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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八字名言 吕不韦的八字

  郭氏家谱之郭氏家规祖训

  郭氏家规祖训

  一。尊祖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本培其根,枝叶盛茂。

  水养其源,河海纳吐。比人禽兽,谁不震怒。

  惟豺与獭,生知报哺。亦有狐狸,死首邱顾。

  何以为人,不念尔祖。时祀匪懈,受天之佑。

  二。敬宗

  惟祖有功,惟宗有德。亦有积德,以衍今日。

  宗之有祖,惟尔之食。宗之有类,惟尔之锡。

  胎孙其谋,子以燕翼。敷时绎思,寝成斯变。

  雨露时降,凄惨怵惕。人不敬宗,是谓伐德。

  三。事亲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不离于里,不属于毛。

  饥寒衣哺,疾痛抑搔。子路负米,虽贫亦多。

  温裾一绝,痛恨如何。亦有慈鸟,守林夜号。

  报德罔极,棘人伊蒿。哀我人斯,三复蓼莪。

  四。睦族

  惟吾氏族,人百其身。惟吾氏族,其初一人。

  一木而分,一气而陈。陈陈相因,是以百身。

  身有其分,亦一其心。大小相恤,礼义相成。

  患难相扶,疾病相临,尔族既睦,受天之庆。

  郭氏家约十二条一、完国课(国家规定的赋税)以报君恩。

  盖(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语出《诗经》)之利,感(恩)戴(德于)君恩,食德(客观存在恩)者,维(唯,只)当纳粮输(送)课(税),酬圣(君)恩于万一。乃敢藐抗玩延以干国宪(竟敢藐视违抗玩忽拖延而干扰国家大法的人),便非守法良民。族内户口,如过秋成(秋收成熟的季节),故(意)欠粮课者,该(那)族长指名禀究。

  二、敦孝弟(诚心孝顺双亲、友爱弟兄)以重人伦(从而促进家庭和社会人的和好关系)。

  一家之中,父母为重,兄弟为次。多奉父母一日,便添一日之欢,多友(爱)兄弟一人,实有一人之乐。果能伦常克尽,孝友,同敦(共同庆心),未有不克昌而克昌厥后者(没有不能使其后人昌盛的)。近见不肖(不孝、不才、不正派)子弟,遗弃父母,薄待弟兄,争财霸产,构讼不休(不断招惹官司),殊堪痛憾(特别使人痛心遗憾)。今后如有不孝不友,致干清议者(导致干犯舆论遣责的),轻则会合家族重惩,重则族长指名禀官究治。倘有徇隐(徇私隐瞒),一经发觉,定将该处族长一体处议,更换不贷(不宽恕)。凡我族内老幼尊卑,各宜警心切切(在心中切实警惕)。

  三、合宗族以昭雍睦(昭示和睦)。

  《礼》(《礼记》)云:“父子笃(情深),弟兄睦(和睦),夫妇和,家之肥(原字右边为“巳”,字书无此字,应意为家庭振兴之意)也,一族之中,无论亲疏远近,均宜和睦,家道自然蒸蒸日上。近族内干戈(武力冲突)起于萧墙(语见《论语·季氏》,指内部),弟兄子侄,辄(动不动)行滋闹构讼,殊乘亲亲之谊(特别违背了孟子所说的亲爱亲族的意思)。嗣后族内田地银钱,大小事件,务虽请凭族长理处(处理)。如本支家族不能理息(处理平息),会同合(全)族公正家长善为理息,以笃亲爱。若有未经理讲一次,辄即(就)逞凶捏控(捏造事实指控)者,勿论是非曲直,以灭族之罪,禀究(禀报追究)本人,并连坐该支族长,以抉同之咎。

  四、教子弟以保宗祧(远祖庙,指继承先代传统。)

