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的故事吧,当亲生父母找上门来时,我用10万块买断了当年他们对我的生育之恩,事隔多年,从此都不再往来!
从我懂事起,我就知道了我是抱养来的孩子。哥哥比我大6岁,养母因为生哥哥时大出血后身子太差不能再生养,通过别人介绍,抱养了我。
后来我知道是我的原生家庭孩子太多,养不起,上面还有了2个姐姐,所以我一出生,重男轻女思想根深地固的爷爷奶奶也嫌弃得不行:还和我的亲生父母说:这小丫头片子生来就是来讨债的,而且专克他们,所以家里一致同意把我送人了。听说把我送走后,第二年,我的生母就生下了个大胖小子,圆了他们一家一直想生下个男丁,传宗接代的梦。
期间我还听说,我的亲弟弟出生后,爷爷奶奶喜上眉梢,逢人就说:当初把那小丫头送走还真是送对了,你看,我们老杨家的运气这不就来了嘛。那得意的样子,十里八乡都传出去了,当然,这都是后话,因为我一直告诉自己和我不相关的人,无论他们怎么做,也伤不到我。
都说幸福的童年能治愈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来治愈。不幸的是,我从小被原生家庭抛弃;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和一个充满爱的家庭。
养父养母从小对我很好,对我和哥哥一视同仁,哥哥有的,我也有,爸爸妈妈并没有因为我是养女就对我有所差别,把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该疼地疼,该训地训,一点也不含糊,妈妈的怀抱,暖了我整个儿时的时光,爸爸的背,支起来我所有的依靠。以至于从我懂事起一直就觉得,那就是我的亲爸妈。
从小我就喜欢黏在哥哥身后,虽然哥哥总是抢我的东西,欺负我,但别人欺负我,说我是捡来的孩子时,哥哥也会把我护在身后,说这是我妹妹,就算是捡来的,除了我谁都不能欺负,我把哥哥的话放在了心里。
我知道,因为我的到来,抢了爸妈对他唯一的关爱。所以有时候哥哥心里有疙瘩,我也能理解他,所以我从小就让着他,也不跟他计较,毕竟没有爸妈,我什么也不是。虽然生活里有小磕小碰,但一起相伴成长的情谊,总归是一家人不是?
从小爸妈对我和哥哥只有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好好读书。那个时候,村子里家家户户没有多少钱,日子过得上就行了,但是爸妈勒紧裤腰带也要供我和哥哥读书。当时隔壁的叔叔伯伯们也都劝父母说,读个小学识下子,会算数得了,至于这么苦了一大家子嘛。后来见爸妈不理会,劝不动,又和我爸妈说,闺女总会嫁人的,送两个读书,压力太大,女孩家没必要学那么多。爸妈直接怼了他们:闺女会嫁人怎么了?我只知道女儿、儿子都是我们心里的宝,多读点书准没错。
我还记得,事后的我充满了孩子气的做法,还得意地从那些人跟前走过,迈着大步子,都带着风呢。
因为要给我和哥哥赚学费,后来爸妈听说工地上赚的钱多,他们不顾辛苦,一起到工地上打工。妈妈身体不是很好,不能做太重的活,就在工地上给工人做饭。工地上的工作特别辛苦,但爸妈一直做到了我上高中。要不是那一次意外,也许他们二老会一直做下去。
都说人生世事无常,意外也时有发生。但上帝给你关上了一道门,总会给你开一扇窗。我高中毕业那个暑假。爸爸在工地干活时,因架子松动,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了下来,断了一条腿,爸爸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那个暑假,都是我和妈妈在医院照顾爸爸,忙前忙后的,妈妈身体一直不好,平时也经常要吃药看病,爸爸住院后,妈妈状态就没好过。那段时间我经常在医院里给爸爸守夜,还一直安慰他,不停地劝爸爸想开些。而除了爸爸住院当天哥哥匆忙地回来了一趟,没耽搁多久就走了,哥哥太忙了,爸爸住院那一个多月里,我再也没见到他的人。
有时候,我对哥哥也是有埋怨的,只是妈妈都有儿大不由娘,我们也只能让着他了。
