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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迁坟为猪让路?安徽枞阳一山林被违规砍伐、未批先建养猪场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阳和村郑杰(化名)等人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的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将建设大型养猪场,在相关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已经砍伐数千株树木,且村委会发布公告要求,两座山场内的上百座祖坟须期限办理迁移手续。

尽管目前迁坟、伐林已经暂停,但村民们仍有诸多疑问。“建大型养猪场,环评报告在哪里?环评报告拿不出来,怎么就开始大规模‘圈地’?”郑杰等人提出质疑。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就该“迁坟、伐树”事件进行多方采访调查,发现养猪场项目尚未通过环评。

村民:数千树木被砍,要求限期迁坟

“我老家在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阳和村有陈庄、姚庄好几个村民组,村边有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两个大山场,我家离山场大约500米,山场下游就是基本农田、小型水库和水塘。”郑杰介绍说,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村民们就开始在这些山场上义务挖坑种树。到现在,这些树木已经长大成林。

今年8月的一天,远在上海工作的郑杰突然接到老家亲人打来的电话,让郑杰赶紧回老家迁坟。郑杰匆匆赶回老家,才听说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建大型养猪场,村委会发布公告要求村民迁出祖坟。

“除了迁坟以外,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有数千株林木被砍掉。在被砍伐过的林木周围,有人看到过一些‘防汛抗旱’的宣传牌子。”阳和村村民王月(化名)说。也有部分村民感叹,“从小陪到大的林地,一下子遭到大面积砍伐,感觉很心疼。”

“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仅500米,下游还有水库。在这里选址建大型养猪场,环评报告在哪里?养猪场建成之后,谁能保证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大规模砍伐树木,是否具备砍伐证?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内有上百座坟墓,一时间又该迁至何方?”郑杰感到很疑惑。

圈地迁坟为猪让路?安徽枞阳一山林被违规砍伐、未批先建养猪场

大型采伐设备开进了山场。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调查:养猪场尚未通过环评

在调查“迁坟、伐树”事件中,郑杰等部分村民向新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民委员会于今年7月28日发布的迁坟公告。公告显示,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阳和村建设项目已列入枞阳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项目位于阳和村月山山场、小凹山场。现项目开工在即,请位于项目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26日),速与阳和村联系,办理迁坟手续。逾期未迁,将视为无主坟,由施工单位深埋处理。

麒麟镇阳和村党支部书记邹某清对新京报记者说,“迁坟公告确实属实,我们都是按照镇、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发布的公告,一定要按法律规定办事。”

圈地迁坟为猪让路?安徽枞阳一山林被违规砍伐、未批先建养猪场

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民委员会贴出迁坟公告。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祖祖辈辈的坟墓被要求限期迁走,且不按期迁走会被深埋,我们无法接受。”郑杰坦言。不过,到了8月26日,部分村民并未如期迁坟。“有关部门也未再要求村民迁坟。大家都想看一下权威部门出具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阳和村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

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阳和村建设项目到底是什么项目?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安徽新希望六和公司系大型的从事生猪养殖、加工企业。在迁坟公告发布后,枞阳县曾在8月19日召开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听取“新希望集团枞阳生猪养殖场道路建设”。

连日来,记者就该项目的建设及后续处理问题多次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要对项目方面进行具体了解之后再做回复。”

在新京报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邹某清道出了“迁坟、伐树”事件的背后原因,“新希望六和公司要建养猪场,砍伐林木,占地建项目,还要迁坟。”

新京报记者就上述项目的环境问题又与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取得联系,一名施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建养猪场要县发改委立项审批,然后再进行环评,同时要进行规划之后再通过国土部门进行用地审批,如果环评不过关,是不能进行建设的。

新京报记者还与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主管畜牧业务科室取得联系,一名王姓负责人对记者说,“建养猪场要先确定土地性质,非基本农田、非林地都可以建养猪场,然后到农业农村局备案,之后,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选址风险评估,包括天然和自然屏障,以及周边居民居住情况等,主要是针对环境方面的影响评估。养殖规模在5000头猪以下是承诺制,5000头以上必须进行环评。”

就养猪场是否通过环评的问题,新京报记者向枞阳县麒麟镇镇长方联胜求证,对方回复称,“阳和村月山山场、小凹山场内建设的养猪场项目已经通过立项,现在环评只是在预审阶段,也就是说整个项目目前还未完全通过环评手续,相关手续环评不过关,就不能继续施工。”

质疑一:迁坟公告发布主体是否合规?限期强制迁坟合理吗?

郑杰、王月等部分村民对“迁坟公告发布主体”“限期迁坟”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养猪场项目尚未通过环评,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民委员会就发布迁坟公告,这是否合规?“迁坟公告规定了30天迁坟期限,明显带有‘强制’意味,事先并未与相关村民进行协商。”

村委会为迁坟公告发布主体是否合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玉洲律师解释说,村委会最多也就是传达上级的指示,或者说转发的公告,上述迁坟公告发布主体没问题,算是正常的例行公事。

对于“强制迁坟”“限期迁坟”是否合理的问题,房玉洲律师表示,首先确定的是,迁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般情况下,针对村民世代埋葬的坟地,不能进行强制限期迁移,需要与村民进行协商处理。除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迁移的坟墓,当地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制定规范程序去实施。建议当地政府一定要按规办事,切勿盲目施工,要慎重处理迁坟事宜。

质疑二:伐木目的为何?伐木主体有误?