  盖,子也者,亲之枝也,童蒙(启蒙)养正,即为圣功(儿童蒙昧时期养成养成端正品性,就是圣明之举)。子弟幼时,知识未开,即宜严行教戒,总以诗书为首务,如不能耕(田)读(书),艺术亦可谋生涯,若听其放而不教,至习惯自然,长必荡检(放荡)偷(此字原左是“足”旁)闲,为非肆恶,及(到)蹈(原左为“阝”)于罪,人皆谓(认为)子弟不(成)材,而不知为父兄不早教戒,有以(异)致之也。自今以后,如二十以下,八、九岁以上之子弟,家富不读,家贫不耕,游手好闲,任意浮荡者,将该父兄凭族责惩,然后重治子弟,族长不得徇隐。或有慧聪子弟,更宜教以诗书,泽以礼乐(用礼乐润泽他);而家贫不能送读,(允)许该族长会同各(家)族,筹款给(予)资(助)。倘得功名成就,未始非(岂不是)一门之光也.

  五、重嫁娶以(严)肃家风。

  谚云:“男大当婚,女大必配。”所以防微杜渐也(是防止、杜绝微小错误发展的办法)。近见男女成人,不为预谋婚配,反致(反而导致)男子淫荡,女子出丑,殊堪(很可)痛恨。嗣后。凡我族内。男子二十以上,女子十五以下,均宜严行教戒,婚嫁早完。如有抗延不行嫁娶,致坏家风者,除将该男女处治外,并将该父母兄长与该族长亦并生处不贷。若已经定婚,贫不能嫁娶者,合(全)族共为筹款完成。

  六、严家训以除奸宄(音鬼,坏人)。

  盖族大丁(人口)繁(多),良莠(音有,狗尾草,比喻指不好的人)不一。然,人性本善(孟子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荀子认为人性本恶。都无根据。)未必生即为非。缘(因)为父兄家教不严,以致流为匪类。嗣后,族内人等,胆敢无端肆恶(无故肆意作恶),欺陵善良,结党奸盗,恃强骇(恐吓)诈者,除将该本人重处外,并将该族长从重议罚更报;若子弟循分(守本分),无端被人欺凌者,合族筹款御侮,以笃宗亲之谊。

  七、重祭葬以隆孝养。

  先圣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盖(因为)祭葬原为子孙大事。嗣后,凡我族内,春秋祭典、丧葬等事务,各诚信严悫(忠实),尽礼尽哀,以昭敬慎,方不失报本追远(报答亲恩,追念远祖)之意。如有故行菲薄,违礼自肆,许该族长同众议罚。倘家实赤贫,死于沟壑、道途,别无他故者,查问是谁亲支,该族长筹款掩埋,以敷一本(以此显示同根本——同宗)之爱。

  八、重焚献(祭祀)以妥先灵。

  盖建祠之意,原以妥侑(助兴)先灵为首务。今宗祠略备,祀典阙如,其何以告祖宗而对亲友?自今以后,除筹款置买祭田外,遇有娶妻纳妾、乏子承祧者,其人必族中前生今世有干清议,天故律以斩绝宗祀之条(所以天才会以断绝后代的条文制裁他)。如有抱子承嗣(抱弟兄之子作为承继后人)者,除不许共姓乱宗外,即于本支分别亲疏,应继受继,亦当会同族长,酌将抱子之人,量其家资多寡,十分抽一入祠,以作焚献,不惟(唯,只)抱子家得以螟蛉过继孩子)式楮教以善道),绳武(继承祖先步伐)发祥(发现祯祥,创立业绩),(以上四词均出《诗经》),亦且俎豆(盛放祭品的器物)荐(献祭于)之皇祖灵彝,式诸子孙。其眷顾,当有存殁并受者,若事见于未建祠之先,不如入此议也。至于某支某人,添有男丁,系某字派,即于本年春秋二祭之日,添于谱内,分别上中下三等,上户添丁一人出喜钱四百文,中户添丁,出钱二百文,下户添丁,出钱一百文。其钱交各支族长收放,生息(利息)注簿核算,以为增修谱牒,置买祭田之需。如添丁有无,仍责成各支族长查问经收,倘有隐漏,将该族长议罚。

