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的这个人,许多人知道他,是通过鲁迅那篇著名的文章《拿来主义》,里头这样写道:“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 (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收录此文的课本以前标有注释:这里是讽刺做了富家翁的女婿而自我炫耀的邵洵美之流。
这真是有点委屈了他——邵洵美,真的不是“软饭凤凰男”。相反,他的人生可真是……被嫌弃的民国贾宝玉的一生。2.先说脸吧。看邵洵美,简直是洗眼睛。
他还是当时的时尚icon:穿西装,也穿长袍,配英国皮鞋,头发梳得光溜溜,纤白的手指上戴着玉指环,口含用象牙烟嘴托着的埃及香烟,一时讲英语,一时讲国语。因为皮肤苍白,出门前还要涂些胭脂,自称这是学唐朝人风度。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鼻子。好看的鼻子应该高且直,鼻头还不能有肉,而他的情人项美丽说,邵洵美有一个“希腊式完美的鼻子”,鼻头微微内勾。
鼻子是撑起人颜值的关键,而且伴随着年龄和境遇的变化,脸型可能会改变,眼睛会耷拉,但鼻子很难被摧毁——1948年,邵洵美最后一次出国,见到了旧情人项美丽,项美丽说邵洵美改变了很多,“诗人精致而对称的脸庞被一场中风毁掉,眼皮变得下垂,常年吸鸦片让他的容貌变得粗俗”。我们看他晚年的照片,固然有了萧索之气,但鼻子还是替他维持住了容貌的体面。
连名字都漂亮:邵洵美。洵,是确实的意思。“洵美”二字,取自诗经里的《国风·郑风》: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翻译成白话就是:姑娘和我同乘车,容貌就像花一样。体态轻盈如飞鸟,珍贵佩玉泛光芒。这位美丽的姑娘啊,举止娴雅又大方。有人可能会好奇,为什么一个男人要取这样的名字——答案很简单,这是他为了追求女孩子自己改的。他喜欢的这个女孩,是他的表姐:盛佩玉。3.盛佩玉是清末首富盛宣怀的孙女。
盛宣怀是李鸿章的幕僚,洋务派代表人物,开办了第一个民用股份制企业、第一个电报局、第一家银行、第一条铁路干线、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还创办了第一所高等师范学堂,南洋公学,就是交通大学的前身。我们学校至今还有一条路,就叫宣怀大道。
洋务派一边搞实业救国,一边也使劲捞钱。民间讽刺李鸿章的贪腐,说“宰相合肥天下瘦”(李鸿章是合肥人)。但相比搞政治为主的李鸿章,“一手算盘、一手官印”的盛宣怀,才是清末第一豪门。
盛宣怀去世时候留下的遗产比较透明,包括股票、房产、地产在内,总额为白银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三千八百六十八两八钱五分五厘,折合成现在人民币,在150亿左右。
盛宣怀一家在日本盛佩玉有个著名的姑妈叫盛爱颐,喜欢上了哥哥盛恩颐公司里的一个秘书。盛家是不可能同意这门婚事的,因为这个男人的父亲只是教堂里拉手风琴的,母亲倪桂珍曾经是盛家的一个女佣。他要去广州陪孙中山干革命了,临行前邀请盛爱颐私奔,盛爱颐没有走,但是给了他一把金叶子作为定情物。这个男人叫做宋子文。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后来权势滔天的宋家,在晚清盛家面前,也只有被瞧不上的份。
后来的财政部长宋子文1916年,盛宣怀去世,家人不顾他“一切从简”的遗愿,专门从北京请来了给慈禧太后办丧事的仪仗,给他安排了上海迄今为止声势最浩大的葬礼。
