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的面馆名字大全店铺商铺 新颖的面馆名字
近日,有太原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在迎泽区的一条街道上,有家叫“珍吉八辣”的饭店,觉得店名特别不文明。本报记者走访发现,像这样有着奇葩店名的商家在省城并非个例。“虾鸡扒烤”“榴芒一刻”“烧货”……它们都是太原街头的店名,有的在偏僻位置,有的在人头攒动的商圈。
面对这些奇葩店名,有人一笑了之,认为无伤大雅,甚至觉得不但有吸引力还很有创意。笔者对此却不敢苟同。店铺起名有创意固然好,易辨识、易记忆,有助于商家提升人气、吸引客流,但也不能纯粹为了吸引眼球而无所顾忌。奇奇怪怪的店名本就不可取,挑战、突破文明底线的命名更是要不得。当你带着已能识字却还满怀童真的孩子,走进 “珍吉八辣”“虾鸡扒烤”,孩子脱口而出店名的时候,你还笑得出来么?
作为文化的主要载体,文字的发明和使用,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最伟大的文明成果之一。善用文字、用好文字,用美的文字来装点生活,便成为“文明”题中的应有之义,这是由“文明”所具有的“渴望和追求精神享受”这一基本特征决定的。这一特征决定了文明必然是求美的、向善的。我们评价一个人文不文明、一个社会是不是文明社会,一定是看他(它)美善的程度有多高——当然也包括了语言文字的使用。当类似“珍吉八辣”这样谐音极其污秽的店名,在一个城市的街头醒目招摇的时候,城市的文明怎能不打折扣?
污秽的语言文字不仅不文明,它还人为地制造了精神污染,降低了社会大众的审美趣味,拉低了社会大众的道德素养。用来传情达意、交流沟通的语言文字,无疑具有社会化属性,从这层意义上说,“脏话是下流社会的语言”的论断恐怕并不为过。因此,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该努力提升自己,避免下流力求上达才是,而不能以丑为美、以恶为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肆意使用粗俗文字(谐音的效果亦相去不远)以污人耳目、玷污心灵。如果人们对此种现象抱以“宽容”的态度而一笑了之,长此以往,这类丑恶现象或将层出不穷,产生使人莨莠不辨的恶劣后果。
站在语言禁忌的角度,这样谐音脏话的店名有违公序良俗,也是不可取的。按照我们通常的语言习惯,人们在说一些不够文雅或不吉利的话语时,会另寻婉转、晦涩些的词语来表达。在饭店等公共场合,以“洗手间在哪”来代替“厕所在哪”“茅房在哪”便是如此,用“走了”“不在了”来代替“死”字的含义也是如此。诸如此类的禁忌还有很多,如 “子不言父名”的“家讳”等,都是长久以来社会形成的良俗。低俗的奇葩店名,无疑会对其形成潜在的冲击和解构的危险。
即便不说如上种种,不提文明、道德与禁忌,单是基于法律的视角,这些奇葩店名也有着违法的嫌疑。按照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而这些奇葩店名“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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