  九、重宗派以联恩义。

  我族谱牒,遭“献”(对张献忠的蔑称)贼兵燹(音显,火),二百余年未经修理,以致支繁派衍,任意改取名号,凌乱重复,不知忌避,鲜(少有)不贻笑于世家(世代显贵的家族)。今特撰合族定派四十字,以“联恩绳祖武,祚定自辉腾,久远昭彝训,明良永载赓,全本光才志,和通德进增,顺受多亨达,知止必善成”为派,刊入谱内,昭示子孙,以归书一,勿许违拗,其即从镳弟兄辈改名入谱,注明原名某某,派名某某,以便书写应用。倘有不遵,凭族议罚。

  十、赏有能以励族姓。

  窃以朝廷具有褒扬之典,门内岂无鼓励之条。我族子弟,其怠惰自安者,固不乏人,而好学深思、奋志青云者,亦复不少。嗣后,预定族中入泮(因学宫前有泮水,故称考入县学叫入泮)者,嗣内给钱十钏;折桂者,嗣内给钱二十钏;捷南宫(古称尚书省礼部为南宫。此指礼部考试告捷)者,给钱肆十钏;勿论家计贫富,所习文武,均无短缺,以示鼓励。又有忠原子子弟,循分自守,无端被人欺侮而力不能抗拒者,该支族长亦宜会筹捍御,以笃亲爱。至若合族老幼,自不爱惜,甘于寡廉鲜耻,委身隶卒,乐意娼优(做妓女、优令戏子),有实可桉(查)者,生必于谱内黜削其名,死必于祠内毁弃其主(指神主牌),无贻(不要遗留)羞(辱)于祖宗,凡我族内,各宜惕惕。

  十一、禁嫖赌以成子弟(使子弟成好人)。

  盖嫖赌为败家之渐(浸染物)。旷观(放眼观察)近日大家(族)倾覆,未有不由嫖赌所致。矧(音省,况且)引子弟一人嫖赌,大则殒命亡身,小则倾家破产。嗣后,合族务须父勉其子,兄戒其弟,勿论远近亲疏,均宜互相严禁,以昭义方(作人正道)之训。倘有自相残害,设局套诱,陷溺子弟者,一经查出,该父兄投鸣(投诉),请求合族理处,除将该子弟严治外,并跟(踪)(追)问设局同赌及引诱陷害诸人,将银钱追回入公,加倍处罚。

  十二、奖节操以端阃教(使妇女教育端正,阃,妇女居室叫闺阃)。

  从来女子之道,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从,听从)四德(妇女的品德,言语、容貌、操持家务的功力,简称德言容功)而外,别无奇能。若舍从父从夫从子之义,德言容工之理,便是夜叉(传说中凶狠的女妖怪叫母夜叉)之属矣。孟子云:“以顺为正”。《葩(诗)经》云:“无非无仪,毋父母遗罹。”(语见《小雅·斯干》,程俊英译:“慎勿多言要柔顺,别给父母添麻烦。”罹,灾祸。)此固(本是)理之当然者也。设不幸而处家庭之变,由当贞静守,清操自励焉。我族妇女,有父有夫有子者,当从父若(及)夫若子者;至若青年丧夫,家富子幼,(诗经〈〈柏舟〉〉矢志(写妇女誓不改嫁),奉事舅姑(丈夫的父母)至老不衰者,祠内给钱二十两,请旌建坊(请求圣旨旌表,建立贞节牌坊)。又有入门夫故(亡故),家贫无子,甘心奉亲,抱子承嗣,始终不二者,祠内给银三十两,请旌建坊。更有割鼻截耳,严不敢死,卒(终)全节烈者,祠内给银四十两,请旌建坊,以励有德而端家教也。至若不孝父母,不敬丈夫,不睦妯娌,不恤子息,不守四德三从,干犯七出(古代弃妻的七种借口。指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嫉、恶疾)之妇,轻则重惩父母夫子,重则会筹其出,其该支族长勿得徇庇,自干议处。凡我族之冢(嫡长子妻)妇人妇、已嫁未嫁之诸姑伯姊妹,各宜聪听(听清楚),勿自(疏)忽忽。