光是出殡队伍就规模惊人,据当时吃瓜群众回忆,前方的仪仗队都已经到达上海的外滩,而送葬队伍,却还没有完全从盛公馆里走出来。我搜了下,外滩到盛家所在的静安寺路(也就是今天的南京西路),步行路程少说也有3公里。
盛家人自己都说:“由于排场盛大,队伍杂,工部局决定用巡捕为出殡队伍开道,并维持沿途的安全,电车公司暂停沿途电车行驶半天,以免路途堵塞,引起混乱。”就是在这场葬礼上,11岁的盛佩玉第一次见到了表弟邵洵美——当时还叫邵云龙。
盛佩玉4.邵云龙的家世比起盛佩玉,确实要低调、朴素一些。祖父邵友濂,是同治年间举人,没有成为盛宣怀这样的巨富,只是普普通通的官至一品,当过上海道台、台湾巡抚。邵友濂的大儿子邵颐,娶的是李鸿章的侄女,李鸿章很看重这个侄女,是以女儿的名义把她嫁出去的;二儿子邵恒娶的就是盛宣怀的四小姐盛樨蕙。因为邵颐早逝、无后,按照大家族的习俗,二房邵恒的长子就被过继给了大房,这个孩子就是邵云龙。也就是说,邵云龙不仅是邵友濂的孙子、盛宣怀的外孙。从族谱来说,还成了李鸿章的外孙……鲁迅跟他吵架的事我们一会再讲,但无论如何,说这么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民国贾宝玉是“穷青年”,真的不大客观啊……
据说邵云龙对盛佩玉是一见钟情,甚至为她改了名字:佩玉锵锵,洵美且都。你既叫佩玉,我就取名洵美来配你。我其实有点怀疑——盛宣怀葬礼那年,邵洵美10岁,盛佩玉11岁,俩小孩真的懂什么爱情吗?但转念一想,贾宝玉和林黛玉谈恋爱怄气的时候,差不多也就是现在小学生的年纪,可能古人“开窍”比较早吧。
两家门当户对,还是亲上做亲,这段恋情几乎没遇到什么阻力——1923年,邵洵美去英国留学前,他们订婚了。
5.邵洵美的留学经历看着就很愉快轻松:他读的是剑桥大学的经济系,但显然对文学更感兴趣,接触了王尔德、波特莱尔、魏尔伦等唯美主义作家。暑假的时候去巴黎玩,结识了徐悲鸿、张道藩、常玉等一干中国留学生,还加入了一个名为“天狗会”的文化沙龙。
这些人后来都成了大师,常玉的画作甚至被拍出1.98亿港币的天价,但他们当时最大的困扰就是穷——他们都是公费留学生,家里本不宽裕,国内军阀混战,政府今天上台明天下台,也没空搭理他们,所以很多学生的支持费用中断,以至于没有钱吃饭。邵洵美这时候就显露出自己仗义疏财的性格,不仅四处请人吃饭,只要是中国留学生向他开口——不管认不认识、不管借多少,邵洵美都会答应,所以被称为“活银行”。
常玉为邵洵美所做的画1926年,家里突然来信,说有几幢房子失火了,召他速速回国。邵洵美于是中止了学业,启程回国——写到这里我觉得方鸿渐一定很羡慕他,这是真正“有钱任性”的人生,只享受念书的过程就好。不像方鸿渐,还得辛辛苦苦坑蒙拐骗个克莱登大学的文凭给父亲丈人交代。
回国时,邵洵美与张道藩及另一同学同行,为此他特意将自己的头等舱船票退掉,换了三张三等舱船票。
张道藩,他跟徐悲鸿、蒋碧薇又有一段复杂的N角恋,我们以后再讲6.我之前看资料的时候很不解,家里失火了,为什么要催邵洵美回国呢?后来才知道, 是因为他亲爹没钱了,需要有钱的儿子速速回国救急。前面说了,邵洵美被过继给了长房,所以他一个人继承了李鸿章和邵友濂的两份财产,他的败家老爹还得指望他……1927年1月,邵洵美跟盛佩玉在上海卡尔登饭店举行结婚仪式,盛况空前,证婚人是复旦大学的创始人马相伯,伴郎之一就是常玉。
邵洵美和盛佩玉的婚纱照常玉生前名气不大,在国内更是没什么人知道。但邵洵美很热情地四处推荐他,是常玉最初的伯乐。所以常玉专门为了他的婚礼回国。几个月后,宋美龄和蒋介石也是在这里结的婚。
盛佩玉的嫁妆清单里,包括但不仅于一万两银子、一串金刚钻项链,一处房子和一笔现金,据说光是新做的衣服,就装了十六只大红漆底金描花牛皮箱子。因为盛家和邵公馆都在静安寺路上,走两步就到了。嫌场面不够壮观,于是让送嫁妆的队伍特地多绕几条马路,再转回邵家。
