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名文化源远流长,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独特的人名文化,不同历史时期,人们起名遵循不同的规则与习俗。
春秋时期取名讲究“五类”“六不”,即“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和“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牲畜,不以器币”入名。
两汉时期取名则以尊崇圣洁文雅为风尚,同时体现豪放与进取,崇尚英武雄健。
王莽执政时期取名禁用双字,《三国演义》几乎见不到双字名。
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名盛行双字,并且盛用“之”字。如,东晋书法家王羲之与儿子王献之。
唐宋时期逐渐形成以辈次取名的习俗,即名字的第一个字显示辈分。宋朝喜欢用五行序辈,取五行相生之义,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
明清至民国时期以字辈取名广为流行,常用字辈多为“诗礼传家”“紫气东来”“尊孔崇儒”等。
当代,人们起名虽已不囿于古代起名的繁杂规则,更多的是表达理想信念、崇尚仰慕、纪念意义和祝福赞美,但姓名的传承意义从未改变。
据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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