  以上数条,各宜凛(严)遵。倘有违逆,祖宗鉴察。

  郭氏家训八则孝父母

  人非甚不肖,未有显然不孝父母者,然或阳修承顺之文,中鲜爱敬之实,此愈于不孝有几。吾所谓孝,内尽其诚,外竭其力,父母在,则委曲养志,父母殁,则哀慕终身。既以自责,兼以望族人尔。

  友兄弟

  父母者,身之本也。兄弟者,同气连枝人也。兄弟讲友恭,则一家和。一家和,则父母顺。和顺之气满庭帏,家道有不日昌者乎。

  亲宗族

  九曲之水,发于昆仑,千寻之木,始于拱把。故本支百世,分有亲疏,谊原一体。凡我子孙,休戚相关。不但萃处一方者,岁时婚娶丧葬诸事,礼数宜周,即远在他府者有便亦必时通音问。至于张公艺之九世同居,范文正公之文置义田,又在族人自勉之耳。

  训子孙

  父兄之教不先,子弟之卒不谨,从来匪类多属失教之人。幸生旧族,产下子孙,无论为士为商,五六岁后即须使之读书,讲明立身大节,将来始不至玷辱祖宗。不然一时姑息,贻患无穷,可不戒哉,可不戒哉。

  慎婚姻

  男女匹配,人道伊始。凡我族中为男择妇,为女择婿,务期良善人家,父母素有教训者,方与之结姻。切不可误信匪人,致贻羞辱,亦得妄攀豪贵,反受欺凌。

  严承嗣

  礼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明嗣续之,重也。不幸无嗣即当继嗣。但继嗣之法,亦应知亲疏,序分必亲。亲分不愿承继,方许另立疏房之贤者。切勿苟于一时,致贻争论于日后。

  勤职业

  国有四民,各专一业,业之不勤,与无业等。凡我子孙,务宜随分尽力,黾勉厥事,慎勿嬉浪荡,流为匪民。至于失身胥役,发肤不保,辱族玷宗,尤宜永禁。

  敦节俭

  创者多俭德,守者多奢华。祖宗苦俭约,不知几经积累,家道始克。裕及子孙,承其基业,任意耗费,曾不旋踵。货财立尽,虽曰家运,岂非人事使然。吾见此等人,既深恨之亦怜之,更愿与族人共戒之。

  《劝诫引》天地之性,人为贵。人禀五行(金木水火土)之理,中正仁义,浑然全体。君子戒恐惧,修此而吉;小人放僻邪侈,悖此而凶。故(《礼记》)《王制》明“七教”以兴民,齐“八政”以防淫。圣人赞修删定,垂训“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等儒家经典),如《书》有黜陟(《书经》有升降、褒贬),《诗》有类美刺(《诗经》有赞美、讽刺),《礼》有损益(《礼记》有减损,增添),《易》有盈亏(《易经》有园满、亏缺之理),《春秋》的褒贬(孔子修《春秋》。也就是写了东周前期“春秋”时代史书,其中寓褒贬,别善恶,使乱臣贼子惧怕。)要使天下后世有所慕而为善,有所畏而不为恶,则圣人立教之深心也。是谱其著十六条,一以示劝,一以垂戒,俾后世子孙睹此油然而兴,悚然惧,庶几少(稍)有补云。