其实对盛家来说,盛佩玉的嫁妆不算“豪”:她的四叔盛恩颐跟人赌博,一晚上能输掉上海一百套小洋房。盛佩玉深知这些叔叔哥哥们的习性, 所以婚前跟邵洵美有约定:不可另有女人(玩女人);不可吸烟;不可赌钱。盛佩玉没想到,搞文化产业,会比赌博还耗钱。7.邵洵美结婚后就算“自立门户”了。现在他手上不仅有祖产,还有盛佩玉的嫁妆,手头松得不得了,光看他的书房布置就知道——“邵洵美的私人书房里,放着估价五千金的希腊女诗人萨福像真迹、用20万英磅在伦敦拍来的史文朋的手稿、用羊皮纸装订的波德莱尔《恶之花》的第一版,和结拜大哥徐悲鸿描绘巴黎红磨坊即景的帆布油画。”这个装饰规格,感觉跟红楼梦里曹雪芹描绘的秦可卿卧室有得一拼。
除了收藏艺术品,他还成了文化人朋友们最大的赞助商。郁达夫说邵洵美家里经常是“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邵家的晚饭总是开两桌,一桌自家人吃,另一桌就是文学界的朋友,施蛰存、徐讦、林徽因、孙大雨、徐迟、许国璋、章克标等都是这里的常客。徐悲鸿、蒋碧薇来上海的时候,也在他家落脚,为表感激,徐悲鸿特意赠送他一副骏马图。
徐悲鸿为邵洵美所作的画像上海最早的文艺沙龙,是20世纪三十年代,位于四川路虬江路口的广东“新雅”茶室,鲁迅、巴金、郁达夫都曾是这里的常客,但只要邵洵美在场,所有人的消费都统统由邵洵美结账。
徐志摩领衔的“新月派”在上海开办“新月书店”,开了两年,落下了巨额亏空。他于是邀请邵洵美入股,后来别的股东陆续撤股,只有邵洵美苦苦支撑。
徐志摩和邵洵美,他俩成了结拜兄弟胡也频被捕后,丁玲、沈从文四处打听没有消息,只好找邵洵美帮忙。邵洵美从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了解到,胡也频已于几天前被枪决。那时丁玲身无分文,尽管好友沈从文筹到了一点钱,但仅是杯水车薪。还是邵洵美送了她1000元,并声明不需要还。他热衷于搞出版, 发行了《十日谈》、《时代画报》、《时代电影》、《万象》、《声色画报》等杂志,涉及文学、诗歌、漫画、电影、时事、评论等各个领域。鼎盛时期,邵洵美名下同时出版的刊物有7种,每隔5天便至少会有两种期刊面世,这在中国出版界无人能出其右。
他对出版物的质量要求极为严苛:机器是从德国买来的当时最先进的照相版设备,用纸要用考究的铜版纸,连油墨都要用进口的。
稿费又给得极为大方:有次朋友送来一份署名为沈端先的译稿,说这个译者刚从日本留学回来,生活尚没有着落,希望书店给出版,好接济一下。邵洵美连稿子都没有看,马上拿出五百元。这位沈端先,就是后来成为著名电影艺术家、文化部副部长的夏衍。
夏衍邵洵美做出版,越做越穷:先是太太的首饰进当铺,后来是房产押给银行;先是从南京路上的豪华宅邸搬到了杨树浦的印数厂边,后来只好租房子住。大家族由盛转衰是常事,但邵洵美,绝对是最“非典型”的一个败家子。8.实话实说,邵洵美的“朋友们”,大多配不上他的善意。他跟林语堂一起办过《论语》杂志,邵洵美出资,林语堂做主编,幽默的风格很受读者欢迎。
杂志一炮而红,创刊号竟一连重印数次。眼看利润丰厚,林语堂要求涨工资,先把编辑费涨到100元,后来又涨到200,还要把自己的兄长林憾庐安排进编辑部作为工作人员。当时上海滩杂志社老板大多没有薪水,每月只领几块钱的车马费。
如萍的手镯可以支付依萍母女好几个月的开销,也不过是20块钱经理章克标对林语堂这种“狮子大开口”的作风很不满,向邵洵美抱怨。最后林语堂决定离开《论语》,自己去办《人间世》和《宇宙风》了。其实跟朋友一起做生意本来就是危险的事情,这段合作也称得上“和平分手”,1946年,邵洵美去美国好莱坞采办摄影器材,还跑到纽约想造访林语堂。然林语堂晚年在《八十自叙》中,却暗搓搓地写道:“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
