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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四川】本姓“魏”被错写成“位”,子女能否改回原姓?官方回复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姓氏往往是个人血统渊源的标志,中国人悠久漫长的传统习俗,造成了国人对自己姓氏的异常看重。近日,有网友通过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咨询,子女姓氏能否取回自己的原来姓氏的问题,官方对此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将来子女能否姓回“魏”?

5月10日,网友通过“问政四川”进行了咨询。

其表示,自己于2016年10月在成都温江买房,2019年3月份将户口落户到温江区。

在姓氏方面,“我本姓魏,老家是在农村。因小时候书写习惯的原因,导致将我本人的姓氏由‘魏’写成了‘位’,也使得我从小到现在用的姓氏以及各种档案、毕业证书、身份证件上写的姓氏都是‘位’。”

这位网友表示,尽管如此,但是其父亲、弟弟的姓氏均是“魏”。“这种情况我本人也不打算进行更改了。”他表示,但希望他将来子女的姓氏能够是姓回“魏”。

为此,他特咨询自己应如何操作、提供哪些证明,使得其将来的子女的姓氏能够是“魏”。

官方回复:须由婴儿父母亲现场签署声明

5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对此进行了回复。

回复表示,根据该网友的情况,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法[2017]190号)文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姓名登记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201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回复表示,登记的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姓氏外,本市居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出生入户拟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的,必须由婴儿父亲和母亲现场签署声明(捺印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明确自愿放弃婴儿随父姓和母姓的权利,声明选取其他姓氏的正当理由,并确认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非婚生育的,由申报入户的监护人签署声明。

回复表示,若网友还有疑问可打咨询电话028—82740942(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咨询,也可到办证中心现场咨询(地址:温江柳城南江路116号)。

“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网友们如有疑问要咨询、有问题要投诉,可登陆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进行留言,由相关部门为你进行回复。

原地址:https://chinesefood8.com/44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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