  谱劝八条

  一、孝父母

  五刑(古代墨、劓等五种轻重不等的刑罚)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是没有的)。故凡温清定省(冬天)使双亲温暖,夏天使其清凉,黄昏和清晨看望老人),显亲扬名,皆当随分自尽。孔子曰:“居致敬,养致乐,痛致忧,丧致哀,祭致严。五者备而后能事亲。为人子者,善继善述(善于继承祖述),不必取法他人。孟子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二、友兄弟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者,分形同气之人也。幼相亲爱,或长而听妇言,争财利,以致史不友于弟,弟不恭厥(其)兄者,有之,良可惜也。古人灼艾分痛(宋太祖赵匡胤弟病,以艾烧身,表示为弟分痛)。大被同眠(唐玄宗李隆基兄弟友爱,常同眠一床,盖大被子),至今传为盛事。凡我同族,勿蹈《角弓》之刺(《诗小雅 常棣》写兄弟友爱,宴请兄弟,“兄弟阋(音喜)于啬(原此字左有“丬”旁)(不团结,而)外御其侮)。”庶几兄弟既翕和乐,且耽父母,其顺矣乎!

  三、端闺化

  礼始于谨夫妇。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书》曰:“牝聘(母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叫鸣,比喻妇人当家,认为这是家庭衰败的象征。)孔子曰:“妇人无****之义。”晏婴(春秋时齐相)曰:“夫和妻柔,姑(夫母)慈妇听。”夫妇一伦,家之盛衰隆替,关系匪(不)轻。是故内助(妻子)称贤,鸡鸣必须戒旦(注意天快亮了),徽音有嗣(《诗 大雅 思齐》:“大姒嗣徽音“,是说德音后继有人。)毋道于以克端。凡三从四德(妇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要有德、言、容、工。),不可不知。

  四、择婚姻

  婚姻万世之始,必择相当门闾,乃可结盟秦晋(春秋时秦晋曾结联盟,此指结为夫妇)。故嫁娶勿慕富贵,厌贫贱,正始也。世俗唯贪妆赀(贪嫁妆资财),以致所娶或枭鸱(凶猛的鸟,比喻恶妇)不祥,嘻高(此字左有“口”旁)无度。后世子嗣适肃焉,虽悔何及?凡我同族,尚审诸!(希望对此事要审慎。诸,之。)

  五、睦宗族

  一族之中,亲疏、贫富、强弱,众寡不同,若疏间亲、富欺贫、强凌弱、众暴寡,九族何由而亲?《书》曰:“享(此字左有“忄”旁)叙九族。”富辰曰:“虽有小忿(音愤,气愤),不废懿(美)亲。”凡我同族,当念祖宗一(根)本,尊卑有序,长幼有序,长幼有分,有无相济,患难相扶,睦族敦伦,无亏人道。

  六、课诗书

  人性皆善。(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本恶,都无依据)但气拘物蔽,便为习俗所污。非诗书无以变化气质。古圣人,童蒙养正,孝弟、谨信、亲爱之余,即继以学文。若赋性聪颖者,务博通经史,为世名儒;即秉资愚鲁者,亦须讲解《论语》 、《孝经》、小学(音韵)、文字、训诂之学),使知为人之道。石蜡曰:“爱子,教之以义方(做人的正道)。”(石语见《左传 隐公3年》)杜孟曰:“忠孝吾之室,经史吾家之田(即所谓“书田无税子孙耕”)。诚见寒可无衣,饥可无食,读书一日不可失。”

  七、勤耕织

  “一夫不耕受之饥,一女不织受之寒。”(语见西汉贾谊《论积贮疏》)男勤于耕,女勤于织。“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语见《孟子 齐桓晋文之事章》)王道所重也。故君子乐行其志,小人乐供其事。《书》曰:“惟士物爱厥心 藏(只有士人受人爱戴,他的心地善良)。”《诗》曰 :“百室盈止,妇子宁止。”(语见《诗经 周颂 良耜》,意思是说:百家粮食充盈,老婆孩子安宁。)凡我同族,躬(亲耕)以为食,亲绩(纺线)以为衣。暑雨祁寒,鸡鸣昧旦。“既盈维亿,曾孙攸庆。”(意为有了上亿石的充足粮食,这是曾孙所庆幸的。)