9.相比之下,邵洵美跟鲁迅的“骂战”都还算光明磊落、明刀明枪了。俩人第一次有交集,是在萧伯纳访问中国的时候。
鲁迅在《看萧和“看萧的人们”记》中提到了邵洵美:“此后是将赠品送给萧的仪式。这是由有着美男子之誉的邵洵美君拿上去的,是泥土做的戏子的脸谱的小模型,收在一个盒子里。还有一种,听说是演戏用的衣裳,但因为是用纸包好了的,所以没有见。萧很高兴地接受了。”活动结束后下起了雨,邵洵美见鲁迅站在屋檐下,冻得脸都发青了,还主动上前邀请鲁迅上自己的汽车,送他回去。既然两个人的初遇那么和谐,后来为什么会撕破脸呢?一个原因是,鲁迅虽然在民国绝对算得上“中产阶层”,但自己辛辛苦苦码字赚钱的人,对邵洵美这种傻白甜富二代,难免会有一点“酸”。
比较直接的导火线,是邵洵美在一篇小文章里说:“……其所以为文人之故,总是因为没有饭吃,或是有了饭吃不饱。因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钱。一枝笔,一些墨,几张稿纸,便是你所要预备的一切。无本钱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此乃是没有职业才做文人的事实。”又说“大学教授,下职官员,当局欠薪,家有儿女老少,于是在公余之暇,只得把平时藉以消遣的外国小说,译一两篇来换些稿费。”前一句呢,属于刻薄的玩笑话,就是现在我们常说的,二十几岁没有工作的年轻人,多半都会把自己想象成一名作家。
后一句也是实情,当然,客观说,确实有一点点“俯瞰”的意味。鲁迅怒了。因为他做过“大学教授”、“下职官员”,更重要的是,他也遭受过“欠薪”(为此,他还写过一篇题为《记“发薪”》的文章),而且,鲁迅时常有“把平时藉以消遣的外国小说,译一两篇来换些稿费”的做法……
你攻击我没钱是吧?行,那我骂你穷得只剩下钱了。鲁迅先是在《申报》副刊发表《各种捐班》一文,说怎样才能做“文学家”呢?“只要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今天天气好’是也须会说的,就写了出来,印了上去,交给报贩,不消一年半载,包管成功。”一篇不过瘾,他还在《申报》发表《登龙术拾遗》,说“要登文坛,须阔太太,遗产必需,官司莫怕。穷小子想爬上文坛去……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当然,最狠的一笔是在《拿来主义》里的那一句,由于全篇写得太好,影响太广,一度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于是连带着邵洵美,也被压得“永世不得翻身”。其实那时候的很多文坛论战,不见得有谁对谁错。鲁迅写这些的时候,不会想到自己一两句写着出气的话,会盖棺定论别人的一生。
建国后,邵洵美一开始很兴奋,他认为之前出版事业不成功,是由于发行不力的缘故,现在有新华书店的帮助,就可以大展拳脚了。可是大部分的书都被新华书店退回,原因很简单:他是受到过鲁迅的斥责的人,所以他经营的书决不会好,而新华书店是不能发行这种不好的书的。邵洵美也终于“认清了自己在新时代的位置”,他把所有的印刷设备、员工都出售给了北京新华印刷厂,专心做“闲人”。但他得生活啊,去年张艾嘉访问黄永玉的时候,黄永玉回忆邵洵美,说解放后没有人理他,他拿了一个古董碗想要变卖,见这个见那个,都是他以前周济过的朋友,但大家都不见、不理。只有同样倒霉的沈从文,带着他到琉璃厂去卖。黄永玉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从没有想过去看他,原因很简单,看不起他。我觉得一来他被鲁迅骂过,二来大家对他形成了刻板印象:才华有限、只能靠钱混文学圈子的平庸富二代。其实我能理解一点,人年轻的时候,容易把才华看得很重,被那种天赋卓越、无比耀眼的人吸引,像飞蛾扑火一样围绕在他们周围。是要很多年以后才意识到,善良比才华还要紧。
