证明时,由于姓氏生僻,系统无法识别,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建议孩子改姓,“说是将来有利于孩子上学”。
事情拖了半年无果,先生无奈到区长留言板留言
省卫健委回应称,按照管理规定,如出现字库里没有的生僻字,可以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姓名”这个栏目,用手签的方式签发,并直言工作人员处理方式太粗暴。如今,孩子已经拿到了出生证明,该姓氏也已被加入字库。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劝人改姓者,你们自己会随意给自己孩子改姓吗?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取任何名字并不是不受约束。公民行使姓名权除依照前述法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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