  八、守先业

  吾宗传世,由周历汉唐宗元明,代有名贤。或以忠孝显,或以节义著。?(此字上“竹”头,中“龙”,下“日”未查)笏蝉连(为官宦者如蝉叫一样不断涌现),累世不替。《书》曰:“率乃祖之所行。”《诗》曰:“君子所楮(善行)。”诒孙子为之者,务“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宋代理学家名言),子父诚其兄,勉其弟,增光俎豆(为祖宗增光。俎豆,祭器,代指受祭的祖先。)克绳祖武(要能同祖先的步调一致。(克,能;纯,一致;武,脚迹,步调。)

  谱戒八条

  1.戒奢侈。财生于俭,耗于奢。先世家训:秀者泽诗书,朴者勤稼穑,否则牵车服贾(做生意),以孝养(奉养)厥(其)父母。迩(近)来,蒙故业者(承受旧业的人),怙侈(仗着奢侈)以鸣得意,耻于力穑、经商,是以财竭而俯仰无资。古人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又云:“成立之难如登天,覆坠(覆灭坠落)之易如僚草(象烧掉茅草)。”务戒奢侈,用康乃家(使你家安康)。

  2.戒嗜酒。《书》云:“洗腆致用酒。”(《书经》即《尚书》有这样的话:洗刷腼腆可羞的东西,就要使用酒。”《诗》曰:“旨酒宴嘉宾。”(《诗经》说:“用美酒宴请嘉宾)。”酒以致敬,亦以合欢。险人(危险人物)崇好优游,耽嗜曲羹(沉迷嗜好饮酒),以卸杯为高致(以喝酒为雅致),以勤事为俗流。范鲁公(范仲淹曾知山东青州,北宋人)曰:“诫尔勿嗜酒,狂药非佳味,能移谨厚性,化为凶险类。”管仲曰:“酒入则舌出(语言),舌出则言失,言失则身弃。”弃身不如弃酒。凡我同族,其遵往训。

  3.戒健讼(硬着头皮打官司)。乘人之危,不仁。人有不及(不如人处),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不与自己心意相关的事,可用道理排遣)。稍有不平,辄致争讼,有伤面目,何以履君子之庭?《书》曰:“无乱词。”(不要乱说)《易》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凭打赢官司受人佩服,也不值得敬重)故邢雍蔽罪(隐瞒罪过),三人同讥;虞丙质成(承认既成事实),两国慕化(两国人民仰慕,受到教化。)愿吾同族,毋健讼,以滋浊咎戾(以此方法滋养美德,去掉污浊的罪过)。

  4.戒争斗。径路狭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的,减三分让人吃。此涉世极安乐法。忍不过,着力再忍;受不得,耐心且受。这个中,除了多少烦恼。如逞其强梁,妄事争斗,一朝之忿,亡身及亲,剥床以肤,切近灾也。(因为皮毛小事,造成损坏床帐的灾害。)古人云:“舌柔常存,齿刚易损。”又云:“好胜者必遇其敌。”愿遵圣训,戒之在斗。

  5.戒紊乱宗祠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后人是最大的不孝)。倘天啬(绝)其后,应立亲、立爱、立贤,当以次及庶(如无亲、爱贤者,应当依次序立庶子为后)承祧主祀(祧,远祖庙;在宗法制度中,指继承先代),精气感召。若觊觎(音计于,非分的企图)家产,越次争立,以弟继兄,以侄继孙、叔、祖者,是为违礼蔑法。至纳婿继宗,随母承嗣,异姓乱宗,不无吕嬴(吕不韦与嬴秦)牛马之弊。愿吾宗戒之,勿紊家法。

  6.戒不急赋税。有田则有粮。食土之毛(吃地上所产的粮食),赋税宜供也。古云:“架上有书须教子,囊中无米且输官(输送给公家)。”又曰:“日出而耕,日入而归。吏不到门,夜不渑扉”(夜不闭户)。如称贷,不能妄意拖欠,以致受刑受累,岂不辱殁家门?凡我同族,其勉力输将勿后。(要涌跃交纳赋税,请不要落后于人)