爸爸出院后,留下了后遗症,走起路来一高一低得,虽然还能走路,但是也不像往常一样能跑能扛,再也不能在工地干活了,工地老板除了住院的花销,最后赔了6万元。那段时间爸爸整天闷闷不乐了的,天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出去走走,我和妈妈怎么劝都不出门。后来还是我和妈妈想出了一个主意,只有让爸爸忙起来,他才能从这件事情里走出来。
我们拿着那6万块钱,还有一些积蓄,在县城租了一个门面,开起了水果店。
这一忙活起来,我爸又满血复活了,按他的话说:我还要给我闺女攒嫁妆呢。
看着爸爸谈起他闺女,那笑意盈盈的样子,我虽然不发一言,却也早已热泪盈眶了。都说父爱如山,这话,真的一点也不为过。
因为早年我家水果店开得早,那时候还不像现在满大街都是精品水果店,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水果摊,品种又少又不齐全。爸妈人又老实肯干,秤头足,水果品种多,服务还好,所以水果店在他们的经营下还真干得有声有色的。有时候忙不过来了,我有空了也会去给他们帮忙。
后来我家的日子越过越好,我自己也有了稳定的收入,爸妈在县城了买了房,安了家。美好而安稳的日子让我忘却了我是养女这一件事,直到亲生父母寻上门,才提醒了我这一事实。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见从来不喝酒的爸爸叫妈妈给他买回来了一瓶白酒,一杯一杯地往下灌。我知道爸爸肯定是遇到什么难事了,要不然不会这么反常,只是他不想让我知道。妈妈劝了劝不住,我直接把酒拿开了不让爸爸再喝了。
喝多了的爸爸嘴里一直唠唠叨叨地。
我的闺女,谁都不许抢走。不能抢……不能抢……
说着说着,又呛着难受,我和妈妈好一顿照顾才让他休息下来。
再我一再逼问下,妈妈才告诉我,在她们准备关店门的时候来了两个人,那两个人是我的亲生父母,他们说要认回我,还要把我接回去,这只是来提前通知养父母一声。
爸爸酒醒后,我当着他和妈妈的面对他们说,我的爸爸妈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无论如何,他们呵护了二十多年的闺女任何人也抢不走。
爸妈在我的宽慰下放下了心来,后来经过我们的多番打听,才知道,亲生父母这些年生活越发难过,两个姐姐都远嫁了,从小宠大的儿子养坏了,不成气候,什么也不干,就会在家里啃老。爷爷奶奶是听说我有出息了,而且养父母也赚到了不少钱,就和我的亲生爸妈一合计,觉得当年把我就这么送人了太亏了,想要把我认回来,给他们养老,实在不行,能要回些钱也是好的。
在亲身父母找上门时,说这些年亏欠我太多,想认回我方便照顾我,让我认祖归宗。看着他们讨好的样子,虚伪的嘴脸,如果他们关心我,这么多年,怎么会对我不闻不问呢,都在一个县城,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不至于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吧。
可我竟然一点也不生气,看着他们就像是看着陌生人,多亏了她们生而不养,我才遇到了我现在的爸妈。所以我是该感谢他们的,让我有了生命,在人世间走了一遭,体会到了什么是父爱母爱。
所以我最后给了他们10万块钱,就当报答可他们的生育之恩。但是有生之年,我不会认他们,也不会再联系更不会再见面!不知道是理亏还是拿了钱,他们也在没有来找过我,也有可能,是找不到我。
因为后来哥哥在省城安了家,爸爸过时后,因为嫂子和我妈不太对付,我把我妈接到了我现在工作的城市照顾。
可以说,题主遇到的情况和我很相似,因为你是女孩,所以从小被抛弃,现在即使他们找上门来,你是可以拒养的。如果是养不起,那么还有些情有可原。生而不养,我是原谅不了!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虽然情况复杂,但是你也不用担心会受到法律约制你会必须要赡养亲身父母。因为他们的弃养是导致了现在这些问题的根源。
只是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不认他们,如果你有能力,可以适当帮助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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