至今,郑杰、王月等村民并没有看到砍伐树木人员及企业出示有效采伐证。

圈地迁坟为猪让路?安徽枞阳一山林被违规砍伐、未批先建养猪场

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有很多树木被砍掉了。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针对村民质疑“砍伐林木为建养猪场”,邹某清告诉新京报记者,“早在2005年11月,阳和村已经将这些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了安庆曼图林业有限公司(简称‘曼图公司’)。后来,曼图公司又将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了全椒县祺武草木制品厂,现在砍伐的主体是祺武草木制品厂。祺武草木制品厂砍伐这些树的原因是由于企业经营需要,已经在2020年8月份办下了采伐证。”

在采访中,邹某清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安徽省林业局和枞阳县林业局共同签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持有该许可证的抬头单位显示为麒麟镇阳和村,范围为小凹山场和月山山场附近,采伐面积为6.04公顷,株数为7248株,采伐强度为100%。采伐期限为2020年8月4日至11月4日,发证日期为2020年8月4日。“目前已经砍伐了约70亩林地,平均每亩地约有树木70株,这些树木有一部分由于村民的阻止还没有运走。”邹某清说。

圈地迁坟为猪让路?安徽枞阳一山林被违规砍伐、未批先建养猪场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持有主体为麒麟镇阳和村。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铜陵市委办公室曾在9月4日回应村民称,近年来,枞阳县为构建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先后引进新希望六和公司生猪育肥场等项目,拟征用麒麟镇阳和村172亩土地建设相关设施,现正依法合规开展征迁、环评等相关工作。另外,前期因防汛需要,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在阳和村山场采伐林木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储备,并非乱砍乱伐现象。

对于这份《林木采伐许可证》以及上述“采伐林木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储备”的说法,包括郑杰在内的多名阳和村村民均提出质疑,“为了建大型养猪场,新希望六和公司砍伐林木、强行迁坟。可是,这份采伐许可证是下发给阳和村的,也就是说采伐主体应该是阳和村,并不是新希望六和公司,也不是祺武草木制品厂。既然说是合理合规的采伐,为何不光明正大地以这些企业名义申请采伐证呢?此外,采伐证是8月4日生效,而此时抗洪已经结束,‘采伐林木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储备’这个伐树理由不符合实情。”

对于采伐林木是否用于抗洪抢险物资储备的问题,方联胜回复记者称,“这些事情都请去问阳和村村支书,以他的解释为准。”然而,阳和村村支书邹某清告诉记者,“我们都是执行镇、县政府的指示,具体情况我就不清楚了。”

邹某清还进一步解释说,“办理采伐证需要村上协助办理,如果村里不协助,这些企业肯定办不下采伐证。”

枞阳县林业局一名吴姓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明了上述《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真实性,当记者问及该证的使用主体是否专为“阳和村”时,吴姓负责人回答,“我是下发此证的负责人,上述林木确实是祺武草木制品厂的彭其武组织砍伐的,具体情况我得查一下再作回复。”

新京报记者联系了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科,一位刘姓科长表示,“我们已大概了解了上述事件,目前,这宗地还属于林地性质,枞阳县已经向我们进行了汇报,今年9月初,我们已经将此事向安徽省林业局进行了汇报。关于采伐证的持证主体一事,确实有些不太合适。我正要从现在的部门调走,等另一名负责人回来,我会将此事转告给他。”

房玉洲律师认为,上述《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使用主体是明确的,从表面看,此证是赋予阳和村村民集体组织的采伐权利,一般情况下,其他企业和个人是不能使用此证的。如果其他组织擅自进行砍伐,则涉嫌违法行为。

专家:建大型养猪场须先环评,不能未批先建

“目前,一些村民不同意,所以迁坟事宜已经暂停了。”邹某清说。

“这些事情都要依法按规处理,到目前为止没有迁坟的,需要进一步沟通才能进行,决不允许程序颠倒。”方联胜镇长如是说。

关于建设大型养猪场项目的主要程序方面问题,房玉洲律师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说,一般情况下,建设一个大型养猪场项目,首先要立项,随后就要经过环评和土地规划审批等程序,通过之后才允许开工建设,绝不能程序颠倒。现在对于国土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尤为重视,建议当地政府一定要按规办事,切勿盲目施工。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大型养猪场养殖方式一般分为规模化圈养和生态放养,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养殖,首先要注意不要触碰生态红线,也就是要防止项目对周围水源和森林自然的破坏,同时,还要考虑周围居民聚集区的防护距离在500米以上,要考虑畜禽粪便和废水的处理,避免异味对周围空气的污染。建议当地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环评,切勿未批先建。

截至新京报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安徽铜陵市枞阳县上述各方针对“迁坟、伐树”事件的进一步回应。新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记者邮箱:792195842@qq.com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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