  7.戒同姓为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 晋公子重耳(晋文公)之亡》)故鲁昭公娶吴(同姓女子),见(被)讥司败,骊姬(春秋时晋献公宠姬)宠晋,贻祸申生(献公太子)。史册所传,昭昭可鉴。吾姓一脉相承,如王、马、石、刘,得借口于不同宗;况不同宗者,业已同姓。不合两姓之欢,并蒙(受)同姓之(讥)诮。非美,先尽矣,后将不昌。凡我同族,世以为戒。

  8.戒陨越祀典。五礼(古以祭、婚、宾、军、葬为五礼。祭为吉礼,冠、婚为嘉礼,丧葬为凶礼)莫重于祭。上以报功德,下以序穆(排定左昭右穆的子孙长右次序),未可亵越以视。故祭不欲疏(《左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祭祀为家族大事,不要疏忽),苟非葛伯,何为不祀乎?(葛伯为夏朝诸侯。孟子曰:“汤居亳,与葛(嬴姓古国,在河南宁陵北)为邻,葛伯放(肆)而不祀。……“汤伐夏,自葛始。事见《孟子 滕文公下》)为越椒(茱萸)不其馁(音内,饿)而?(是因为吴萸使他不饿吗?)凡我同族,尚念尔祖,及时以齐斋,明盛服,致如在之诚。(孔子说,祭神如神在。祭祖亦当如是。)勿滋陨越,以贻祖考羞。

  郭氏族诫

  一诫不孝不友。

  五伦之大,孝友为先,倘明发有亏天显罔念甚不足挂齿,维我众人定以不孝、不友之罪,罪之。

  二诫挖卖祖坟

  宅兆安厝,祖先之灵爽所栖也,俗有不肖之徒,以卖坟墓为生涯,忍心害理,莫此为甚。倘子姓蹈此恶习,众削其图谱,呈官重惩,永不许入祠与祭。

  三诫为匪乱伦

  淫乱一事,律载五刑,况灭伦坏纪,尤禽兽不如。子姓若犯此禁,削其图谱,拒其与祭,家法所在,决无轻纵。

  四诫承充隶卒

  隶卒,世所共耻,以是人而列谱系、与祠祭,岂不玷祖宗而坏家风。倘有误践者,宜亲房令,从正业,如固执迷,图谱摈黜。

  五诫欺祖霸尝

  祖宗尝田。完粮办祭所从出也,如有抗欠,借端欺霸,以致祭祀不敷、钱粮贻累,情同悖祖,众共攻之。

  六戒酗酒打架

  家燕合欢,礼法所在,若酒酣耳热,攘臂逞凶,乱我笾定礼法,奚存,长少虽异,均当惩戒。

  以上训诫诸条,俱有关于国法族谊,故特详列。凡我子姓,际雍熙之治,世承礼让之家风,遵所训,避所诫,履仁蹈义,则非特一门之蛊抑,亦足为邦家之光。愿我族尊房长,秉家规,为惩劝众,共勉旃毋忽。

  郭氏祖训一训孝顺父母

  人之百行,莫大于孝,家庭中有善事丈母、克供子职者,理合褒嘉,呈请给区,以旌孝行。

  二训敬老尊贤

  高年、硕望、模范,具为国家,且青优待之典,族姓可无推财富之文?今与子姓约,尚敬礼之,毋或敢忽。

  三训和睦亲族

  子姓蕃衍,皆祖宗一脉分形之人,忍膜外亲乎?凡我族人尚笃亲亲之谊,方不愧为望族。

  四训勤读诗书

  报国荣亲,诗书之泽甚大,凡我子姓,有志诵读者。品行文章,著力砥励,或列广序,或掇巍科,非特祖有光,亦副族人之望。

  五训诚实正业

  农、工、商贾,各有专业,敦本务实,乃克有成,凡我子姓,宜执其业,实其职者,方为克家今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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