很多年后,黄永玉专门为邵洵美写过一首诗:“下雨的石板路上,/谁踩碎一只蝴蝶?/再也捡拾不起的斑斓……//生命的残渣紧咬我的心。/告诉我,/那狠心的脚走在哪里了?/……/不敢想/另一只在家等它的蝴蝶……”邵洵美确实是那只被大时代踩碎的蝴蝶。11.邵洵美跟一个美国女作家项美丽曾经是恋人,日本占领上海后,俩人出版了两份宣传抗日的杂志,并秘密翻译和出版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后来,毛泽东在延安专门为这个英译本写了一千字的序言,题为《抗战与外援的关系》。
邵洵美和盛佩玉和项美丽项美丽后来回到美国,1946年俩人在纽约重逢过一次,邵洵美看前女友经济困窘,就转给她1000美元。这个钱其实是他卖邮票凑出来的。1954年,夏衍介绍邵洵美为人民文学出版社译书,邵洵美这才能够以稿酬勉强维持生计。但他绅士、洒脱的性格还是不改,1957年,囊中羞涩的邵洵美托好友将一枚祖传的吴昌硕的印章代为转让,这枚珍贵的印章当时仅换了10元钱。邵洵美要这笔钱干嘛呢?老朋友徐志摩的遗孀陆小曼来看望邵洵美,他知道那天正是陆小曼的生日,所以他卖掉印章,想给陆小曼办个丰盛的生日宴。
陆小曼也是那一年,在香港居住的弟弟邵云骧来信,说自己病重无钱医治,恳求兄长救他。正在这时候,老朋友叶灵凤说起项美丽现在生活富足。邵洵美就给项美丽写了一封信,委婉地表示:项美丽能不能寄钱给他香港的弟弟救命。这封信寄出后被截获了。1958年10月,邵洵美被抄家,后被捕,押进提篮桥监狱。12.三年后,邵洵美被无罪释放。房子没了,他只能睡在儿子房间的地板上。他女儿回忆说:我最后见到的爸爸,是一个饥饿、衰弱、斑白头发、面庞紫乌、上气不接下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老人。只有他一眨一眨跳动的右眼才捉住我的回忆,叫我一阵阵心酸。
晚年的邵洵美1968年,邵洵美的朋友、文学翻译家王科某天深夜在厨房用煤气自杀。邵洵美大受刺激,开始弄来鸦片精当饭吃。儿子说:“害心脏病的人吃了鸦片是要死的。”邵洵美看了看儿子,点点头,表示知道了。第二天,他继续吃鸦片精;第三天,1968年5月5日晚8时28分,邵洵美离开了人世,终年62岁。儿子没钱给他买寿衣,就给他买了一对新袜子。13.邵洵美坐牢的时候,有个室友叫贾植芳,他后来写文章回忆说,邵洵美怕自己来日无多,曾郑重其事地托付他将来澄清两件事:一、1933年萧伯纳来上海访问,他作为“世界笔会的中国秘书”,负责接待工作。因为萧伯纳不吃荤,便由他出面宴请,在“功德林”摆了一桌素菜,花费了46塊银元,但在公开报道中,他的名字未被提及。二、他的文章均由自己亲自执笔,而非鲁迅所批评的请人捉刀代笔。“我的文章,是写得不好,但实实在在是我自己写的,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说我是‘捐班,是花钱雇人代写的,这真是天大的误会。我敬佩鲁迅先生,但对他轻信流言又感到遗憾!这点也拜托你代为说明一下才好……”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虽然鲁迅完完全全是绍兴人那种铁齿铜牙不肯吃闷亏的性格,但如果他知道他从前跟邵洵美的骂战,后来会被这样上纲上线,毁掉一个天真热情的人一生,那他,或许会愿意忍住的……因为人总会不忍心,在下雨天踩碎一只蝴蝶。本文转载自公号倪一宁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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