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担心他举报我,害怕受贿一事败露,便花钱私下和他了结,典型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在江苏省泰州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贪欲之祸》中,该市中医院副院长曹春华面对镜头深刻忏悔。
曹春华原本是一名兢兢业业、救死扶伤的医生,成长过程中,他结交了一些医药代表“朋友”,看到“朋友们”出手阔绰、生活奢华,他心生羡慕。“那时候,我一心想着尽快富起来,拥有更多的金钱,享受物质带来的快乐,追求享乐的想法在我心中蔓延开来。”曹春华说道。
在错误思想侵蚀下,曹春华的消费观逐渐扭曲,盲目追求物质,贪图享乐。刚开始,曹春华还小心翼翼,只是被动收钱。但随着职位的提升和贪欲的膨胀,他发现等人送钱上门太慢,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便开始四处搜寻,一旦发现权力可以变现的机会,他就主动出击。2008年至2014年间,曹春华的家庭每两年就要更换一辆新款小汽车,档次越来越高,价格也远远超出他的合法收入水平。
“他们贪图的是我手中的权力,这些权力能使他们获利丰厚;而我贪图的是他们的金钱,将手中的权力转化为自己的私利……”曹春华很清楚巴结他的老板们需要什么,自己拥有什么。他给自己的主要索贿手段取名为“权力钓鱼”,利用一些不法商人急切想请他帮忙的心态乘机索贿,好似放饵等鱼上钩。
几年前,有个老板找到分管医院基建工作的曹春华,想要做中医院的工程,曹春华一口应承下来。没过多久,曹春华就以女儿买房需要借钱为名向其索取贿赂50万元,该老板当即如数奉上。
曹春华喜欢上了“钓鱼”并乐此不疲,可谁也不知道下一竿会钓上什么样的“鱼”。有一次,某医疗器械老板找到曹春华,急切表达想做医疗器械生意的意愿,曹春华一边承诺为其提供帮助,一边以表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其索要10万元,但最终生意并未做成。后来,该老板找到曹春华,以要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相威胁,要求曹春华退还10万元,并补偿他80万元。
“我刚当副院长不久,要是这件事暴露出来,各方面影响太坏。”曹春华告诉办案人员,经过多次协商,曹春华最终用70万元了结了此事。
本想做个“钓鱼翁”,不想自己却成了被钓的“鱼”,曹春华本应吸取教训,及早收手。然而,他一心想着如何填补这70万的窟窿,又接着向有求于自己的老板索取贿赂,逐步堕入深渊。
最终,曹春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该案发生后,泰州市纪委监委拍摄了警示教育片《贪欲之祸》,组织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观看,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制度规定,规范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流程,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通讯员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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